——张再兴
内容提要: 《渐》是一篇小说,描绘一个丈夫出征在外的女子,如何抵御翩翩鸿雁——青年男子的诱惑、忠贞不二的故事。所要象喻的意思则是革命者当如“夫征不复”的女子一样,忠于“戡商”大业。
主题词: 渐 鸿 夫征不复、妇孕不育 三岁不孕、终莫之胜
1.0 卦名是卦辞的一部分
《周易》文章,卦名就是篇名,卦辞就是一篇的中心思想和内容提要,爻辞则是逐层逐次的叙述铺陈。篇篇如此,没有例外。
问题是,篇名(卦名)是否是卦辞的一部分?结论是肯定的。上古文章都是没有篇名的,都是直接书写论文,篇名都后世学者为方便记忆、索引、提示,从文章中摘取一字两字,安到前面作为标题的,例如诗经等。因此,我们也可以肯定,作为逻辑文章的《周易》,在成书的时候也是没有篇名(也即人们所称“卦名”者)的,篇名(卦名)是后世学者将卦辞中的字,错误地圈成卦名了,从而使卦辞少了字。特别是朱熹断定 “《易》本筮书”之后,溺于圣人之言,就没有人敢提出“卦名其实是卦辞的一部分”这一概念了。
正确的卦辞与错误的卦辞列表对照如下。
读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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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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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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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 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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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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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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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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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归,吉,利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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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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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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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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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女归,吉,利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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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比较,传统读法的卦辞少了一个“渐”字。“渐”字被作为“卦名”了,并不再在卦辞中承担任务。这就破坏了文章的完整性,很不容易将卦辞读出逻辑和文意来。
2.0 《渐》卦辞意思
将“渐”视为卦辞的一部分,完整的卦辞就是:“渐,女归,吉,利贞”。要读出其中的文意来,只要明白“渐”、“归”、“贞”的意思,大致是可以读出文意来的。
渐,乃“水形斩声”的形声字,水表形,斩表音。水之性质是流动不拘。“渐”之从水,是以水之流动不拘象意事物的流转、变化、推移,渐变是其主要义项。在《渐·卦辞》之“渐”,结合爻辞看,应该是“防微杜渐”的意思。尤其是前五段爻辞,写浪子得尺进寸、欲乘不轨,渐进意向非常明显,能从反面衬托“防微杜渐”之主题;
归,妇 女嫁人叫归。《诗经 · 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周易》的“归妹”等。“女归”就是“归女”,已嫁人的女子。在《渐》篇,结合九五爻的“ 妇三岁不孕”,“女归”的实际内涵应该是:“ 已为人妇,应忠于家庭”的意思;
贞, 《说文今释》引郭沫若《卜辞通纂考释》:“古乃假鼎为贞,后益作鼑字,以鼎为声,金文复多假鼑为鼎。鼎贝形近,故鼑乃讹变为贞”;又:《说文》“籀文以‘鼎'为‘贞'字”。根据以上各家训义,说明贞、鼎之为一字,有很长的历史。我们认为,在《周易》成书时代,“贞”与“鼎”就是一字。
鼎,在商周乃是以青铜铸造的镇国之器,取象于重而稳、沉而定,以象国家的鼎定不移。《左传·宣公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洛,观兵于周疆。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 …… '”。
贞鼎同字。在《周易》,“贞”就应该训为“ 鼎也,定也,不移也 ”。现代汉语的“坚贞不屈”就是“坚定不屈”的意思,保留了“贞”字的鼎定不移义项。
经过对字义的必要训释,就可以将卦辞翻译出来了。
【原文】《 渐》:渐,女归,吉,利贞。
【译文】 《渐》:防微杜渐,其如人妇,忠贞不渝,吉祥无咎。理当长久坚持。
3.0 爻辞翻译
3.1 《诗经》中的鸿
要对爻辞做出准确的翻译,必须弄清楚“鸿”是什么?
根据爻辞,前五爻中的“鸿”,应该是勾引良家妇女的浪子,上九爻的“鸿雁”,则是出征归来的丈夫。
对于前者,《诗· 豳风 · 九罭》曰:
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
鸿飞遵渚,公归无所,於女信处。鸿飞遵陆,公归不复,於女信宿。
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
这首诗歌中的“信宿”,《左传》有解释。《庄公三年》:“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所以,“信宿”在这里就是“再住一晚”的意思。将 翻译一下,就是:
水何洋洋 , 网了又网,网得鳟,网得鲂。
人其襄襄 : 上门来的那个人啊,着衮衣,穿绣裳。
鸿雁于飞,宿于旧渚。
上门来那个人啊,此去无宿处,不妨再住一宿。
鸿雁于飞,宿于高处。
上门来那个人啊,此去不回复,不妨再住一宿。
藏起他的衮衣,锁起他的绣裳,剪去他的翅膀。
不让他这就高翔,留下我独自的忧伤。
这篇诗歌中描绘的东西,大约就是一个开旅店的“个体户女老板”傍上“大款”时的情不自禁,情到浓处的依依不舍,公子离去时的情急失措。
《九罭》里的 “鸿”,就是如鸿雁般暂时 栖止的男子 ,不妨说他就是浪子,但似乎是被动之浪。
另一篇是《诗·小雅·鸿雁》: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
这首诗歌吟得悲壮惨烈。第一段写战士出征,成列成行,如鸿之飞,振羽而去,全然不顾老弱病残。大约鸿雁迁徙是会留下老弱病残而不顾的,所以诗歌作者借鸿雁迁徙遗弃老弱的事,比兴喻事。但是,人不是鸿雁,是有感情的。战士劳累于外是小事,更加不能忍受得是家里没人照料,使战士心中悲苦;第二段写战士到了目的地,就像鸿雁到了泽地一样。战士建筑城垣一版又一版,十版百版,十分劳苦,更担心家里的生活无着落,情绪悲伤低落。第三段,战士“ 哀鸣嗷嗷”,如鸿之叫,竟然有人不 同情战士的处境。战士好希望得到圣哲之人的理解同情啊!
这首诗中的 “鸿”,是出征战士的象征 。
类比《诗经》,《周易·渐》里的“鸿”,正是这两种人的代名词。但是,人们会说,《周易》写于殷末,《诗经》产于春秋,相隔好几百年,《诗经》之“鸿”不一定等同于《周易》之“鸿”。这样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但是,这是以孤立的观点看待文化现象。如果计及文化传承,并将《渐》篇六爻仔细理解并逐爻翻译出来,你就会看到《诗经》之“鸿”与《周易·渐》之“鸿”,有惊人的相同之处。或许《诗经》之“鸿”恰好是《周易·渐》之“鸿”之幻化呢!
3.2 《渐》爻辞翻译
【原文】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译文】 初六,浪子弄姿,如鸿舞树。任其“关关”有声,只要不动而手,不有麻烦。
对于“干”字,有人说是“岸”,河岸。有人说是“屵”,山岩。有人说是“干”,树干。“岸”是以干得声的形声字,不如树干之“干”那样直接。“屵”更是“岸”之形。多有迂回。根据爻辞逻辑,我们认为为树干之“干”比较合理。其实,不论它是“岸”、“屵”还是“干”,都没有关系,不就是“鸿雁”落脚的地点吗。但是,“鸿”要接近人,浪子要“嬿”人家的老婆,总要由远至近,找些故事表演才合理。树干高,“鸿”先舞于树干,犹如浪子远远地搔首弄姿,其比喻是比较合于情理的;
厉,可以理解为麻烦。“小子厉”,这个小子带来的麻烦;
“有言”之“有”,当为语词,不具有实际意义,就像《家人》中的“有家”之“有”一样。言,可以理解为挑逗语言,所以翻译为“关关有声”,引用《关 雎 》,似较切贴;
“无咎”,没有麻烦之谓。
【原文】 六二,鸿渐于盘,饮食衎衎,吉。
【译文】 六二,浪子渐进,如鸿在阪。饮食燕乐,以羡良人。“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你的东西不好吃啊!
盘, 《帛书》为阪,显然是大而稳定之石盘。与“干”一样,在文章中并不具有特别含义,只是鸿雁落脚的地点而已。或许仅仅是选择了与“干”押韵的“盘、阪”而已。如果与“干”有什么不同,这就是“盘、阪”比树要低,表示以“鸿”为喻的浪子要“嬿”人家,又接近了女子一步;
衎( kan ),《说文》:“行喜貌”。《尔雅 · 释法》:“衎,乐也”。此处指以鸿雁为喻的男子咂嘴弄舌地吃食物,用以眼羡于人的意思,想来是“不素餐”的“君子”。
【原文】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译文】 九三,翩翩如鸿,舞于宅坪。我当牢记“夫征不复,妇孕不育”的规矩。弱女一人,当防武抢。
“陆”,当指住宅的庭院,或可理解为就是那个妇女家的院坝。古代穴居,总要选择高地筑穴,所以称为“陆”;
“ 夫征不复,妇孕不育 ”,就是丈夫在外面当兵,妇女在家生了别人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不能养活的之意思。这应该是当时的婚姻、家庭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
“寇”, 《甲金字典》:“金文象执杖强入屋内以击人之形,故为寇暴”。“利御寇”,当防不怀好意的男子恃武抢婚之意 。
【原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译文】 六四,浪子掀桷揭茅,所赖柃桷坚牢。女子挥手拒之,抓落“鸿雁”羽毛,无灾。
木与桷(古音或押韵),均是房屋屋盖的构架。古时候穴居,人字形的屋架落在居穴的坎上。“舍”字,大约就是这种房屋的象形,上象屋盖,下象土穴。“鸿渐于木”,比喻浪子爬到屋顶上来了。
对于“或得其桷”,很难以现代意义之“得”理解“得”字,必须多费点精神讨论一下,它关乎“或得其桷”的释义。
“得”,甲金文象两手剖贝、合贝之形,或省一手。至于“贝”,历来的说法是古代曾经通用过的货币,我是怎么也不相信的。作为货币的贝,如果是海贝,那就富了海边的方国。但是,海边方国,直到春秋时代都是落后的沿海诸夷,并不因富有海贝而富裕。齐鲁近海,也是不毛之地,否则不会成为太公周公的封地——姬家的开发区。如果是河贝,挨近河边的居民就只捉蚌就行了,不必进行其他生产了。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不存在专门生产货币的部落、方国、民族,除非他生产的是黄金、白银。与其说贝是货币,不如说它是合同的载体。这是利用贝的特殊形态所作的一种借贷合约。贝的对称性,刚好可以代表借贷的双方,如果左边表示借方,右边就表示贷方;两扇贝叶契合的唯一性——即换了另外的贝壳,就不能合上。剖贝,表示一次借贷的成功。借方(国)得贝、得到债权,得到贷方(国)留下的“信用卡”;贷方(国)得到物品和随货同行之合约副本,这是还贷的物种乃至数量之依据,得到债务的确定性。如果在贝的合口一侧锉刻记号,数量表示就更为清晰容易。以贝为借贷合约,属于结绳记事范畴及它的高级延伸,经济上当属物物交换。还贷时,两扇贝叶相合,表示还贷成功,就将曾经用作合约的贝废除,用攴击碎。“攴”,锤击器具及攴击行为。所造之“败”字似乎表示这一过程。或者本身就没有借贷成功,只得将拟定的“合同”——“合贝”击碎废去,表意借贷失败。“剖贝合贝”合约,既然是“结绳记事”,难免记忆有错、或者有意赖帐而产生纷争,这就有与所借之货物等价的铜贝出现,用以代替“合贝”,这就从“合贝信用合同”向货币一般的彻底升华。这一认识,或许有待更多的资料证实,特别是货币学家、考古学家的证实。如果将“得”字理解为“手中有贝为‘得'”,那么,手中有佳(只)、手牵大象(为)、两手持棒(争)等,为什么不可以称之为得呢?所以我认为“得”之为义,就是以贝之对称性、契口之唯一性,表契约双方的对等性,作为契约的载体。“得”,直接所象之形就是剖贝、合贝,剖贝、合贝是为了缔结契约,剖贝、合贝所象之契约义应该是剖贝、合贝之事的假借和延伸。这样,“得”就有分离、弄散义,又有契合义,两义寓于一形。《渐·六四》的“得其桷”,就是弄散其桷——掀桷揭茅的意思。“或”为语词,无义。
对《渐·六四》爻整个爻辞,还有爻外之义。在九三爻中有“利御寇”,暗示六四爻中对于浪子“掀桷揭茅”的行为女子有抵御寇暴的行为发生,并揪落了鸿雁的“羽毛”。六四爻爻辞虽然没有抓脱“羽毛”的字眼,但与上九对照,当有“羽毛”被抓脱。是说女子在抵御青年男子的抢婚过程中抓落了那个男子的东西。这两件事都是本爻中没有的字眼,都必须结合前后其他爻辞才能得到完整的意义。
【原文】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译文】 九五,浪子逸去,如鸿飞高陵。女子忠贞不渝,三岁不孕。浪子终于没有得逞,好啊!
陵,高岭。“鸿渐于陵”,直接的意思是鸿雁飞到岭上去了。所要象喻的意思是浪子无趣逃离;
“三岁不孕”,丈夫出征在外三年,泛指多年。在家的妻子忠贞不渝, 顶住了翩翩公子的诱惑,没有生野孩子,所以叫“三年不孕”;
“终莫之胜”,浪子最终没有占到便宜的意思。
【原文】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译文】 上九,此鸿非彼鸿。夫征远复,归乎庭院。无以为慰,送与鸿毛。鸿毛虽轻,大鉴妾心。
鸿,此鸿非彼鸿,当为远征归来的丈夫,像鸿雁回归一样又飞回来了 ;
目前的《周易》注家对“仪”字或有误解。我们先分析“义”。义的繁写是上下结构,上为羊,下为我。“我”,在甲骨文,象耙形之农具、耙齿向上竖着之形,像戈钺之竖立备战一样。这个“我”似乎就是现代还有的钉耙,但钉耙是否就是“我”的遗传,尚难肯定。出土文物中并没有见到“我”形之农具。在造字时代铁器还没有出现,如果有青铜器的农具“我”,是一定能保存下来的,而现在并没有出土。不妨推测,“我”这个东西,是竹木制造的礼仪道具,并不一定具有农具功用。竹木用具很难保留几千年不烂,所以至今没有出土物佐证。“义”,从羊从我。羊为善物,羊头挂在“我”上,或为两部落相会时的表示友好的标识,或为部落方国所树立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庄严提示。因此,“义”就是“仪”,礼仪之“仪”,为象形象意字。至于《渐·上九》的“ 其羽可用为仪”之“仪”,应该是“人形义 亦 声”的形声兼会意字,当属后起,形声字总比象形象意字要晚近得多。“仪”,字形上是“义”之增繁,字义上却是“义”之专指,即个人之信义。先代“义”与“仪”的字义与后代的“义”与“仪”的字义,正好对调了位置。这样一来, “ 其羽可用为仪”就是“其羽可用为信”的意思了。
4.0 爻辞的潜在意思
六段爻辞,构成一篇小说,其逻辑和意思是完整的。以“鸿”为喻的浪子,乘人家的男人出征的机会,去“嬿”人家的老婆。先是远远地搔首弄姿,然后是送点饮食挑逗,再后在人家屋前屋后转悠,最后发展到动武。不曾想遇到了一个有功夫的蛮女子,被打得落荒而逃,还丢下了不光彩的证据。最后,出征的男人回来了,妻子献与“鸿毛”,作为对家庭忠贞不二的信物。这件事的发生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也表示事物的渐变,所以《渐》篇六爻都用了“渐”,只不过最后一个“渐”不是顺势流去之“渐”,而是“流回来”的“渐”、飞回来的“鸿”而已。
这篇文章是完整的。但是,文王作此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吗?古代书写、出版都是困难的,恐怕不会像今天一样,为那些花花绿绿的绯闻,长篇大论地写、厚本厚本地出吧。正如毛泽东感情丰富,但不会去写艳情小说一样,文王是政治家、社会改革家,文章必定围绕他最为关心的政治理想而写。《周易》文章,善于使用象喻,所以韩宣子所见到的“易”是“象”——“见 易象 与鲁春秋 …… ”,《易》之文章特点就是以“象”喻“事”。文王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我们不妨推测,就是要告诉姬周政治核心,忠于“主义”、忠于戡商事业,要像那位丈夫出征在外的女子一样,忠贞不二的号召和告诫。
5.0 《周易》论述政治守贞的其他篇章
历史上,自文王主政姬周,到武王克商而胜,经过了六十一年之久,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防止 渐变 而丧失政治目标,正是姬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历史证明,也是一个十分艰难的问题。不然,敌人还未消灭,自己早已腐败变质,丢失了政治方向。因此,文王在《周易》中留下大量篇章,论述政治核心的“守贞(守定)”问题。
如果说《渐》篇是对“忠于戡商事业”的一般号召,那么在《周易》的其它篇章则记录了文王以身作则的典型事例,说明文王乃简朴、勤政的典范。
——文王本人就是坚定政治立场的典范。文王被商纣封为三公,有赤绂之威、金车之丽。后来又被诸侯、臣民拥戴为王,又有朱绂之极。对于这些,文王说如受劓刖之刑(《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绂),出则有耻,居则不利;如困葛虆,行则缠足,居则不安。他认为,赤绂之饰、朱绂之威,只是国家发展中的阶段性结果,只相当于祭祀之牺牲。因此在《困·九二》和《困·九五》两次提到“利用祭祀”正像古公亶父发迹于岐山、用享(祭祀)于岐山一样,仅仅是一个过程和阶段性的结果,而不是姬周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在姬周渐次强大的时候,帝乙“嫁妹”于文王,这是一次典型的政治联姻。在殷商,是帝乙对渐次强大的姬周无可奈何的友好,如“汉之和亲匈奴一样”。于文王,是姬周改变战略、乘机向殷商“示善”的机会。虽然是各怀异心,却达到了形式上的一致。不但帝乙,文王和姬周人民对于这次联姻也非常重视。《诗·大明》曰:“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见(加人旁)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可见仪式之隆重,臣民之欢腾。这一联姻,对普通人来说已是荣显之极。文王却评价说:“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归妹·上六》),一无所利。它不能证明我周之强大,仅仅能证明我周是“眇能视。跛能履”的残疾人而已(《归妹·初九》);文王娶了“见(加人旁)天之妹”为夫人,应当是正配。因是天子赐嫁,不是正配也是正配。文王却抱怨说娶到了媵妾(《归妹·六三》:归妹以媭,反归以娣),并发誓要将正配娶来。《归妹·九四》曰:归妹愆期,迟归有时。谁是“媭”(正配)呢?文王在这里并没有点明,我们不妨说,文王是将殷商的社稷王器当成正配了。姬周戡商的历史过程是最权威的证明,他们戡商不止,直至取得戡商的胜利、娶得“正配”为止。
——生活上,保持俭朴的生活作风,在《既济》篇说得比较透彻。“既济”是已经过了河(黄河)的意思,因商在河的那一面,过了河就是革命成功的代名词。革命成功,当防你在见不到得一面坏事。正如涉水过河,注意挽起了衣服的前襟,却打湿了后尾一样(《既济·初九》:曳其纶,濡其尾);不要过早追求衣饰之华、车蓬之丽,要随人民生活的提高而渐次达到(《既济·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要防止腐败,新衣服穿久了也会变成破絮(《既济·六四》:繻有衣如,终日戒);要以纣王之德坏,腥闻于天,不得天佑;我周之德馨,得天之佑为教训,“东郊之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既济·九五》)”。当吸取殷商亡国之教训,不湎于酒,若湎于酒,则有大灾。《周书·酒诰》也说:“辜在商邑,越殷国无罹。弗为德馨香祀,登闻与天;诞为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网爱越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就是说罪在殷商,上下湎酒,至于灭国,尚不知觉。《周书》的这一段话,与《未济·上九》的“有孚于酒,无咎(发展经济,没有祸殃)。濡其首(把头浸到酒缸子里面去了),有孚失是(定然有灾)”的精神是一致的。
——我们已经解释翻译过《丰》篇,其实质是对敌人的捧杀战策。捧杀,也是可以施于自己的利剑。因此,《丰》篇完全可以理解为是对自己的告诫。与《丰》篇相似的还有《涣》篇。 “涣其躬 →涣其群→涣其臣(涣有丘)→涣污其大号、涣王居→涣其血→血干敌逸 ”,也可以理解为是对自己营垒的告诫。
——王道须自我维护,不要指望天子会给王道以地位。所赐之鞶带还可“一日三褫之”(《讼·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对于那些有能力否定王道的“干国枭雄”,必须以清贵的名誉将其高挂起来,不让其干预政治,更不得自图王侯(《蛊·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坚持王道政治,不排除依据形式行变通的策略。但对于先王因以发迹岐山的政策,则当“拘之系之,纵横维之”(《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享于西山),不可动摇;时政因循王政而出。就如抓奴隶,抓住了父亲,他的儿子就可以求索到一样(《随·九三》)。反其道而行之,重视了时政,而忘记了根本政策,就像抓奴隶,抓住了他的儿子,他的父亲就会逃跑掉一样(《随·六三》)。根本政策是不可稍有变动的。
——文王要求姬周领导核心坚持“主义”。《节》篇说:“不节若,则嗟若”;政策安适,亨通之道(《节·六四》:安节,亨);最高的精神境界是“虎视眈眈,其欲逐逐”(《节·六四》) , 戡商不止;由于有精神支柱,故可涉河而王天下(《节·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如果没有“主义”支撑,国家富强也非好事。其如枯杨开花,隔死也就不远了(《大过·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国家不富裕,垫茅草,盖树叶(《大过·初六》:藉用白茅),十分艰苦。只要保持自强不息的精神,就如老年人娶得少女为妻、可以生孩子一样,国家兴旺可待(《大过·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文王说,无理想、“主义”之灾,就如拴在木桩上的牛一样,成为路人的财富,别人菜板上的肉,构成我们的灾难(《无妄·六三》:无妄之灾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危险在于成就,《大畜·初九》曰:“有厉,利已”。等等。
正是文王的以身作则的示范和谆谆不厌的教诲,使戡商旗帜历六十余年不倒,并在文王死后十一年,武王实现了“涉河而王天下”的宏伟目标,开创了中国三千年的封建社会。
6.0 《彖传》《象传》如何解释《渐》
人们说,《大传》是最早的以解释《周易》为目的的著作,是孔圣人的伟大贡献。这样的论点是很值得怀疑的。
如果仔细研究一下,其实《大传》是借解释《周易》为名,论述春秋时代的时事政治而已。李镜池说:“ 儒家喜欢把旧文物加以一种新解释,……所以《易》虽是筮书,而儒家不妨拿来做教科书,只要能加以一种新解释,赋以一种新意义。——这是《周易》所以能加入《诗》《书》《礼》《乐》一群而成为‘经'的最先的根基。”(杨庆中《论古历辨派的易学研究》·《中国儒学网》)。这里,除了“《易》虽是筮书”尚可推敲之外,正点中了儒家对于《周易》的实用主义态度。 如果再仔细分析一下文章的内容和作者的政治经历和政治立场,你会发现,他们其实是在为地主阶级夺取政权出谋划策而已。《渐·彖》就是一篇政治谋略之说。
《彖传》为孔子门徒所作,记录了孔子的政治思想。孔子思想绝对不能离开孔子所处的时代而凭空产生。因此,对孔子所处的时代和孔子的经历的探讨,是翻译《渐·彖》必不可少的程序。
在春秋政治关系上,当权的侯伯与执政的大臣之间是很不融洽的。执政大臣往往是大田地主,侯伯往往代表传统保守势力。在鲁国的历史上,季孙、叔孙、孟孙“三分公室”,势力很大。“三分公室”后,季孙全部实行税收制(或许就是按亩收租)。后来,又发生了一次政变。《左传》记载,鲁昭公二十五年,因季氏强大,昭公谋除季氏。叔孙氏之司马鬷戾以叔孙的旗号救季孙,联合季孙打败公族。自此,昭公流亡在外六年,最后客死于乾侯。季氏成为实际上的国君执掌鲁国政权六年。定公立,季氏也是鲁国的实际掌权人。按郭沫若氏研究,季氏正是地主阶级“以财致政”的代表。对于鲁昭公客死乾侯之事,赵简子问史墨,史墨评价曰:“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正说明代表传统势力的天子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是春秋时代的主要矛盾,且地主阶级政治是时代的主流,深入人心。《大传》是孔子思想的文字记录,有深深的时代烙印。葬鲁昭公时,孔子年四十一岁,为鲁司寇,实际主持葬礼,“沟而合诸墓”。但鲁昭公外出,孔子并没有跟随。在这段历史上,孔子与季氏、鲁昭公均保持了良好的政治合作关系。但与季氏的关系大大超过了与鲁昭公的关系,为季氏实际上的政治高参。后来孔子投靠齐景公,齐景公跟孔子学礼,三月不知肉味。齐景公根据晏婴(保守势力代表)的意见,并没有给孔子以高位。曰:“奉子以季氏,吾不能”,最后“以季孟之闲待之”。正可以说明孔子与季氏关系之铁。也能说明孔子之流借《彖》辞为季氏等地主阶级出谋划策是有可能的。
如果《彖传》作者是为执政的地主阶级出谋划策,可以看到作者主张渐渐壮大自己,然后以自然夺取政权的方式获得政权,不要过分张扬。要像齐国的陈氏一样,慢慢获得政权。 陈氏在齐国以家量(大斗)放贷,公量(小斗)收贷,齐人“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昭公三年》)”? 政权渐渐落到陈氏之手,正是《彖传》所言 “渐之进” 政治手段的物象化。孔子逝世前两年,“ 陈恒弑 君壬于舒州”,这也是新兴政治势力慢慢壮大的必然结果。对于这一政治事件,孔子只是装模作样地讨伐一下而已,其实并不一定真正反对 陈恒弑 君之事。《坤·初六·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日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对这一段话语,与其理解为是对臣弑其君的指责、对君王不早有觉察的惋惜,毋 宁说是 君王“世从其失”的咎由自取,就像 齐 君、 鲁 君“世从其失”,为人所抛弃以一样。“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啊!
无论如何,《彖传》是孔子门徒所作,应该留下孔子的政治经历和春秋时代时事政治的烙印。《彖传》自己也称为“时义”,我们认为,《彖传》与其说是解《易》之作,莫如说它是结合春秋时事政治的一篇学《易》心得。
其实,春秋时代对待古籍、前人语录,并不都是当成圣经看待的。相反,往往是各取所需,断章取义,用以表达自己的思维。《左传》中引用《诗经》诗辞,基本不用原义,仅仅是用其一章一节、甚至一言一语,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已。以至于那些层次很低的人都看出了破绽。《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记载,齐庄公好田猎,将政事交与庆舍。庆舍就将家内迁到卢蒲弊家去,交换老婆、酗酒。有这样铁的关系,所以卢蒲癸得以结束流亡生活,回到朝内。卢蒲癸的家臣子之有宠,卢蒲癸将女儿嫁给他。庆舍之士不以为然,问卢蒲癸:“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卢蒲癸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 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 恶识宗?”真是一群无赖之徒。但是,引用“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来说明乱伦的合理,却是很切贴的。也说明社会对诗仅仅是各取所需、“咏旧章,赋新愁”而已。这也是当时社会对待诗的总体态度之流韵。孔子删诗,“古者诗三千余篇,及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者”,这是从大境界上“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是以诗作为礼义的载体。对诗如此,对史又如何呢?孔子传春秋,首开“以史载道”的史学方法,将历史纳入“道”的框架中去,就像删诗一样,那些不可入“道”的历史,就将难逃删节命运。
综合而言,孔子之流彖《易》,也如像他删诗、传春秋一样,是“断《周易》之旧章,述自己之新德”而已。
经过对孔子思想形成的时代描述和孔子在这一时期的政治活动、政治态度梳理,就不难对 《渐·彖》作出准确的翻译了。
【原文】《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无穷也。
【译文】《彖传》说:渐就是循序渐进。就像“多年媳妇熬成婆”一样,君子当以渐进得位。循序渐进,既久有功;以正进位,就如陈氏之于齐一样,可以安国家、定人民。九五之位,必定是有作为的人所宜居者。居九五之位,手段果决,性情谦逊,国家就生动活泼、进步不穷。
虽然我们对《渐·彖》作了翻译,要人们真正理解,还必须作些说明。
“渐之进”中的“之”,在这里表示行进,“渐之进”,就是循序渐进,而且是指六四(即大臣)的渐进。《彖》辞说:“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就是指六四进位到九五,由大臣变为安帮定国的君王的意思;
“女归吉”中的“归”,表示已经嫁人了的女子。但在这里并不是单指“已经嫁人了”的女子,而是指嫁了人的女子渐渐熬成“内当家”这样一件事,所以翻译为“多年媳妇熬成婆”;
“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实是以陈完避祸齐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最终成为齐国的政治主宰这件事的文字表述。 陈氏在齐国以家量(大斗)放贷,公量(小斗)收贷,齐人“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昭公三年》)”?正是“渐进得位,进位以正,直至‘九五',正以安邦”的样板;
“其位”,显然是指“九五”这个爻位和由爻位所代表的公侯之位。原来,《大传》是以卦符六爻作为社会各阶级的阶级标识的。其游戏规则是:卦分上下,以上卦为朝廷,下卦为民间。上卦的中爻表示天子,下卦的中爻表示田地主。其余各爻分别是:初六——农奴;九三——士;六四——大臣;上九——王储、公卿。列成表格如下。
社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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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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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相(以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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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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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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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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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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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储、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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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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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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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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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或公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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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庶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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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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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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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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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庶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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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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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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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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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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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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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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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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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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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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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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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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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得中”,九五爻为阳爻,阳就是刚,象意有刚健积极之性格,爻相代表很有作为的天子。“得中”则是从法权意义上规定天子得位之合理合法,成社会之中心。类比齐国政治,陈氏集团从姜氏手中慢慢取得政权,正是阳刚“得中、得位”,的典型。
经过这样的梳理,要正确理解和翻译《渐·彖》,就不会有太多的麻烦了。
现在我们来翻译《渐·大象》。
【 原文 】 《大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大象传》的行文方法都是:上卦为 X ,象 X ;下卦为 X ,象 X 。梁卦相组,象 X 。感此象意,天子当如何如何行政,君子当如何如何修身。六十四篇《大象》辞都是如此,绝无例外。今翻译为:
【 译文 】 《大象传》说:山象君厚,木显君德。这就是《渐》卦的象意。感此象意,君子当养育德行,以化民俗。
可见,无论是《彖传》还是《大象传》,都是借解释《周易》之名,论述春秋时事政治谋略之实。而且《彖传》和《大象传》,也没有在同一层面上论述政治谋略,在《渐·大象》,似乎更倾向于士阶层的道德休养。两者与《周易·渐》相比,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说“《大传》乃解《易》之津梁”呢?
7.0 《周易正义》里的《渐》
有人说,“《周易》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我看是至理名言。我们不说现代易学了,只看孔颖达的《周易正义》是如何胡说的,就知道后世对《易》之解释与其本义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渐·九三》曰: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正义》云:“三本是艮体,与初、二相同一家。(九三)弃其群类,而与四合好,即是夫征而不反复也。 夫既乐于邪配,妻亦不保其贞。非夫而孕,故‘不育'也。 (九三)见利忘义,贪进忘旧,凶之道也”。
《渐·九五》曰:“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正义》云:“九五进于中位,处于尊高,故曰‘鸿渐于陵'。‘ 妇三岁不孕'者,有应在二,而隔乎三、四,不得与其应合,是二、五情意,徒相感说,而隔碍不交,故曰‘妇三岁不孕'也” 。
我们只提出孔氏的这两段《正义》出来议论,主要是《渐》篇最为重要的两段爻辞关乎文章大义。而后世学者又各持己见,争论不休,很希望前世大学者出来解惑。这两段爻辞就是《渐·九三》的“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和《渐·九五》的“妇三岁不孕”。
孔氏如何“正义”呢?《渐》的卦符符号是,初、二爻为阴,三爻为阳,四爻为阴,五、六爻为阳。孔氏根据爻位的尊卑、爻象的尊卑来“正义”爻辞。爻位以在下为卑,在上为尊,以九五最尊;爻相以阴象女,阳象男,男尊女卑。在前三爻,初、二为阴,象女,三爻为阳,象男,又在女之上。孔氏于是把三与初、二划为一家,一个丈夫配两个老婆。但是,三爻的上面一爻是阴,下有从上之义,于是这个男子很不仗义,丢掉了老婆去攀高枝,以从六四。“夫既乐于邪配”,也就难免老婆不偷人。“非夫而孕”,这个野孩子当然不能活命了。这就解释了“妇孕不育”。“夫征”什么呢,就是九三投靠六四;
对“三岁不孕”,又有更为精彩的“正义”。说九五的妻子应该是六二,而中间有六四这个“二奶”恃强霸道,有九三这个第三者夹在中间撬墙脚,使得九五与六二“徒相感悦”而实不得交合,所以“妇三岁不孕”。孔老先生就没有想到,老婆既然与第三者苟且往来,当然也会怀上第三者的野种的,怎么一定会是“三岁不孕”呢?
对于九五与六二,为什么是一家,孔颖达并没有读懂孔子的原本意思。正如前面列表所示的那样,《大传》是借卦符六爻标识春秋时代的三大阶级、六个阶层的。上三爻的中位象天子(或公侯),下三爻的中位象田地主。《大传》作者主张在下的田地主之服从天子,要像老婆之服从丈夫般合应服从,这就是“二以从五”的道理。虽然春秋是三大阶级构成社会,起主导控制作用的实际就是天子跟田地主。《左传》里面记录的丰富多彩的政治斗争,无不就是这两个阶级的生死搏斗。《大传》作者认为,起主导作用的两大阶级和谐了,社会就安定繁荣。所开的药方无外就是“和中”之药,或者是“装小致大、渐进得国”的盗国之策。所以《大传》要求“二要从五”,当小媳妇,慢慢熬,就是田地主要服从君王,至少在形式上应当如此。所以“二之从五”有极其丰富的政治内涵。而孔颖达解释“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妇三岁不孕”,完全以婚姻道德伦理解释,而且这个道德伦理还是隋唐社会士大夫的道德伦理,譬如“一夫多妻”。孔颖达的解释既偏离《周易》原意,也偏离《大传》原意。得出许多低级趣味的笑话来。可见孔氏在《周易》的筐子里装了些什么故事了。
结束语
经过分析,《渐》篇直接的意思是一篇市井小说,描绘一个丈夫出征在外的女子,如何抵御翩翩“鸿雁”的挑逗引诱,忠贞不二,等待丈夫归来的故事。言外之意却是谈政治守节问题,就是姬周领导核心当如那位丈夫出征在外的女子忠于家庭一样,忠于戡商大业。是一篇关乎政权建设的文章,是《周易》众多政权建设文章中的一篇。
而那个至今为止,仍然对易学家具有冥冥神力和哲理暗示的卦符符号,在《渐》篇,根本没有以不是文字的文字进入卦辞爻辞行文。它其实只是一袭外衣而已。
《彖传》《大像传》借卦符符号和爻符符号和卦辞爻辞引出议论,借解释《周易》之名,谈春秋时事政治谋略之实。与《周易》相比,虽然都是谋略书,但是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论述不同的政治哲理。它并不就是解释《周易》之作。
孔颖达《周易正义》虽然说是“正”《周易》之义,其实多有误解,有些近于胡说。它是以《大传》为基础的解说,又在《大传》的基础上退后了一步。
使《周易》研究上走入死角的是,不研究《周易》原文,而以《大传》作为解释《周易》的标准答案,从来都不怀疑孔子之流的解释是否正确和在什么立场上彖断《周易》;解释经文又随时随地不忘记那具有冥冥神力和哲理暗示的卦符符号。解释不通就宏辩发挥,所以使易学永远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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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张再兴
2007/2/13 于新泽西
主要参考书目:(略)
作者简介: 张再兴, 1943 年生,毕业于贵州工学院,土木工程教授级工程师。挖深坑,种高楼,尚属有方。周易研究是其业余爱好,难说有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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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周易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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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张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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