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象自是一法,如乾為龟,則損、益二卦,皆説龟,此類甚多。(沈僩録)
益、損二卦説龟,一在二,一在五,是顛倒説去。未濟與既濟説鬼方亦然,不知如何?(吕煇録)
陳埴説損益。先生曰:“勢自是如此。有人主出來,也只因這箇勢,自住不得,到這裏方看做是如何。惟是聖人能順得這勢,盡得這道理。以下人不能識得損益之宜,便錯了,壊了,也自是立不得。因只是因這箇損益也,是損益這箇。(徐?録)
問:“損卦三陽皆能益隂,而二上二爻則①‘弗損,益之’,初則曰‘酌損之’,何邪?”先生云:“這一爻難解,只得用伊川説。”又云:“易解得處少,難解處多今且恁地説去。到②那占時,又自别消詳有應處,難豫③為定説也。
“二簋”與“簋貳”字不同,可見其義亦不同。
“酌損之”,在損之初,下猶可以斟酌也。(?淵録)
“三人行損一人”,三陽損一。“一人行得其友”,一陽上去換得一隂來。(同上)
“三人行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伊川就六爻上説得好。(黄義剛録)
“得臣无家”,猶言化家為國相似。得臣有家,其所得也小矣,无家則可見其大。(?淵録)
(《文公易説》卷五,王天宗标点)
①原无“曰”字,据《语类》补正。
②原无“到”字,据《语类》补正。
③《语类》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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