渙卦亦不可曉。只以大意看,則人之所當渙者,莫甚於己私。其次便渙散其它羣隊,合以成大。其次便雖渙散其號令,與其居積,以周 ①於人。其次便渙去患害。但六四一爻未見其大好處,今爻辭却説得恁地浩大,皆不可曉。 此卦只是卜祭吉,又更宜涉川。“王乃在中”是指廟中,言宜在廟祭祀。 伊川 先生説得那道理多了,它見得許多道理了,不肯自做它説,須要寄搭放在經上。《易》不須説得深,只是輕輕地説過。( ? 淵録) “奔其机”,也只是九來做二。人事上説時,是來就那安處。“渙其羣”,言散小羣做大羣。如將小物事幾把觧來,合做一大把。東坡説一爻最好,縁他 會 做文字,理 會 得文勢,故説得合。 “渙奔其机”,以卦變言之,九二自四來居二,得中而不窮,所以為安,如机之安也。六四是自二徃居四,未為得位,以其上同於五,所以為得位。象辭如此說未宻。若云六四上應上九為上同,恐如此跳過了不得。此亦是依文解義說。終是不見得四來居二之為安、二之於四為得位是如何。 ② 九三“渙其躬,志在外也”,是舍己從人意思。 “渙其羣”乃取老蘇之説,是散了小小底羣隊,併做一箇。東坡所謂合小以為大,合大以為一。 ③且如我太祖之取蜀、取江南,皆是“渙其羣”、“渙有邱”之義,但不知六四爻如何當得此義。 常觀觧《易》底,惟是東坡 會 做文字了,却 ④揍着它語脉。如“渙其羣,元吉”,諸家皆云渙散了,却成羣,都不成語句。惟東坡説道,渙散它小小羣,聚合成一大羣,如那天下混一之際,破散它那小羣,成一大羣。如此方成文理。( ? 淵録) 渙是散底意思。物事有當散底:號令當散,積聚當散,羣隊當散。(同上) 散居積,須是在它正位方可。 老蘇云渙之六四曰:“‘渙其羣,元吉',夫羣者,聖人之所欲渙以混一天下者也。”此説雖《程傳》有所不及。如《程傳》之説,各相朋黨,不能混一,惟六四能渙小人之私羣,成天下之公道,此所以“元吉”也。老蘇天資髙,又善為文章,故此等説話皆能達其意。大抵渙卦上三爻是以渙濟渙也。(楊道夫録) “渙汗其大號 ” ,聖人當初就人身上説一“汗”字為象,不為無意。盖人君 ⑤之號令,當出乎人君之中心,由中而外,由近而逺,雖至幽至逺之處,無不被而及之。亦由人身之汗,出於中而浹於四體也。(楊道夫録) “渙汗其大號”,號令當散 ⑥,如汗之出,千 ⑦毛百竅中迸散出來。這箇物出不 會 反,却不是説那號令不當反,只是取其如汗之散出,自有不反底意思。 九五象“渙 ⑧王居无咎”,只是節做四字句,伊川泥其句,所以説得“王居无咎”差了,如上九象亦自節了字,則此何 ⑨疑。 (《文公易説》卷六,王天宗标点) ①《语类》为“用”。 ②此一段原为:“九二渙奔其机是以卦變言之自三來居二得中而不窮所以為安如机之安也九三是自二徃居三未為得位以其上同於四所以為得位彖辭如此説得宻若云上應九為上同恐如此跳過了不得此亦是依文解義説終是不見得三來居二之為安二之於三為得位是如何”,错误较多,据《语类》补正。 ③原为:“合小以謀大大以為”,据《语类》补正。 ④《语类》为“都”。 ⑤原为“若”,据《语类》补正。 ⑥原为“教”,据《语类》补正。 ⑦原为“於”,据《语类》补正。 ⑧原脱“ 渙 ”,据《语类》补正。 ⑨原误为“可”,据《语类》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