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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黎星]贲:文饰之道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6-17     点击次数:

                                        黄黎星
                  (福建  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所  350007)
【提  要】本文通过对《周易》《贲》卦之象数、义理内涵的深入探析,结合历代学者对《贲》卦所作出的文艺观方面的阐发论述,揭示出传统文艺观中“文饰之道”的思想要素。
【关键词】周易    贲卦    文饰    文艺观

  《贲》,为《周易》第二十二卦,其卦形为下离(    )上艮(    ),“山下有火”之象,
象征“文饰”。古今学者在“会通”(《周易·系辞上》第八章及第十二章均有云:“圣人有以
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会通”的思想,是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观念。以《易》学与文艺的关
系言之,“会”,可理解为对《易》学及文艺两个要素的实质内涵、特殊规范的把握;“通”则
是寻绎出《易》学与文艺两者之间所具有的特殊的、通融无碍的联系。此为笔者在“易学与传统
文艺观”研究中所持之基本认识。)《易》学与文艺观的阐论中,对《贲》卦都极为重视:一方
面,是《易》学家探象数、阐义理而涉及“文饰”之理;另一方面,则是文艺家援经传、论创作
而追索“文饰”之道。此二者,虽然立说的角度不同,阐论的取向有别,但是,从其融汇为传统
文艺观的最终结果上看,又有“殊途同归”、“百虑一致”的趋同性。而这,就是本文论述的逻
辑起点。
一、“贲”为“龟”、为“饰”析

  “贲”,篆书作    。《尔雅·释鱼第十六》:“龟三足曰贲。”《尔雅》所释,乃取于物象
(龟)者:其下为“貝”,貝,“海介虫也,居陆曰猋,在水名蜬,象形。”(《说文·六
下》),龟形有似之;其上为“    ”,则似“三足”象也。近代《易》学大师尚秉和先生,以
精研《易》象闻名,创立“周易尚氏学”,为士林所推重,其解“贲”字之义及《贲》卦之象
云:“按,《尔雅》:‘龟三足曰贲。’卦离、艮皆为龟,而震为足,数三,正龟三足也。”[1]
尚先生此说,以《易》象妙解《尔雅》之说。龟,殷周时人视为灵物宝物,旧籍之记载多矣,不
烦引列,而《周易·系辞上传》第十章所言“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者,又与“神龟”有
关: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郑玄曰:“《春秋纬》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
河,龙图发;洛,龟书成。”[2]朱熹《易学启蒙》引孔安国曰:“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
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水时,神龟负文而列于背,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
之,以成九类。”[3]尚秉和先生引《礼纬·含文嘉》云:“伏羲德合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
应以河图洛书,乃则以作《易》。”又引《河图挺辅佐》云:“黄帝问于天老,天老曰:河出龙
图,洛出龟书,所纪帝录,列圣人之姓号。”据此,尚先生认为,“河图”、“洛书”并出于伏
羲时代,因能则以画卦。[1]“‘河图’、‘洛书’,当为古代人关于《周易》卦形及《尚书·洪
范》‘九畴’创作过程的传说,假托于‘神龟’、‘龙马’,似属对两书的崇拜心理所致,故添
上神话色彩。”[4]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龟背之文(纹),与《易》卦符号、书契文字等,有着
某种关联性,是人文肇始时所谓圣人仰观俯察,“观鸟兽之文”而取象者之一。“贲”为“三足
龟”,其含“文”的因素亦由此可见。

  《说文解字·第六下》:“贲,饰也。从贝卉声,彼义切。”此为“贲”之义的另一训释。 《尚书·汤诰》:“天命弗僭,贲若草木。”《注》云:“贲,饰也。”《诗经·小雅·白
驹》:“皎皎白驹,贲然来思。”亦有盛饰而来之义。《贲》卦以“文饰”为象征,乃历代学者
趋同的认识。李鼎祚《周易集解·卷五》引郑玄曰:“《贲》,文饰也。离为日,天文也;艮为
石,地文也;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二文相饰成贲者也。”[2]孔颖达《周易正义·卷四》
云:“贲,彼伪反;徐甫寄反;李轨府瓮反。傅氏云:贲,古斑字,文章貌。郑云:变也,文饰
之貌。王肃符文反,云:有文饰,黄白色,艮宫一世卦。”又云:“贲,饰也,以刚柔二象交相
文饰也。”[5]朱熹《周易本义》亦称“贲,饰也”。[6]尚秉和先生析云:“《归藏》作熒惑,
熒惑,火星;《史记》:‘察刚气以处熒惑。’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是也。卦上艮为星,离
亦为星;下离为火,艮亦为火。离主夏位南,艮纳丙亦南,故曰熒惑。于象恰合。”[1]又引前贤
说曰:“贲,《释文》云:‘傅氏作斑,文章貌。’郑云:文饰貌。《太玄》拟作‘饰’。按卦
一阴一阳相杂,相杂则有文,故曰斑,曰文饰。”[1](至于尚先生持“《贲》为无色无明之象”
说,独倡新见,异于前贤,亦有据而成理,此暂不论及。)总之,“贲”为文饰,从字义上考
察,以及从名卦寓意上探究,都颇为恰切。

  至于“贲”为“符分切”,训为“宏大,盛美”;“贲”为“父吻切”,通“忿”;“贲”训
为“勇士”;“贲”通“奔”,星名(“贲星”即“奔星”);“贲”为姓(如《汉书》有“贲
赫”,《后汉书》有“贲休”);为古代勇士名(孟贲)等等,则与“贲”为文饰义无甚关联,
此不论。
二、《贲》卦的象数理韵
  当代国学大师、《易》学名家黄寿祺先生曾指出:“夫《易》原本象数,发为义理,苟舍象数
而谈义理,则《易》与《诗》、《书》、《礼》、《乐》何以异?圣人又何必独为此艰深怪奇之
词?《易》之理,原本天道,指明人事;必谓其专言人事,则天行、地势、先甲、后庚之语,皆
为无稽,圣人又何必为此骈枝赘疣乎?”[7]准此而论,传统文艺观取资于《易》者亦必有其特
色,故本小节专论《贲》卦之象数理韵(主要根据保存汉魏《易》说最丰富的李鼎祚《周易集
解》及研象最精的《周易尚氏学》来阐说)。

  《周易集解》引荀爽曰:“此本《泰》卦,谓阴从上来居乾之中,文饰刚道,交于中和,故亨
也。分乾之二居坤之上,上饰柔道,兼据二阴,故小利有攸往矣。”[2]又引虞翻曰:“《泰》上
之乾二,乾二之坤上,柔来文刚,阴阳交,故亨也。”[2]荀、虞皆以“卦变”为说,认为
《贲》、《泰》均三阴三阳之卦,《贲》(    )卦是由《泰》(    )卦变化而来的,通俗言
之,即《泰》卦之九二与上六位置互换。《泰》为天地阴阳交通之象,象征“通泰”,而坤之上
来居乾之中,文饰刚道;乾之二往居坤之上,往饰柔道,阴阳交相为饰,其“通泰”之象、理与
《泰》卦相似,所以“文饰之道”乃“亨”。这表明了“贲,亨”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变化所
致,也与《系辞传》所言“物相杂,故曰文”之说相通。荀、虞之论,与《贲·彖》所云“贲,
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有合。(“天文”“人文”之论详下
节)
  《贲》卦各爻:“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虞翻曰:“应在震,震为足,故贲其趾也。”
又曰:“应在艮,艮为舍,坎为车;徒步,行也,位在下,故舍车而徒。”[2]《尚氏学》云:
“初应在四,四震故曰趾;坎为车,初在车下,当然不乘而徒也。盖初九正当勿用之时,安于徒
步,以遂其志者也。”[1]取“趾”、“徒”象者,明初九居下,当“贲”之始,饰不越僭,贲不
失礼,即《象》所言之“义弗乘也”。“六二,贲其须。”侯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
也,二在《颐》下,须之象也。”[2]尚先生指出:艮即失传之“须”象(详《焦氏易诂》),侯
果之说,“虽巧切,不知艮即为须也”。[1]《六二·象》曰:“与上兴也。”侯果曰:“上无其
应,三亦无应,若能上承于三,与之同德,虽俱无应,可相与而兴起也。”[2]尚先生则认为:
“贲其须,其指上卦,言六二之须,谓上艮也,泰二往上成艮,故曰兴;二因得当位居中,故曰
与上兴。”[1]侯果言相比为贲,尚先生则言心系上九,要皆相兴起为饰也。“九三,贲如,濡
如,永贞吉。”虞翻曰:“有离之文以自饰,故曰贲如也;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2]
尚先生亦以《贲》卦下互坎为说:“坎水故曰濡如。”[1]《九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
陵也。”尚先生言:“三应在上,上艮为陵,乃上不应,故终莫之陵。永贞于三吉也;又前临重
阴,皆顺三,无有陵越之患也。”[1]此论切而明。“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
媾。”《六四·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陆绩曰:“震为马,为
白,故曰白马翰如。”[2]李鼎祚曰:“皤亦白素之貌也。”[2]尚先生曰:“卦三至上互大离,
离为大腹。四乘坎,坎为寇,疑其逼己,岂知四当位,下有正应,三无能害之,终得与初婚媾
也。”[1]此论贲饰尚素,待时以进。“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戔戔,吝,终吉。”《六五·象》
曰:“六五之吉,有喜也。”尚先生论曰:“艮为丘园;坤为帛,乾圜约其两端。故曰束帛。”
[1]荀爽曰:“能以中和饰上成功,故终吉而有喜也。”[2]此论贲饰上九,终获喜庆。(“上
九,白贲,无咎。”其《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论详于后。)

  以上简述关于《贲》卦的象数之说,涉及《易》象、《易》例,然则象数理韵,乃是论贲道义
理之本由,固不可忽视也。
三、《贲》卦的义理内涵

  着眼于对《周易》经传内涵进行义理思考,是另一种不同的学思进路,但正如进行象数探析离
不开对义理内涵的归依一样,进行义理的思考,也绝非完全抛弃象数内容,此二者实相资为用,
惟侧重点不同罢了。本小节论《贲》卦之义理内涵(主要根据义理派先驱人物王弼的《周易注》
及孔颖达依王注所作的疏,间引宋儒程颐、张载、朱熹之说参证之)。

对《贲》卦卦辞及《彖传》,王弼《周易注》曰:“刚柔不分,文何由生?”“刚柔交错而成文
焉。”[5]程颐《伊川易传》论“贲,亨”及“小有利攸往”曰:“物有饰而后能亨,故曰‘无本
不立,无文不行’。有实而加以饰,则可以亨矣。”又曰:“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
于进也。”[8]此二句,更切近于儒家传统的“文饰之道”观念。对《贲·大象》,王弼注曰:
“处贲之时,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狱。”孔颖达疏云:“‘山下
有火,贲’者,欲见火上照山,有光明文饰也;又取山含火之光明象,君子内含文明以理庶政,
故云‘山下有火,贲’也。‘以明庶政’者,用此文章明达以治理庶政也。‘无敢折狱’者,勿
得直用果敢折断讼狱。”[5]此以光明文饰、文章明达与刑治(刑与礼相资为用,乃儒家政教之法
则)相联系。
  初九爻,王弼注曰:“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于无位,弃于不义,安夫徒步,以从其志也。
故‘贲其趾,舍车而徒’,义弗乘之谓也。”[5]张载《横渠易说》云:“文明之德,以贵居贱,
修饰于下,故曰‘贲其趾’;义非苟进,故曰‘舍车而徒’。”[9]朱熹《周易本义》云:“君子
之取舍,决于义而已。”[6]均强调“贲”初之“义”(即道义)。《礼记·坊记》云:“君子苟
无礼,虽美不食焉。”亦可与此爻之义相发明。六二爻,王弼注曰:“得其位而无应,三亦无
应,俱无应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须之为物,上附者也,循其所履以附于上,故曰‘贲其
须’。”[5]言上从阳刚而饰美之。九三爻,王弼注曰:“处下体之极,居得其位,与二相比,俱
履其正,和合相润以成其文者也。既得其饰,又得其润,故曰‘贲如,濡如’也。永保其贞,物
莫能陵,故曰‘永贞吉’也。”[5]张载《横渠易说》言:“上下皆柔,无物陵犯,然不可邪妄自
肆,故永贞然后终保无悔。”[9]均是从“饰”需“守正”的角度来论说,朱熹《周易本义》所言
“一阳居二阴之间,得其贲而润泽者也。然不可溺于所安,故有永贞之戒”,[6]与横渠之说义
同。六四爻,王弼注曰:“有应在初,而阂于三,为己寇难,二志相感,不获通亨,欲静则疑初
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也。鲜絜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敢累其
志也。三为刚猛,未可轻犯,匪寇乃婚,终无尤也。”[5]亦依《易》象明六四须贲饰尚素,待时
以进之理。六五爻,孔颖达依王注疏云:“‘为饰之主,饰之盛’者,若宫室舆服之属,五为饰
主,若施设华饰在于舆服宫馆之物,则大道损害也。‘施饰丘园,盛莫大焉’者,丘谓丘墟,园
谓园圃,唯草木所生,是质素之处,非华美之所,若能施饰,每事质素,与丘园相似,盛莫大
焉,‘故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者,束帛,财物也,举束帛言之,则金银珠玉等皆是也,若贲饰
于此,束帛珍宝则素质之道乃陨落,故云‘丘园乃落’也。‘贲于丘园,帛乃戋戋’者,设饰在
于丘园,质素之所则不糜费财物,束帛乃戋,戋,众多也。诸儒以为若贲饰束帛,不用聘士,则
丘园之士乃落也。若贲饰丘园之士与之,故束帛乃戋戋也。”[5]朱熹《周易本义》云:“六五柔
中,为《贲》之主,敦本尚实,得《贲》之道,故有丘园之象。然阴性吝啬,故有束帛戔戔之
象。束帛,薄物;戔戔,浅小之意。人而如此,虽可羞吝,然礼奢宁俭,故得终吉。”[6]王注孔
疏以施饰处不同言,朱子以施饰厚薄言,然而其共同点皆明为饰虽质素,心志更可贵之旨义。
(“上九,白贲,无咎。”其《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论详于后。)
  历代《易》家论《贲》卦义理,不仅仅限于狭义的“文艺”一端而广泛涉及了礼教、刑治、仁
义、道德等诸多内容。对此,笔者的认识是:一者,在古代学者看来,“文饰之道”绝非狭义所
能包容以尽;二者,在传统文艺观中,狭义的“文饰之道”恰是在广阔的视野中获得了深化。

四、“天文”与“人文”之会通
  《贲·彖》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周易》今本《贲·彖》中“天文也”之前无“刚柔交错”四字,唐·郭京
《周易举正》云:“‘天文’上脱‘刚柔交错’一句。”今查王注孔疏《周易注疏》,其本当有
此四字;朱熹《周易本义》云:“先儒说天文上当有‘刚柔交错’四字,理或然也。”《周易尚
氏学》亦提及:“朱子云:先儒说,天文上当有刚柔交错四字。”今从之补。)此涉及了“天
文”、“人文”的概念,颇受历代学者注意。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当属萧统的《文选序》直接引
用了《贲·彖》:
  式观元始,眇覩玄风,冬穴夏巢之时,茹毛饮血之世,世质民淳,斯文未作。逮乎伏羲氏之王
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
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之时义远矣哉!

其中“文之时义远矣哉!”又仿《易·彖》之“叹卦”形式。

  《贲·彖》言“天文”、“人文”,与《系辞传》所言“仰以观于天文”、“遂成天下之
文”、“物相杂故曰文”等,均属广义的“文”。“天文”者,以实象论,即虞翻曰:“日月星
辰为天文也。”[2]孔颖达曰:“天之为体,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5]与其释
“物相杂,故曰文”所云“言万物逓相错杂,若玄黄相间,故谓之文也”[5]相同;以《易》象
论,虞翻曰:“谓五利变,之正成巽,体离,艮为星,离日坎月,巽为高,五天位,离为文明,
日月星辰高丽于上,故称天之文也。”[2]尚先生亦曰:“离日坎月,艮星震辰,天文。”[1]王
廙释《大象传》曰:“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夫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峭嶮参差,直置其形也,
已如彫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2]此言极为形象。“人文”者,乃包括仁义道
德、礼乐教化(自然也包括文艺、文籍、文章在内)的文化。王弼注“文明以止,人文也”曰:
“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文之文也。”孔颖达疏云:“文明,离也,以止艮也,用此文明之
道裁止于人,是人之文德之教。”[5]尚先生依《易》象而析曰:“离礼震乐,人文。”[1]
《贲·彖》“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说法,明确指出了“天文”与
“人文”的会通。郑玄曰:“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二文相饰成贲者也,犹人君以刚柔仁义
之道饰成其德也。刚柔杂,仁义合,然后嘉会礼通,故亨也。”[2]干宝曰:“四时之变,悬乎日
月,圣人之化成乎文章,观日月而要其会通,观文明而化成天下。”[2]孔颖达之论更为精致:

  此《贲》卦之象既有天文、人文,欲广美天文、人文之义,圣人用之以治于物也。“观乎天
文,以察时变”者,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错相饰成文,以察四时变化,若四月纯阳用事,阴
在其中,靡草死也;十月纯阴用事,阳在其中,齐麦生也,是观刚柔而察时变也。“观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者,言圣人当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
也。[5]
  其后的《易》家,对“天文”与“人文”之会通的理解和阐释,大都循此理路,如程颐曰:
“观天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礼俗,乃圣人用‘贲’之道也。”[8]由对“天文”的观察理解把
握仿效,到对“人文”的创立设制推广施行,表现出古代圣贤的深察睿思,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
的精义之一,故朱熹称赞道:“(《彖传》此句)极言《贲》道之大也!”[6]因此,我们在对中
国传统文艺观进行考察时,固然要抓住文艺的自身属性,探究文艺的本质规律,但同时,也应该
将视野放宽,深入地认识理解传统文艺观中对文艺属性与规律加以阐明的广阔深厚的文化背景,
方能把握其宏旨,探究其精微。

五、“白贲无咎”的启示
  “上九,白贲,无咎。”其《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王弼《周易注》云:“处饰
之终,饰终反素,故任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以白为饰,而无忧患,得志者也。”孔颖
达疏云:“白贲无咎者,处饰之终,饰终则反质素,不劳文饰,故曰白贲无咎。守志任真,得其
本性,故《象》云上得志也,言居上得志也。”[5]此爻之象、理对传统文艺观曾产生过独特的影
响。
  历代《易》家及文论家论说《贲·上九》之“白贲无咎”时,多联系到《论语·八佾》中孔子
之语:“绘事后素。”近代学者、闽中乡贤程树德先生博引而详考古今注说后论“绘事后素”之
义云:“窃谓《诗》云‘素以为绚兮’者,言五采待素而始成文也。今时画者尚如此,先布众色
毕,后以粉勾勒之,则众色始绚然分明。《诗》之意即《考工记》意也。子夏疑五采何独以素为
绚,故以为问。子以‘绘事后素’告之,则素以为绚之理不烦言而解矣。子夏‘礼后’之说,因
布素在众采之后而悟及者也。盖人之有仁义礼智信五性,犹绘之有青黄赤白黑五色是也。礼居五
性之一,犹素为白采,居五色之一也。五性必待礼而后有节,犹之五色必待素而后成文,故曰
‘礼后乎’,本非深文奥义也。”[10]程树德先生之言甚为明白。而关于《贲·上九》之“白贲
无咎”与《论语·八佾》之“绘事后素”相联系的问题,黄寿祺、张善文先生说:

  《周礼·考工记》谓:“画绘之事,后素功。”《论语·八佾》曰:“绘事后素。”两者或言
绘画程序,或以“素”喻“礼”,与本爻(——指《贲·上九》)“饰终反质”的意旨自有区
别,但就“素”在“文饰”中为“本真”之色这一点看,上两说与本爻“白贲”的拟象基础又有
可通之处。故刘牧云:“绘事后素,居上者而能正五彩也。”(《周易义海撮要》引)惠栋也认
为:“上者,贲之成。《考工记》云‘画绘之事,后素功。’《论语》‘绘事后素。’郑玄注
云:‘素,白采也,后布之,为其易渍污,是功成于素之事也。’”(《周易述》[4]

  此说既辨其中之异,又论其中之“通”,极是允当。
  清末学者刘熙载于《艺概·文概》中言:“白贲占于《贲》之上爻,乃知品居极上之文,只是
本色。”[11]又言:“文尚华者日落,尚实者日茂。其类在色老而衰,智老而多矣。”[11]刘熙
载在其文艺论著中多援《易》立说,这是中国古代文论发展至“尾声”阶段仍然深受《周易》影
响的代表性例证。由此上溯,可以发现,近二千年间许多学者相似言论之多,实有不胜枚举之
势。限于篇幅,此仅举一例:南朝齐梁间杰出的文论家刘勰,其“体大而虑周”的杰作《文心雕
龙》也深受《周易》的影响,《文心雕龙·情采篇》中就有“衣锦褧衣,恶文太章;《贲》象穷
白,贵乎反本”这样的句子,联系到《文心雕龙》中诸如“繁采寡情,味之必厌。”(《情采
篇》)“文之英蕤,有秀有隐。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晦塞
为深,虽奥非隐;雕削取巧,虽美非秀”(《隐秀篇》),“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
以明核为美,不以深隐为奇”(《议对篇》)……等众多类似的言论,就可看出“饰终则反质
素”的《贲》卦义理对刘勰的深刻影响。

  由《贲·上九》之象、理而引发出在文学、书画、音乐、建筑等艺术领域中对“质素”之价值
作用的认识与推崇,构成了传统文艺观中关于创作技巧的丰富的内容,值得重视。

六、“文饰之道”的要义
  除上述的主要由《贲·上九》而引发的“文饰”技巧论之外,《贲》卦所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关
于“文饰之道”的启示还有值得我们认识与把握者。

  追溯传统文艺观发生的源头,各家观点颇有歧别。先秦时期,道家、墨家均有否定文饰之用的
倾向,如《老子》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等语,《庄子·天道
篇》中“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以及该篇中关于“意”与“言”关系的论说等,都表现出轻
视乃至反对文饰(如修美文辞)之用的倾向,因为在其思想观念中,人为文饰的各种艺术形式,
都难以与“至道”境界相媲美,甚至于成为追求“至道”境界的累赘。韩非子亦承续道家的思
想,故《韩非子·解老》中称:“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和氏之璧,不饰以五
彩;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了
墨家人物田鸠以“秦伯嫁女”、“买椟还珠”的故事说明“以文害用”的道理,联系《墨子》中
《非命》、《非乐》等篇所表现出的“尚质”的文艺观,其倾向性显而易见。
在儒家传统的文艺观念中,一方面,也强调尚“质”重“道”,与道家、墨家之说似乎有趋同的
者,如刘向《说苑·反质篇》记载:“孔子卦得《贲》,喟然仰而叹息,意不平。子张进,举手
而问曰:‘师闻《贲》者吉卦,而叹之乎?!’孔子曰:‘贲,非正色也,是以叹之。吾思夫质
素,白当正白,黑当正黑。’‘文质,又何也?’‘吾亦闻之,丹漆不文,白玉不雕,宝珠不
饰。何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此前,《吕氏春秋·慎行论》也记载“孔子卜,得
《贲》”之事,但较《说苑》为简略,而《孔子家语·好生第十》的记载与《说苑》大致相
同。)到汉代,仍有“至美素璞,物莫能饰也”的说法(见桓宽《盐铁论》)。但是,另一方
面,儒家又重视以文饰作为表现内质的重要辅助手段。《左传·襄二十五年》记载:“仲尼曰:
《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族言。’不言谁知其志?言而无文,行之不远。”《论语·子
路》载孔子曰:“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易传·乾文言》更以“修辞立其诚”为君子
之所当为者。前文曾引程颐《伊川易传》之语:“物有饰而后能亨,故曰‘无本不立,无文不
行’。有实而加以饰,则可以亨矣。”[8]又曰:“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于进也。”
[8]本是释《贲》卦卦辞的,恰可作为儒家传统文艺观中肯定文饰之用,将文与质进行协调,追求“文质彬彬”境界的思想。
  此外,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我们还看到:《贲》卦以“文饰”为象征主旨,但《贲》卦所包含
的内容,有“天文”,有“人文”;“人位”所涉及的内容,又有礼教、刑治、仁义、道德等诸
多方面,由此推而广之,可以说,今天我们侧重于“文艺”属性的“文饰”,在古代则是与哲学
思想、政治制度、伦理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与其它的社会文化领域但
彼此间并无鸿沟天堑,相反,它们彼此之间往往呈现着交融、互渗的状态。这种交融、互渗的结
果,是使文艺的社会内涵加深增厚。例如,“文以载道”、“文以致用”的观念,一直在传统文
艺观中延续不断,甚至成为主流。且以唐宋“古文八大家”为例,韩愈自谓:“愈之所志于古
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答李秀才书》),又云:“读书以为学,缵言以为文,
非以夸多而斗靡也。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也。”(《送陈秀才彤序》)柳宗元云:“道假
辞而明,辞假书而传,要之之道而已矣。”(《报崔黯秀才书》)欧阳修言:“文章不为空言而
期于有用。”(《荐布衣苏洵状》)王安石言:“文者,礼教治政云尔。”“所谓文者,务为有
补于世而已矣。”(《上人书》)……皆明言“文以载道”、“文以致用”者。今有论者以为,
儒家的文艺观重视以“教化”论为本,考察文学作品的道德政治价值,对作品的褒贬往往维系于
作品的社会价值,故有明显的缺陷。但笔者认为,儒家的文艺观以其崇高而纯正的人文主义思
想,奠定了中国文学关注社会现实、提升精神境界这一鲜明特色的基础,尽管也难免存在着某些
偏颇,但其根本的思想内涵还是积极有益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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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程树德.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
[11](清)刘熙载.艺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作者简介〕黄黎星(1965—),男,福建南安人,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所副教授,
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易学、中国古代文学。
(联系电话:0591—7674952    013003833275)
文章出处: 周易研究中心
文章作者: 黄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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