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與小過都是有飛鳥之象。中孚是箇卵象,是鳥之未出殻底。孚亦是那孚膜意思。所以卦中都説“鳴鶴”、“翰音”之類。“翰音登天”言不知變者。盖説一向恁麽去,不知道去不得。這兩卦十分觧不得,且依稀地説。“豚魚吉”,這卦中它須見得有箇豚魚之象,今不可考。占法則莫湏是見豚魚則吉,如鳥占之意象。若十 ①分理 ? 着,便湏穿鑿。(同上) “唐臣問中孚。傳曰:‘中虚為中孚之象,中實亦為孚象。'又曰:‘中虚,信之本;中實,信之質。'又曰:‘中虚為誠之象,中實為孚之象。'夫有本則有質,有誠則有孚。盖即質生於本,而孚出於誠也。似有終始,似有先後。然不可得指而名之,以為終始先後也。故分而言之則曰中實,合而言之則曰中虚;分謂二體,兑與巽也;合謂全體,中孚是也。二體以剛而得上下之中,雖曰實矣,及其成體,則二柔在中,而又生於虚焉。盖虚中未嘗無實,而中實未嘗不虚也。以虛為實之體,而實為虚之用。 ②雖曰體曰用,又不可岐而為二也。大抵虚根於實,實出於虚。及其虚也,實之理未嘗不在焉;於其實也,虚之義未嘗不存焉。但不可執其虚而忘其實,忘其實則無質也、無信也。又不可泥其實而失其虚,失其虚則無本也、不誠也。是猶隂根於陽,陽根於隂,静無為動有,道並行而不相悖者也。今夫天地之間,一元之氣,杳 冥 無迹,豈非虚邪?萬物生成,各具形器,豈非實邪?然物雖成形,豈能離於一元之氣?一元之氣,豈能捨於物而自用哉?在今學者體天地之化盡形色之,則中不可不虚,亦不可不實。存飬在我,則中心廣大纎毫不留,不失於信之本,不忘於誠之象,豈非虚邪?應接於外,則必矜細行,克勤小物,不失於信之質,不忘於孚之象,豈非實邪?此亦 伊川 先生所謂‘由乎中以應乎外,制於外所以養其中'之義也。如是則體用一源,内外交養,豈不美哉?某讀易傳而有此疑義,萬望詳教。”徳明荅云:“中孚之義微奥,豈徳明所能識?嘗試考諸卦體,二五皆陽而中實者,中心純實而有信之義也。就所主而言,則中實為信之質;就所感而言,則中虚為信之本。又以澤風二象言之,則水以虚而受風之入,下以虚而受上之感,皆所以為信也。其體、其實、其虚,一歸於信,此《易》之所以變易而無不各極其道,而中孚之義著矣。來説謂‘虚中未嘗無實,實中未嘗無虚'固善 , 又謂‘虚根於實,實根於虚',又以一元之氣為虚,萬物生成為實,其言竊恐有病。《精義》云:‘冲漠无朕,而萬象森然已具。'其曰‘萬象已具',則雖沖漠无朕之際,已不為虚矣。况於一元之氣所既有者,得為虚乎?此幾於老氏有生於無之論,見闢於《正 ?》 之書者也。又以‘存養於中,應接於外'為兩截,恐失程子‘由乎中以應乎外'之本意,不審高明,以為如何?”荅云:“ 李 君二說亦佳,但太支蔓作病耳。‘有本則有質,有誠則有孚。盖質生於本,而孚出於誠',此四句自好。‘似有始終'以下則贅矣。分合則是論卦體,非為不可以先後指名而言也。‘虚中未嘗無實'以下亦似衍説,與此義初不相干。所云實出於虚,此尤無理,至謂執虚忘實,泥實失虚,皆極有害。大抵如今一念之間中無私主便謂之虚事皆不妄,便謂之實不是兩件事也。其説又以存養於中為虚,應接於外為實,亦誤矣。子晦之言,大抵近之,但語有未親切處耳,後段虚實之説亦類此。子晦之言甚善,但敬則内欲不萌,外誘不入。自其内欲不萌而言則曰虚,自其外誘不入而言故曰實,只是一時事,不可作兩截看也。”(荅廖徳明) 問:“中孚外剛中柔,至誠惻怛之人也。”荅云:“得無色厲内荏之姦邪,大抵此一類都不是,此特其小失耳。”(荅林學蒙) 問:“中孚‘孚'字與‘信'字恐亦有别?”先生云:“伊川云:‘存於中為孚,見於事為信。'説得極好。”因舉《字説》:“‘孚'字從爪從子,如鳥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也一邊從孚,盖中所抱者,實有物也。中間實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九二爻自不可曉。看來“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是兩箇都要這物事,所以“鶴鳴”、“子和”,是兩箇中心都愛,所以相應如此云云,所謂“潔靜精微之謂《易》”,自是懸空説一箇物事在這裏,初不惹着物事。熹嘗謂,説《易》如水上打毬子相似,是這頭打來,那頭又打去,都惹不着水方得。而今見人説都打入水裏去了。(吕煇録) “鶴鳴”、“子和”,亦不可曉。“好爵爾縻”,亦不知是説甚底。《繋辭》中又説從别處去。( ? 淵録) 中孚、小過兩卦,鶻突不可曉,小過尤甚。如云“弗過防之”,則是不能過防之也,四字只是一句。至“弗過,遇之”,與“弗遇,過之”,皆是兩字為絶句,義更不可曉。(吕煇録) 問:“中孚六三大義是如何?”曰:“所以説中孚、小過皆不可曉,便是如此。依文觧字,看來只是不中不正,所以歌泣喜樂都無常也。”(吕煇録) 小過艮下震上 小過是小事,又過於小。如“喪過乎哀,用過乎儉”,皆是過於小,退後一步,自貶損底意思。(同上) 小過大率是過得不多。如大過便説“獨立不懼”,小過只説這“行”、“喪”、“用”,都只是這般小事。伊川説那禪讓征伐,也未説到。這箇大槩都是那過低小底。“飛鳥遺音”,雖不見得遺音是如何,大槩且恁地說。( ? 淵録) 小過是過於慈惠之類,大過是剛嚴果毅底氣象。 “小過‘飛鳥遺音',《本義》謂‘致飛鳥遺音之應',如何?”先生云:“看這象似有羽蟲之孽之意,如賈誼鵩鳥之類是也。” 初六“飛鳥以凶”,只是取其飛過高了,不是取“遺音”之義。中孚有卵之象,小過中間二畫是鳥腹,上下四隂為鳥翼之象。鳥出乎卵,此小過所以次中孚也。(吕煇録) 九三爻觧得便順,九四、上六二爻不可曉。九四、上六爻文與三爻不同。 三父,四祖,五便當妣。過祖而遇妣,是過陽而遇隂。然而隂不可過,則不能及六五,却反囘來六二上面。 九四“弗過遇之”,“過遇”猶言加意待之也。上六“弗遇過之”疑亦當作“弗過遇之”,與九三“弗過防之”文體正同。( ? 淵録) “九四‘弗過遇之'一句曉不得,所以下兩句都不識頭處。”又曰:“此爻小象,恐不得如伊川説,以‘長'字為上聲,‘勿用永貞'便是不可長久。‘勿用永貞'是莫常恁地。”又曰:“莫一向要進。” “密雲不雨”,大槩做不得底意思。( ? 淵録) 弋是俊壯底意,却只弋得這般物事。(同上) (《文公易説》卷六,王天宗标点) ①原误为“卜”,据《语类》补正。 ②原误为“川”,据《晦庵集》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