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言也。然兩漢諸儒,必欲究其所從,則既滯泥而不通。王弼以來,直欲推其所用,則又疎略而無據。二者皆失之一偏,而不能闕其所疑之過也。且以一端論之,乾之為馬,坤之為牛,《說卦》有明文矣。馬之為健,牛之為順,在物有常理矣。至於案文索卦,若屯之有馬而無乾,離之有牛而無坤,乾之六龍則或疑於震,坤之牝馬則當反為乾,是皆有不可曉者。是以漢儒求之《說卦》而不得,則遂相與創為互體、變卦、五行、納甲、飛伏之法, 參 互以求,而幸其偶合。其說雖詳,然其不可通者,終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傅會穿鑿,而非有自然之勢。唯其一二之適,然而無待於巧說者,為若可信。然上無所闗於義理之本原,下 無所資於人事之訓戒,則又何必苦心極力以求於此而欲必得之哉!故王弼曰:“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而程子亦曰:“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此其所以破先儒膠固支離之失,而開後學玩詞玩占之方,則至矣。然觀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無復有所自來,但如《詩》之比興,《孟子》之譬喻而已。 如此則是《說卦》之作,為無所與於《易》。而“近取諸身,逺取諸物”者,亦剰語矣。故疑其 說亦若有未盡者,因竊論之,以為《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必已具於太卜之官,顧今不可復考,則姑闕之。而直據詞中之象,以求象中之意,使足以為訓戒,而決吉凶。如王氏、程子與吾《本義》之云者,其亦可矣。固不必深求其象之所自來,然亦不可直謂假設,而遽欲忘之也。(易象說) 先生曰:“熹嘗作《易》象說,大率以簡。” 先生云:“人看《易》,若是靠定象去看,便滋味長;若只恁地懸空看,也没甚意思。”(呂煇録) 《易》中取象,似天地生物,有生得極細巧底,有生得麄拙突兀底。趙子欽云:“《本義》太略。”此譬如燭籠,添了一條竹片,便障却一路明。盡徹去了,使它統體光明,豈不更好!蓋是着不得詳說。如此看來,到取象處如何拘得!( ? 淵録) 《易》只是設箇卦象以明吉凶而已,更無它說。 問:“《易》之象似有三樣:有本畫自有之象,如竒畫象陽,耦畫象隂是也; ( 六十四卦之爻,爻各是一象。 ) 有實取物之象,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風之類象之是也;有只是聖人以意自取那象來明是義者,如‘白馬翰如'、‘載鬼一車'之類是也。實取物之象,決不可易。聖人姑假是象以明義者,當初若别命一象,亦通得。不知是如此否?”先生云:“聖人自取之象也不見得是如此。而今且據因象看義,恁地說,則成鑿了。” 先生云:“伊川只將一部《易》來作譬喻說了,恐聖人亦不肯只作一譬喻之書。朱震又多用伏卦、互體,說陽便及隂,說隂便及陽,乾可為坤,坤可為乾,恐太走作。近來林黄中又撰出一般翻筋斗互體,一卦可變作八卦,其說也是好笑。據熹看得來,聖人作《易》専為卜筮。後來儒者諱道是卜筮之書,全不要惹它卜筮之意,所以費力。今若要說,《易》須是添一重卜筮意思,自然通透。如乾初九‘潛龍'兩字,是初九之象;‘勿用'兩字,即是告占者之辭。如云:‘若卜得初九,是潛龍之體,只得隠藏不可用。'孔子作小象,又釋其所以為潛龍者,以其在下也。諸爻皆如此推看,怕自分明,又不須作設戒也。”(邵浩録) 伊川說象,只似譬諭樣說。看得來須有箇象如此,只是如今曉他不出。( ? 淵録) 以上底推不得,只可從象下面說去。王輔嗣、伊川皆不信象,如今却不敢如此說。只可说 ①道不及見這箇了,且從象以下說,免得穿鑿。(同上) 它所以有象底意思不可見,却只就它那象上推求道理。不可謂求象不得,便喚做無。如“潛龍”,便須有那潛龍之象。(同上) 《易》有象辭,有占辭,有象占相渾之辭。(甘節録) “蔡文說江徳功說《易》象如譬喻,《詩》之比興同。熹謂不然,往復數書辨此。‘潛龍勿用,陽在下也',陽謂九,下謂潛。‘隂疑於陽必戰,为其嫌於无陽也,故稱龍焉',《易象》說得如此分明。”又:“《易》二體初四、二五等爻相應,二五中正、不中正,此是《易》中分明說了。惟互體之說,《易》中不言,今諸儒必附會為之說。”方曰:“頤中有物曰噬嗑,此豈非互體之驗?”曰:“頤中有一物在内,非謂互體,且别無例。”蔡又謂人舉二四同功,三五同功。先生曰:“如此舉證又疎。”又引某卦自泰來,某卦自某來。先生曰:“此王輔嗣謂之。”蔡曰: ( 闕 ) “王輔嗣說彖,某却不是。”(黄顯子録) 如《易》之詞乃是象占之詞,若舎象占而曰有得於詞,吾未見其有得也。此皆過髙之弊,所以不免勞動心氣。若只虚心以玩本文,自無勞心之害。(荅吕祖儉) 《易》中取象,不如卦徳上命字較親切。如蒙“險而止”,復“剛動而順行”,此皆親切。如“山下出泉”、“地中有雷”,恐是後來又就那上面添出。所以《易》中取象亦有難理會也。(荅王遇) 或說:“《易》象云‘果行育徳',育徳有山之象,果行有水之象;‘振民育徳',則振民有風之象,育徳有山之象。”先生云:“此說得好。‘風雷,益',則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決;‘山下有澤,損',則懲忿有摧髙之象,窒慾有塞水之象。次第《易》之卦象都如此,不曽一一推究。”又云:“遷善工夫較輕,如己之有善,以為不足,而又遷於至善。若夫改過者,非有勇決不能,貴乎其用力也。”(萬人傑録) 鄭東卿說《易》象,亦有好處。如說中孚有卵之象,小過有飛鳥之象。“孚”字從爪從子,有鳥抱子之象。以卦言之,四陽居外,二隂居内,外實中虚,有卵之象。又言鼎象鼎之形,革象風爐,這是他說得好處。他却盡欲牽合附會,少間便疎脫。今人學問,且欲於正段處理 會, 却些小零碎底亦用得,一向只是理 會 這箇便不是。(陳文蔚録) 鄭東卿少梅說《易》象 ②,亦有是者。如鼎卦分明是鼎之象。它說革是爐之象,亦恐有此理。“澤中有火,革”, 上畫是爐之口,五、四、三是爐之腹,二是爐之下口,初是爐之底。然亦偶然此兩卦如此耳。(輔廣録) 乾卦有兩乾,是兩天也。昨日行一天也,今行又一天也,其實一天而行健不已,此所以為天行健也。地平則不見其順,必其高下層層地去,此所以見地勢之坤順。(荅萬人傑録) 天之運轉不窮,所以為行健。(李季札録) 問鄧絅《疑問》中“天行健”一段,先生批問他云:“如何見得天之行健?”徳明竊謂:“天以氣言之,則一晝一夜周行乎三百六十度;以理言之,則為‘於穆不已',無間容息,豈不是至健?”先生曰:“他却不如此說,只管去‘自强不息'上討。”(廖徳明録) 問:“‘天行健'如何?”先生曰:“惟胡安定說得好。因舉其說曰:‘天者乾之形,乾者天之用。天形蒼然,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間,天行已八十餘里。人一晝一夜有萬三千六百餘息,故天行九十餘萬里。天之行健可知。故君子法之以自强不息云。'” ( 因言:“天之氣運轉不息,故閣得地在中間。”銖未逹,先生曰:“如弄椀珠底,只恁運轉不住,故在空中不墜。少有息則墜矣。”○董銖録) 地必陷,人必跌死。惟其不息,故閣 ③得地在中間。(黄顯子録) 徐渙云:“天之行健,一息不停,而坤不能順動以應其行,則造化生生之功或幾乎息矣。”此語亦無病。萬物資乾以始而有氣,資坤以生而有形。氣至而生,生即坤元。徐說亦通。( ? 淵録) 天運不息,君子以自强不息。先生曰:“非是說天運不息,自家去趕逐,也要學他如此不息。只是常存得此心,則天理常行,而周流不息矣。”又曰:“一日一時,頃刻之間,其運未嘗息也。”(吕煇録) 乾乾不息者體,日往月來、寒往暑來者用。有體則有用,有用則有體,不可分先後說。(沈僴録) 問:“‘見龍在田,徳施普也',如日方升雖未中天,而其光己無所不被矣。?”荅曰:“九二君徳已著,至九五然後得其位耳。” 《烝民》詩“仲山甫之徳,柔嘉維則”,《詩傳》中用東萊吕氏說。文蔚舉似及此,先生曰:“記得他甚主張那‘柔'字。”文蔚曰:“他後面一章云:‘柔亦不茹,剛亦不吐。'此言仲山甫之徳剛柔不偏也。而二章首舉‘仲山甫之徳',獨以‘柔嘉維則'蔽之。崧髙稱‘申伯畨畨',終論其徳,亦曰‘柔惠且直',然則入徳之方其可知矣。”曰:“如此,則乾卦不用得了。人之資稟,自有柔徳勝者,自有剛徳勝者。如本朝范文正公、富鄭公輩,是以剛徳勝;如范忠宣、范淳夫、趙清獻、蘇子容輩,是以柔徳勝。只是他柔却柔得好。今仲山甫‘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却是柔。但其中自有骨子,不是一向如此柔去。便是人看文字,要得言外之意。若以仲山甫‘柔嘉維則',必要以此為入徳之方,則不可。人之進徳,須用剛健不息。”(陳文蔚録) 地之勢,常有順底道理。且如這箇平地,前面便有坡陁處,突然起底,也自順。( ? 淵録) 問:“坤言‘地勢',猶乾言‘天行',‘天行健',猶言‘地勢順'。然大象乾不言乾,而言‘健',坤不言順,而言‘坤',說者雖多,究竟如何?”先生曰:“此不必論,只是當時下字時偶不同。必欲求說,則穿鑿,却反晦了當理會底。”銖問:“地勢猶言髙下相因之勢,以其順且厚否?”先生曰:“髙下相因只是順,若厚,又是一箇道理。然惟其厚,所以上下只管相因去,只見得他順。若是薄底物,髙下只管相因,則傾陷了,不能如此之無窮矣。惟其髙下相因無窮,所以為至順也。君子體之,惟至厚為能載物。天行甚健,故君子法之以自强不息;地勢至順,故君子體之以厚徳載物。”(董銖録)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陽為大,隂為小,如大過、小過之類,皆是以隂陽而言。坤六爻皆隂,其始本小,到此隂皆變為陽矣,所謂“以大終也”,言始小而終大。(陳文蔚録) 先生言:“ 龟山說:‘只“反身而誠”,便天地萬物之理在我。'胡文定却言:‘物物致察,宛轉歸已。如見雷雲,知經綸;見山下出泉,知果行之類。'惟伊川言:‘不可只窮一理,亦不能徧窮天下萬物之理。'熹謂:‘須有先後緩急,久之亦要窮盡。如正蒙,是盡窮萬物之理。'” 問:“物物致察與物物而格何别?”曰:“文定公所謂物物致察,只求之於外。如所謂‘察天行以自强,察地勢以厚徳',只因其物之如是而求之耳。初不知天如何而健,地如何而順也。”(楊道夫録) 又問:“屯、需二象,皆隂陽未和洽成雨之象也。然屯言‘君子以經綸',而需乃言‘飲食宴樂',何也?”曰:“需是緩意,在他無所致力,只得飲食宴樂。屯是物之始生,象草木初出地之狀。其初出時,欲破地面而出,不無齟齬艱難,故當為經綸,其義所以不同也。”(潘時舉録) 問“山下出泉”,曰:“古人取象,也只看大意略如此彷彿,不皆 ④端的若要解到親切便都没去處了如天在山中山中豈有天如地中有山便已是平地了 “果行育徳”,又是别說一箇道理。“山下出泉”,却是箇果行底物事,暫時被他礙住在這裏。觀這意思,却是說自家當恁地做工夫。卦中如此者多。 “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象曰:“利用禦冦,上下順也。”先生曰:“上九一陽,而衆隂隨之,如人皆順從於我,故能禦冦。便如適來說孔子告陳恒之事,須是得自家屋裏人從我,方能去理 会 外頭人。若自家屋裏人不從時,如何去禦得冦?便做不得。所以象曰:‘上下順也。'” 需,待也。“以飲食宴樂”,謂更無所為,待之而已。待之須有至時,學道者亦猶是也。(萬人傑録) 坎體中多說酒食,想須有此象,但今不可考。( ? 淵録) 問:“需九三象辭‘敬慎不敗',《本義》以為發明占外之意 ⑤,何也?”先生曰:“言象中本無此意,占者不可無此意,所謂占外意也。”(董銖録) 天自向上去,水自向下去,所以為訟。( ? 淵録) “作事謀始”,言觀此等象,便當每事謀之於其始。 王弼言“有徳司契”,是借這箇“契”字 ⑥說。言自家執這箇契在此,人來合得,我便與它。自家先定了,這是“謀始”、“司契”底意思。( ? 淵録) “食舊徳,從上吉也”,是自做不得,若從隨人做,方為得吉之道。 問:“師六五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傳云:‘長子謂九二以中正之徳合於上,而受任以行。夫以九之 ⑦居二,中則是矣,豈得為正?”先生曰:“此是錯了一字耳,莫要泥也。”(潘時舉録) 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言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子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它比天下之道。( ? 淵録)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徳”,言蓄它不住,且只逐些子发洩出來。只以大畜比之便可見。大畜说:“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徳。”小畜只是做得這些箇文徳,如威儀、文辭之類。(同上) 又問:“‘風行天上,小畜',象義如何?”曰:“‘天在山中,大畜',盖山是堅剛之物,故能力畜其三陽。風是柔殆之物,止能小畜之而已耳。”(潘時舉録) 志,行也,只是說進將去。( ? 淵録) 小畜“密雲不雨,上往也”,先生云:“以隂畜陽三,陽上往而隂畜不住,所以不雨。如甑蒸飯,漏氣則不成。水無水淚下也,至於上六既雨既處。蓋一隂在上,而畜住陽也。( 吕煇録) “財成”是截做段子底,“輔相”是佐助它底。天地之化,儱侗相續下來,聖人便截作段子。如氣化一年一周,聖人與它截做春夏秋冬四時。 ( ? 淵録 ) 問:“‘裁成'、‘輔相'字如何解?”曰:“裁成,猶裁截成就之也。輔相者,便只是於裁成處以補其不及而已。”問:“裁成何處可見?”曰:“眼前皆可見。且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聖人便為制下許多禮數倫序,只此便是裁成處。至大至小之事皆是。固是萬物本有此道理,若非聖人裁成之,亦不能得如此齊整,此皆天地之所不能為而聖人能之,所以賛天地之化育,而功與天地參也。”(沈僴録) 問“繼天立極”,曰:“天只生得許多人物,與你許多道理。然天却自做不得,所以必得聖人為之修道立教,以教化百姓,所謂‘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是也。盖天做不得底,却須聖人為他做也。”(同上) 汪長孺說:“江西所說‘主靜',看其語是要不消主這靜,只我這裏動也靜,靜也靜。”先生云:“若如其言,天自春了夏,夏了秋,秋了冬,自然如此,也不須要‘輔相'、‘裁成'始得。”(葉賀孫録) 問:“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若論聖人裁成、輔相之功,常無時而不然,何獨於泰卦言之?”先生曰:“天地交泰,萬物各遂其理。聖人自此,方能致用。若天地閉塞,萬物不生時,聖人亦無所施其巧。”(吕煇録) 問“文如何經天緯地”,荅曰:“如織布絹,經是直底,緯是横底。”或問:“文之大者,莫是 ⑧唐、虞、成周之文?”荅曰:“‘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此便是經天緯地之文。”問:“文只是發見於外者為文?”荅曰:“處事有文理處是文。”(甘節録) 問:“天地位、萬物育是裁成、輔相功用否?”曰:“是。此就有位者言之。” 問:“裁成輔相,無時不當然,何獨於泰時言之?”先生云:“泰時則萬物各遂其理,方始有裁成輔相處。若否塞不通,一齊都無理 會了, 如何裁成輔相得!” 又問:“看否、泰二卦,見得泰無不否。若是有手段底,則是稍遲得。”先生曰:“自古自治而入亂者易,由亂而入治者難。治世稍不支梧,便入亂去。亂時須是大人休否,方做得。” “包承”也是包得許多承順底意思。 又說邠老社倉宜避去事,舉《易》之否象曰:“君子以儉徳避難,不可榮以禄。”(廖徳明録) “類族辨物”,言類其族,辨其物,且如青底做一類,白底做一類。恁地類了時,同底自同,異底自異。( ? 淵録) 問:“同人‘類族辨物',如伊川說云:‘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則是就類族上辨物否?”先生云:“‘類族'是就人上說,‘辨物'是就物上說。天下有不可以皆同之理,故隨他地頭去分别。‘類族',如分姓氏,張姓同作一類,李姓同作一類。‘辨物',如牛類是一類,馬類是一類。就其異處以致其同,此其所以為同。伊川之說不可曉。” “火在天上,大有”,凡有物須是自家照見得,方見得有。若不照見,則有無不可知。何名為有?( ? 淵録) 蓋卿問:“‘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竊以為天之所以命我者,此性之善也。人惟蔽於非心邪念,是以善端之在人心,日以湮微。君子儻能遏止非心邪念於未萌,則善端始自发揚,而天之所以命我者,始無所不順。如此而為‘順天休命',若何?”先生曰:“天道喜善而惡惡,遏惡而揚善,非‘順天休命'而何?吾友所說却似嫌他說得大,要束小說了。”(襲蓋卿録) 問:“謙卦‘裒多益寡',看來謙雖是若放低去,實是損髙就低使教恰好,不是一向低去。”先生云:“大抵人多見得在己者髙,在人者卑。謙則抑己之髙而卑以下人,便是平 ⑨也。” 臣伏見近年惟有主張近習一事,賞信罰必,無所假借。自餘百事,多務含容、曲直、是非,兩無所問,似聞聖意。謂如此處置,方得均平,此誠堯、舜之用心也。然臣於此竊有疑焉,若推其本,則臣固已妄論。於前只据“平”之一字而言,則臣於《易》象“稱物平施”之言竊有感也。盖古之欲為平者,必稱其物之大小、髙下而為其施之多寡、厚薄,然後乃得其平。若不問其是非、曲直,而待之如一,則是善者嘗不得伸,而惡者反幸而免,以此為平是乃所以為大不平也。故雖堯、舜之治,既舉元凱,必放共兠,此又《易》象所謂“遏惡揚善,順天休命”者也,盖善者天理之本然,惡者人欲之邪妄,是以天之為道,既福善禍淫,又以賞罰之、權寄之、司牧使之,有以補助其禍福之所不及。然則為人君者,可不謹執其柄,而務有以奉承之哉。伏惟陛下深留聖意。(戊申封事) “裒多益寡”便是謙,“稱物平施”便是“裒多益寡”。( ? 淵録) 劉礪問:“謙上六云:‘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象曰:‘志未得也。'如何?”曰:“為其志未得,所以‘行師征邑國'。蓋以未盡信從故也。”礪又問:“謙之五、上專說征伐,何意?”曰:“坤為地,為衆,凡說國邑、征伐處,多是因坤。聖人元不曽着意,只是因有此象,方說此事。”(陳文蔚録)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徳”,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先王作樂,無處不用。然用樂之大者,尤在於“薦上帝”、“配祖考”也。(沈僴録) “雷出地奮”,止是象其聲而已。“薦上帝”、“配祖考”,大槩言之。( ? 淵録)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徳”,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先王作樂,無處不用。如燕饗飲食之時,無不用樂,此特言其大者耳。 又問“作樂崇徳”,曰:“先王作樂,其功徳便自不可掩也。”(潘時舉録) 問:“蠱之象‘君子以振民育徳',如何?”先生曰:“當蠱之時,必有以振起聳動民之觀聴,而在己進徳不已。必須有此二者,則可以治蠱矣。”(董銖録) 問:“諸卦象皆順說,獨‘雷電噬嗑'倒說,何邪?”曰:“先儒皆以為倒寫二字,二字相似,疑是如此。”(沈僴録) 問:“‘雷電噬嗑'與‘雷電豐'似一同。”先生曰:“噬嗑明在上,动在下,是明得事理,先立這法在此,未有犯底人,留待異時之用,故云‘明罰勑法'。豐威在上,明在下,是用這法時,須是明見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動於上,必有過錯也,故云‘折獄致刑'。此是伊川之意,其說極好。” 問:“‘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本義》云:‘明庶政是明 ⑩之小者,无折獄是明之大者。此專是就象取義。伊川說此則又就賁飾上說。不知二說可相備否?”先生曰:“明庶政是就離上說,无折獄是就艮上說。離明在内,艮止在外,則是事之小者可以用明。折獄是大事,一折便了,有止之義,明在内不能及他,故止而不敢折也大。凡就象中說則意味長,若懸空說道理,雖說得去,亦不甚親切也。”“山下有火,賁(離下艮上)”,内明外止。雖内明是箇止殺底明,所以不敢用其明以折獄。此與“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正相似而相反,賁内明外止,旅外明内止(艮下離上),故其象不同如此。僴問:“苟明見其情罪之是非,亦何難於折獄?”曰:“是他自有箇象如此。遇着此象底,便用如此。然獄亦自有十三八棒便了底,亦有須待囚訊鞫勘、録問結證而後了底。《書》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時,丕蔽要囚。'《周禮秋官》亦有此數句,便是有合如此者。若獄未具而決之,是所謂‘敢折獄'也。若獄已具而留之不決,是所謂‘留獄'也。‘不留獄'者,謂囚訊結證已畢,而即決之也。 ⑾(沈僴録) 問:“‘上以厚下安宅',安宅者,安於禮義而不遷否?”曰:“非也。厚下者,乃所以安宅。如山附於地,惟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摇。人君厚下以得民,則位亦安而不搖,猶所謂‘本固邦寧'也。”(同上) 時舉因云:“‘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闗,商旅不行,后不省方。'在學者分上說,便是要在安靜涵養這些子善端耳。”先生曰:“若着實做工夫,要知這說話也不用說。若 會 ⑿做工夫,便一字也來這裏使不着。此說,熹不欲說與人,却恐學者聴去,便做虚空認了。”(潘時舉録) 問:“陽始生甚微,安靜而後能長,故復之象曰:‘先王以至日閉闗。'人於迷途之復,其善端之萌亦甚微,故須莊敬持養,然後能大。不然,復亡之矣。”曰:“然。”又曰:“古人所以四十强而仕者,前面許多年亦且養其善端。若一下便出來,與事物衮了,豈不壊事!”(葉賀孫録) 伊川嘗說:“如今人說力行是淺近事,惟知為上,知最為要緊。《中庸》說‘知、仁、勇'把知劈初頭說,可見知是要緊。”賀孫問:“《孟子》四端,何為以知為後?”曰:“《孟子》只循環說。知本來是藏仁、禮、義,惟是知恁地了,方恁地,是仁、禮、義都藏在知裏面。如元亨利貞,貞是知,貞却藏元、亨、利意思在裏面。如春夏秋冬,冬是知,却藏春生、夏長、秋成意思在裏面。且如冬伏藏,都似不見,到一陽初動,這生意方從中出,也未發露,十二月也未盡發露。只管養在這裏,到春方發生,到夏一齊都長,到秋漸成漸藏,到冬依舊都收藏了。只是‘大明終始',亦見得無終安得有始。所以《易》言‘先王以至日閉闗,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葉賀孫録) 先生舉《易傳》語“惟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善而已”,曰:“這般說話好簡當。”(陳文蔚録) 問无妄“未富”之義,曰:“此句難曉,既不耕穫,不菑畬,自是‘未富'。雖是未富,却利有攸往耳。《程傅》凡解‘未'字處多費辭。(吳必大録) 先生謂鄭光弼子直曰:“書雖是古人書,今日讀之,所以畜自家之徳。却不是欲這邊讀得些子,便要般出做那邊用。《易》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徳。'公今却是讀得一書,便做得許多文字,馳騁跳躑,心都不在裏面。如此讀書,終不干自家事。”又曰:“義利之辨,正學者所當深知。”(楊道夫録) 或云:“諺有‘禍從口出,病從口入',甚好。”曰:“此語前輩曽用以解頤之象‘慎言語,節飲食'。”(輔廣録) 一日侍食,先生曰:“只《易》中‘節飲食'三字,人不曽行得。”(陳文蔚録) “過涉滅頂,凶,无咎”,象曰:“不可咎也。”熹嘗說:“東漢諸人不量淺深,至於殺身亡家,此是凶。然而其心行直此,是不可咎也。”(林夔孫録) class="cp"? 淵、亞夫問“坎不盈,中未大也”,曰:“水之為物,其在坎只能平,自不能動,故曰‘不盈'。盈,髙之義。‘中未大'者,平則是得中,不盈是未大也。”(劉砥録) “明兩作”,猶言“水洊至”,今日明,來日又明。若說兩明,却是兩箇日頭。 “明兩作,離”,作,起也。如日然,今日出了,明日又出,是之謂“兩作”。蓋只是這箇明,兩畨作,非“明兩”,乃“兩作”也,猶云“水洊至,習坎”。(沈僴録) 問“明兩作,離”,曰:“若做兩明,則是又兩箇日,不可也。故曰‘明兩作,離',只是一箇日相繼之義。‘明兩作',如坎卦‘水洊至',非‘明兩'為作‘離'也。” ⒀(“眀“字便作指日而言○劉砥録) 象下傳 ? 問:“咸卦‘君子以虚受人',伊川注云:‘以量而容之,擇合 ⒁而受之。'以量,莫是要着意容之否?”曰:“非也。以量者,乃是隨我量之大小以容之 ⒂,便是不虚了。”又問:“‘貞吉悔亡',《易傳》云:‘貞者,虚中無我之謂。'《本義》云:‘貞者,正而固。'不同,何也?”曰:“熹尋常解經,只要依訓詁說字。如‘貞'字作‘正而固',子細玩索,自有滋味。若曉得‘正而固',則‘虚中無我'亦在裏面。”又問:“‘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莫是此感彼應,憧憧是添一箇心否?”曰:“往來固是感应,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來應。如正其義,便欲謀其利;明其道,便欲計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時,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它父母道我好。這便是憧憧底意。”(沈僴録) 咸、艮皆以人心為象,但艮卦又差一位。(楊道夫録) 問:“遯卦‘遯'字雖是逃隠,大抵亦取逺去之意。天上山下,相去甚遼絶,象之君子逺小人,則君子如天,小人如山。相絶之義,須如此方得。所以六爻在上而漸逺者愈善也。”先生云:“恁地推亦好。此六爻皆君子之事也。” 問:“‘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伊川云云,其義是否?”曰:“是。君子之自治,須是如雷在天上,恁地威嚴猛烈方得。若半上落下,不如此猛烈果決,濟得甚事!”(沈僴録) 或問:“大壯卦云云:‘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伊川以為‘自勝者為强',非君子之大壯不可能也。又引《中庸》四說强哉,矯以為證,其義是如此否?”先生曰:“固是。雷在天上,是甚生威嚴!人之克己,能如雷在天上,則威嚴果決以去其惡,而必為於善。若半上落下,則不濟事, 何以為 君子?須是如雷在天上,方能克去非禮。”(吕煇録) “君子用 ⒃晦而明”,晦,地象;明,日象。晦只是不察察。若晦而不明,則晦得没理 會 了,故外晦而内必明乃好。 “風自火出,家人”,是火中有風,如一堆火在 ⒄此,氣自薫蒸上出是也。 或問:“風自火出,如燈熖上氣出如何?”荅曰:“固是。此卦之大象指爐中火。”曰:“亦如此火氣上薫炙也。”(余大雅録) “風自火出”,先生曰:“謂如一爐火,必有氣衝上去,便是‘風自火出'。然此只是言自内及外之意。”(吕煇録) 問睽卦大象“君子以同而異”,先生曰:“此是取兩象合體為同,而其性各異,在人則是和而不同之意。盖其趨則同,而所以為同則異。如伯夷、栁下惠、伊尹三子所趨不同,而其歸則一。彖辭言睽而同,大象言同而異。在人,則出處語黙雖不同,而同歸於理;講論文字為說不同,而同於求合義理;立朝論事所見不同,而同於忠君。《本義》所謂‘二卦合體'者,言同也;‘而性不同'者,言異也。‘以同而異',語意與‘用晦而明'相似。大凢讀《易》到精熟後,顛倒說來皆合,不然則是死說耳。”又問:“睽卦無正應,而同徳相應者何也?”先生曰:“無正應,所以為睽。當睽之時,當合者既離,其離者却合也。”(董銖録) 問:“睽‘君子以同而異',作‘理一分殊'看,如何?”先生云:“‘理一分殊',是理之自然如此,這處又就人事之異同上說。盖君子有同處,有異處,如所謂‘周而不比'、‘羣而不黨'是也。大抵《易》中六十四象,下句皆是就人事之近處說,不必深去求他。此處伊川說得甚好。” 如《易》中所謂“又誰咎也”自有三箇,而其義有二:如“不節之嗟”與“自我致寇”言之,則謂咎皆由己,不可咎諸人;如“出門同人”言之,則謂人誰有咎之者矣。以此見得古人立言,有用字雖同而其義有異。(黄有開録) 問:“‘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慾',‘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云云) 。”先生曰:“伊川將來牽合說,熹不曉。看來人有遷善時節,自有改過時節,不必只是一件事 ⒅。熹看來只是懲忿如摧山,窒慾如填壑,遷善如風之速,改過如雷之烈。”又曰:“聖人取象,亦只是箇大約髣髴意思如此。若着言語窮他,便有說不去時。如後面小象,若更敎孔子添幾句,也添不去。”(沈僴録) 又如喜怒上做工夫,固是。然亦須事事照管,不可専於喜怒。如《易》損卦“懲忿窒慾”,益卦“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似此說話甚多。聖人却去四面八頭說來,須是逐一理 會。 身上許多病痛,都要防閑。(周明作録) “懲忿”如救火,“窒慾”如防水。(余大雅録) 臣聞古之聖賢,窮理盡性,備道全徳。其所施為,雖無不中於義理 ⒆,然猶未嘗少有自足之心,是其平居所以操存省察,而致其懲忿窒慾、遷善改過之功者,固無一念之間斷,及其身之所履有大變革,則又必因是而有以大警動於其心焉,所以謹初始而重自新也。(己酉擬上封事) 問:“‘懲忿窒慾',忿怒易發難制,故曰‘懲',懲是戒於後。慾之起則甚微,漸漸到熾處,故曰‘窒',窒謂塞於初。古人說‘情竇',竇是罅隙,須是塞其罅隙。”曰:“懲也不専是戒於後,若是怒時,也須去懲治他始得。懲者,懲於今而戒於後耳。窒亦非是真有箇孔穴去塞了,但遏絶之使不行耳。”又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慾。'‘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觀山之象以窒忿,觀澤之象以窒慾。慾如汙澤然,其中穢濁解汙染人,須當填塞了。如風之迅速以遷善,如雷之奮发以改過。”廣云:“觀山之象以懲忿,是如何?”曰:“人怒時自是恁突兀起來,故孫權曰:‘令人氣湧如山。'” 問:“何以‘窒慾'?伊川曰‘思',此莫是言慾心一萌,當思禮義以勝之否?”先生曰:“然。” 問:“《通書》‘乾損益動'章前面‘懲忿窒慾,遷善改過',皆是自脩底事。後面忽說動者,何故?”曰:“所謂‘懲忿窒慾,遷善改過',皆是動上有這般過失,須於方動之時審之,方無凶悔吝,所以再說箇‘動'。”(沈僴録) 前日公說“風雷,益”,看公也無些子風意思,也無些子雷意思。(葉賀孫録) 先生言:“某昨日思‘風雷,益,君子以遷善改過',遷善如風之速,改過如雷之猛。”祖道曰:“莫是才遷善,便是改過否?”曰:“不然。‘遷善'字輕,‘改過'字重。遷善如慘淡之物要使之白,改過如黒之物要使之白,用力自是不同。遷善者,但是見人做得一事强似我,心有所未安,即便遷之。若改過,須是大段勇猛始得。”又曰:“公所說蒙與蠱二象,却有意思。如‘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慾',必是降下山以塞其澤,便是此象。六十四卦象皆如此。”(曾祖道録) 問益卦“遷善改過”,先生曰:“風是一箇急底物,見人之善,己將不及,遷之如風之急。雷是一箇勇決底物,已有過,便斷然改之,如雷之勇決,不容其些子遲緩。”又曰:“‘遷善'字輕,‘改過'字重。” “中未光也”,事雖正而意潛有所係吝。荀子云云“偷则自行” ⒇,佛氏云云“流注不斷”,皆意不誠之本也。 問:“夬象曰:‘居徳則忌。'傳曰:‘則約也,忌防也,謂約立防禁則無潰散。'某於此義,不能無疑,更乞批報?”荅云:“未詳。” 問“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曰:“大凡物聚衆盛必有争 (21),故當豫為之備。如人少處,必無争;纔人多,少間便自有争。所以當豫為之防也。又澤本當在地中,今却上於地上,是水盛,有潰裂奔突之憂,故其取象如此。”(沈僴録) 問:“萃九五一爻似亦甚好,而反云‘有位未光也',是如何?”先生云:“見不得。讀《易》,似這様且恁地解去。若强說,便至鑿了。” 易象有之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徳,積小以髙大。”蓋因其固然之理而無容私焉者,順之謂也。由是而之,則其進徳也孰禦。許生,名升,與予學,予察其得於内者蓋如是。故因其名之義而敬字曰順之。云紹興戊寅十月十二日新安朱熹仲晦父書。 “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徳,積小以髙大。”汪丈嘗云:“曾考究得樹木之生,日日滋長。若一日不長,則死矣。學者之於學,不可少懈,須日日要進。若一日不進,便退便昬。”近來學者纔相踈,便都休了。其弊盖以此也。(吳必大録) “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徳,積小以髙大”,木之生也,無日不長;一日不長,則木死矣。人之學也,一日不可已;一日而已,則心必死矣。(萬人傑録) 問“澤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曰:“‘澤无水,困',君子道窮之時,但當委致其命以遂吾之志而已。‘致命'猶送這命與他,不復為我之有。雖委致其命,而志則自遂,無所囬屈。伊川解作‘推致其命',雖說得通,然《論語》中‘致命'字都是委致之致,‘事君能致其身',與‘士見危致命'、‘見危授命',皆是此意。‘授'亦‘致'字之意,言將這命授與之也。”(沈僴録) 因言:“近來稍信得命及。孔子說‘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觀此一段,則窮逹當付之分定,所當謀者惟道爾。”荅曰:“此一段,不専為有命,蓋專為學者當謀道而設。只說一句,則似緩而不切,故反覆推明,以至‘憂道不憂貧'而止。且君子之所急,當先義。語義,則命在其中。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此只說義。若不恤義,唯命是恃,則命可以有得,雖萬鍾有‘不辨禮義而受之'矣。義有可取,如為養親,於義合取,而有不得,則當歸之命爾。如‘澤无水,困',則不可以有為,只得‘致命遂志',然後付之命可也。”( 余大雅録) 困厄有重輕,力量有小大。若能一日十二辰 点 檢自己,念慮動作,都是合宜。仰不愧,俯不怍,如此而不幸填溝壑,喪軀殞命,有不暇恤,只得成就一箇是處。如此,則方寸之間全是天理,雖遇大因厄,有致命遂志而已,亦不知有人之是非向背,惟其是而已。(同上) “致命”猶言將這命送與他相似。( ? 淵録) 問“木上有水,井”之義,曰:“如草木之生,津潤皆上行,露水直至樹末,此即‘木上有水'之義。雖至小之物亦然。如石菖蒲,每晨葉尾皆潮水珠。雖藏之密室亦然,非露水也。”或云:“嘗見野老說,芋葉尾每早亦含水珠,須日出 晒 乾則無害。若太陽未照,為物所挨落,則芋實焦枯無味,或生蟲。此亦菖蒲潮水之類爾。”曰:“然。”問:“‘井'字之義,與‘木上有水'何預?”曰:“‘木上有水',便如井中之水,水本在井底,却能汲上來供人食用,故取象如此。”又問:“程子井桶之說是否?”曰:“不然。‘木上有水',是木穿水中,張上那水。若作汲桶,則解不通矣。且與後面‘羸其瓶,凶'之說不相合也。”(沈僴録) 井象只取巽入之義,不取木義。( ? 淵録) “木上有水,井”,說者以為木是汲器,則後面却有瓶。瓶自是瓦器,此不可曉。怕只是說,水之津潤上行至那木之杪,這便是井水上行之象。問:“是桔橰之類?”荅云:“亦恐是如此。”又云:“禾上露珠便是下面水上去。大率裏面水氣上,則外面底也上。”(同上) 問“木上有水,井”之義,先生曰:“巽在坎下,便是木在下面,漲得水上來。”又問:“此與井之義何與?”先生云:“‘木上有水',便是那井水之水,水本在井底,却能上來給人之食,故取象如井。程子解作‘器汲水而出井'之象,恐不然。‘木上有水',是木穿水中,漲出那水。如水桶中盛兩斗水,若將一木如斗樣大沉在水底,則木上之水亦長一斗,便是此義。若如汲水器之說,則與後面‘羸其瓶'之義不相合也。”( 後就問 先生,先生云:“不曾說木在下面漲得水來。這箇話是别人說,義理不是如此 (22)。) 問:“革之象不曰‘澤在火上',而曰‘澤中有火',盖水在火上則水滅了火,不見得水決則火滅,火炎則水涸之義。曰‘中有火',則二物並在,有相息之象否?”先生云:“亦是恁地。” “澤中有火,革”,蓋言隂陽相勝復,故聖人“治厯明時”。林侍郎言,聖人於革著“治厯”者,盖厯必有差,須時時改革。熹謂,天度固必有差,須在吾術中始得。如度幾年後當差一分,便就此添一分去乃是。又云:“厯數微妙,如今下漏一般,漏管稍澁則必後天,稍闊則又先天,未子而子,未午而午。”(舒髙録) “澤中有火”。水能滅火,此只是說隂盛陽衰。火盛則克水,水盛則克火,此是“澤中有火”之象,便有那四時改革底意思。君子觀這象,便去治厯明時。林侍郎說因革卦得厯法云:“厯須年年改革,不改革便差了天度。”此說不然。天度之差,蓋縁不曽推得那厯元定,却不因不改而然。厯豈是那年年改革底物?“治厯明時”,非謂厯當改革,盖四時變革中便有箇“治厯明時”底道理。 “革言三就”,言三畨結褁成就。如第一畨商量這箇是當革不當革,說成一畨,又更如此商量一畨,至于三畨,然後說成了。却不是三人來說。 “澤中有火”自與“治厯明時”不甚相干。聖人取象處,只是依稀地說,不曽確定指殺,只是見得這些意思如此。 因看太學士人荅厯差 策, 言厯不可不常變通。盖天運常差,故厯貴常變。《易》之革曰:“君子以治厯明時。”盖謂是也。先生曰:“比因林栗侍郎平生好言厯,而不得其要。一日忽悟,曰:‘我得之矣。'問之,則曰:‘讀《易》至革卦曰‘君子以治厯明時',革者,變革。治厯者,貴常變革而已。'自此論一出,扇得後生輩靡然和之。熹常問之,林荅云:‘當一年一造厯則不差,熹不覺大笑。'”(無名氏) “所過者化”,程子於《易傳》中引之,(革九五)及其語録中說似,皆以為身所經厯處,人化其徳。此意平實,亦與上下文意相應,似不必更為化說。若論人心本虚,事物過了便無朕迹,却自不妨有此理也。(荅吕祖儉) “君子所過者化”,伊川本處解略。《易傳》“大人虎變”,却說得詳。荀子亦有“仁人過化存神”之語,此必古語。如“克己復禮”亦是古語,《左傳》中亦引“克己復禮,仁也”。如“崇徳、脩慝、辨惑”,亦是古語。蓋是兩次人 (23)問了。(吕煇録) “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伊川解革卦,言“所過變化,事理炳著”。所過,謂身所經厯處也。(陳文蔚録) “正位凝命”,恐伊川說得未然。言人君臨朝也須端莊安重,一似那鼎相似,安在這裏不動,然後可以凝住那天之命。如所謂“協于上下,以承天休”。(同上) 問:“艮之象何以為光明?”先生云:“定則明。凡人胷次煩擾,則愈見昬昧;中有定止,則自然光明。莊子所謂‘泰宇定而天光發焉 (24)'是也。” “山上有木”,木漸長則山漸髙,所以為漸。 漸之象曰“順相保也”,言須是上下同心協力相保聚,方足以禦冦。 兩“終”字,伊川說未安。(歸妹○ ? 淵録) 豐上六象云“天際翔也”,是其屋髙大,至於天際,却反以自障蔽。 “豐其屋,天際翔也”,似是說“如翬斯飛”様,言其屋之自蔽障闊。( ? 淵録) 不知聖人特地做一箇卦說旅則甚。 “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却只是火在山上之象,又不干旅事。 九五象“涣王居,无咎”,只是節做四字句。伊川泥其句,所以說得“王居无咎 (25)”差了。如上九象亦自節了字,則此何疑。 “議獄緩死”,只是以誠意求之。“澤上有風”,感得水動;“議獄緩死”,則能感人心。( ? 淵録) 問:“‘澤上有風,中孚',風之性善入,水虚而服順承,波浪汹湧,惟其所感,有相信從之義,故為中孚。”曰:“也是如此。風去感他,他便相順,有相孚之象。”又曰:“‘澤上有風,中孚',須是澤中之水。海即澤之大者,方能相從乎風。若溪湍之水,則其性急流就下,風又不柰他何。” 問:“中孚是誠信之義,‘議獄緩死'亦誠信之事,故君子盡心於是。”曰:“聖人取象有不端確處,如此之類,今也只得恁地解,但是不甚親切。” 中孚、小過兩卦,鶻突不可曉,小過尤甚。如云“弗過防之”,則是不能過防之也,四字只是一句。至“弗過,遇之”,与“弗遇,過之”,皆是兩字為絶句,意義更不可曉。 (26) “山上有雷,小過”,是聲在髙處下來;“飛鳥遺之音也”,是髙處聲下來,故小過。 “山上有雷,小過”,聲在髙處,是小過之義。又曰:“‘澤滅木,大過',是水都浸了。”這是在髙處,又“飛鳥遺之音”,是自髙處放聲下來,雷亦在髙處聲下來。 小過象“終不可長也”,文義未明,此亦當闕。(沈僴録) 問叶韻,曰:“小過初六‘不可如何也',六二‘臣不可過也',九三‘凶如何也',自是叶了。九四又轉韻。若仍從平聲,‘位不當也',‘終不可長也',便是叶了。六五‘已上也'‘上'字作平聲。上六‘已亢也'便也是平聲。”( 疑 葢 十一唐中,“上”字 無 平 聲。 若 從側聲, 但“ 終 不可 長 也”“ 長” 字作音“仗”, 則“當” 字、“上”字、“亢”字皆叶矣。皆在四十一漾 韻 中) (27) 既濟初九“義无咎”,“咎”字上聲。六二“以中道也”,“道”亦上聲,音“斗”。九三換平聲,“憊”字通入“備”字,改作平聲,則音“皮”。六四“有所疑”,九五“不如西隣之時”,又“吉大來也”,“來”字音“黎”。上六“何可久也”,“久”與“己 (28)”通,“己 (29)”字平聲為“朞”。 未濟初六“亦不知極也”,“極”字猶言“極則”。又曰:“猶言‘界至'之謂。”或云:“當作‘拯'字。” (《文公易説》卷八,王天宗标点) ①原无“只可说”,据《语类》补正。 ②原无“易象”,据《语类》补正。 ③原为“局”,据《理学类编》补正。 ④原为“能”,据《语类》补正。 ⑤原为“占”,据《语类》补正。 ⑥原无“契字”两字,据《语类》补正。 ⑦原无“之”字,据《语类》补正。 ⑧原为“如”,据《语类》补正。 ⑨原为“中”,据《语类》补正。 ⑩原为“顺”,据《语类》补正。 ⑾原为“須待‘囚服念五六日至於旬時丕蔽要囚周禮秋官亦有此數句便是有合如此者若獄未具而决之是所謂敢折獄也不留獄者謂因訊結證已畢而即決之也”,缺误较多,据《语类》补正。 ⑿原为“不會”,据《语类》补正。 ⒀《语类》为“非以明兩為句也”。 ⒁一作“交”。 ⒂《语类》作“人”。 ⒃原误为“因”,据《语类》补正。 ⒄原误为“光”,据《语类》补正。 ⒅原为“不成必是一件事”, 据《语类》补正。 ⒆原为“雖無不以操存省察”,据《晦庵集》补正。 ⒇原缺“偷则自行”,据《语类》补正。 (21)原为“争”,据《语类》补正。 (22)《语类》为“不是義理如此”。 (23)《语类》无“人”。 (24)《语类》无“焉”。 (25)《语类》无“處”。 (26)原缺误较多,为“中孚小過兩卦鶻突不可曉小過尤甚如云弗過防之則是不能過防之也四字只是一句至弗過遇之與弗遇過之皆是兩字為絶句意義更不可曉”,据《语类》补正。 (27)原为:問叶韻,曰:“小過初六‘不可如何也';六二‘臣不可過也',過字,平聲;九三自是叶了;九四又轉韻,‘位不當也',當字,平聲。‘終不可長',便是叶;‘已上也',‘上'字作平聲;‘已亢也',便也是平聲。”(疑自當字以下不然,蓋十一唐中,“上”字無平聲。但“終不可長也”,“長”字作音“丈”,則皆叶矣。皆在四十一漾韻),缺误较多,据《语类》补正。 (28)原为“已”,据《语类》补正。 (29)原为“已”,据《语类》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