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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論《説卦傳》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1-13     点击次数:

朱熹論《説卦傳》
文章类型:学人论易 文章加入时间:2010年1月13日7:42

《説卦》中説許多卜筮,今人説《易》,却要掃去卜筮,如何理 會 得《易》?每恨不得古人活法,只説得箇半死半活底。若更得它那箇活法,却湏更看得髙妙在。古人必自有活法,且如筮 得之卦爻,却與所占底事不相應時如何?它到這裏,又湏别有箇活底例子括將去,不只恁死殺着。或是用支干相合配處,或是因他物象。揲蓍雖是占筮,只是後人巧去裏面見箇小小道理,旁門曲逕,正理不只如此。( �1�0 淵録)

“贊”,只是“贊化育”之“贊”,不解便説到那贊命於神明。這只是説道它為神明所贊,所以生出這般物事來,與人做卦。(同上)

“贊於神明”,猶言“治於人”相似,謂為人所治也。“贊於神明”,神明所贊也。聖人用“於”字,恁地用。不然,只當説“幽贊神明”。此却是説見助於神明。(同上)

“生蓍”,便是“大衍之數五十”,如何恰限生出百莖物事,教人做筮用?到那“參天兩地”,方是取數處。看得來“隂陽剛柔”四字,“隂陽”指二老,“剛柔”指二少。(同上)

“幽贊於神明”,“於”字猶“治於人”之“於”,言見助於神明也。(林學蒙録)

問:“‘參天兩地',舊説以為五生數中,天參地兩,不知其説如何?”曰:“如此却只是三天两地,不見參兩之意。‘參天'者,參之以三;‘兩地'者,兩之以二也。以方圓而言,則七八九六之數,都自此而起。”問:“以方圓而言,‘參兩',如天之圓徑一,則以圍三而參之;地之方徑一,則以圍四而兩之否?”曰:“然。”(楊道夫録)

問“參天兩地而倚數”,曰:“天圓,得數之三;地方,得數之四。一畫中有三畫,三畫中三之則為九,政天之數也。陽道常饒,隂道常乏。地之數止乎兩,不能為三。三而兩之為六、為坤。”(金去偽録)

“參天兩地而倚數”,一箇天,參之而為三;一箇地,兩之而為二。三三為九,三二為六。兩其三,一其二,為八。兩其二,一其三,為七。二老為隂陽,二少為剛柔。又曰:“健順,剛柔之精者;剛柔,健順之粗者。”(舒髙録)

一箇天,參之則三;一箇地,兩之則二。數便自此起。與“大衍之數五十”,各自説一箇道理,不湏合來看。然要合也合得。一箇三,一箇二,衍之則成十,便是五十矣。( �1�0 淵録)

“參天兩地而倚數”,此在揲蓍上説。參者,元是箇三數底物事,自家從而三之;兩者,元是箇兩數底物事,自家從而兩之。雖然,却只是説得箇三在,未見得成何數。“倚數”云者,似把幾件物事挨放這裏。如已有三數,更把箇三數倚在這裏成六,又把箇三數物事倚在此成九。兩亦如之。(同上)

“倚數”,倚,是靠在那裏。且如先得箇三,又得箇三,只成六;更得箇三,方成九。若得箇二,却成八。恁地倚得數出來。有人説“參”作“三”,謂一、三、五;“兩”,謂二、四。一、三、五固是天數,二、四固是地數。然而這却是積數,不是倚數了。(同上)

“觀變於隂陽”,且統説道有幾畫隂,幾畫陽,成箇甚卦。“發揮剛柔”,却是就七八九六上説。初閒做這箇卦時,未曉得變與不變。及至發揮出剛柔了,方知這是老隂、少陽,那是老陽、少隂。(同上)

問:“‘觀變於隂陽而立卦',觀變是就蓍數上觀否?”先生云:“恐只是就隂陽上觀,未用説到蓍數處。”(林學蒙録)

“觀變於隂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分竒耦便是畫,積畫便成卦,卦中看畫便是爻。若如所説,只是引證作文,不知四句之義又如何説?谚 所謂鶻侖吞棗者是也,何由知其味邪?(答林學蒙)

問:“‘觀變於隂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既有卦,則有爻矣;先言卦,而後言爻,何也?”曰:“自作《易》而言之,則有爻而後有卦。此却以自後人觀聖人作《易》而言。方其立卦時,只見是卦;及細别之,則有六爻。”問:“隂陽、剛柔,一也,而别言之,何也?”曰:“‘觀變於隂陽',近於造化而言;‘發揮剛柔',近於人事而言。且如泰卦,以卦言之,只見得‘小徃大來'、隂陽消長之意;爻裏面便有‘包荒'之類。”(楊道夫録)

問:“‘和順道德而理於義',是就聖人上説?是就《易》上説?”先生云:“是説《易》。”又問:“和順,是聖人和順否?”先生云:“是《易》去‘和順道德而理於義'。如吉凶消長之道順而無逆,是‘和順道德'也。‘理於義',則又極其細而言,隨事各得其宜之謂也。‘和順道德',如‘極髙明';‘理於義',如‘道中庸'。”(林學蒙録)

“和順道德而理於義”,是統説底;“窮理、盡性、至命”,是分説底。上一句以離合言之,下一句以淺深言之。凡卦中所説,莫非和順那道德,不悖了他。“理於義”,是細分他,逐事上各有箇義理。“和順”字、“理”字,最好看。聖人下這般字,改移不得。不似今時,抹了却添幾字,都不妨。( �1�0 淵録)

“和順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莫非命也,順受其正,則君子於此將如何哉?亦曰脩其在我者,以聽其在天者而已矣。(答柯國材)

“和順於道德”是黙契本原處,“理於義”是應變合宜處。物物皆有“理”,湏一一推窮;“性”則是理之極處,故云“盡”;“命”則性之所自來處,以此推之自不重複,不必如前所説。(答許升)

“盡心、知性、知天”,言學者造道之事;“窮理、盡性、至命”,言聖人作《易》之事。(答何鎬)

“窮理”是窮得物,盡得人性,到得那天命,所以説道“性命之源”。( �1�0 淵録)

“窮理”,是“知”字上説;“盡性”,是“仁”字上説,言能造其極也。至於“範圍天地”,是“至命”,言與造化一般。(同上)

“窮理盡性至於命”,本是就《易》上説。《易》上皆説物理,便是“窮理盡性”,即此便是“至命”。 諸 先生把來就人上説,得 “盡理盡性”了,方“至於命”。(陳淳録)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這物事齊整不亂,其所從來一也。(萬人傑録)

問:“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答云:“此言作《易》者如此,後來不合將作學者事看。如《孟子》‘盡心、知性、知天'之説,岂 與此是一串?却是學者事,只於窮理上着工夫。窮得理時,性與命在其中矣。横渠之説未當。”(周謨記聞)

“窮理”是理 ? 得道理窮盡,“盡性”是做到盡處。如能事父,然後盡仁之性; 能事 君,然後盡義之性。(李閡祖録)

問:“‘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程、張之説孰是?”曰:“各是一説。程子皆以見言,不如張子有作用。‘窮理'是見,‘盡性'是行,覺得程子是説得快了。如為子知所以為孝,為臣知所以為忠,此‘窮理'也;為子能孝,為臣能忠,此‘盡性'也。能窮其理,而充其性之所有,方謂之‘盡'。‘以至於命',是拖脚,却説得於天者。‘盡性',是我之所至者;‘至命',是天之所以與我者也。昔嘗與人論舜事,‘“舜盡事親之道,(至)天下之為父子者定。”知此者,‘窮理'者也;能此者,‘盡性'者也'。”(“能此”,一作“行此”。吴必大録)

道理湏是與自家心相契,方是得它,所以要窮理。忠信進德之類,皆窮理之事。《易》中自具得許多道理,便是教人窮理、循理。( �1�0 淵録)

聖人作《易》時,其中固是具得許多道理,人能體之而盡,則便似那《易》。他説那吉凶悔吝處,莫非“和順道德理於義,窮理盡性”之事。這一句本是説《易》之書,後人説去學問上,却是借他底。然這上也有這意思,皆是自淺至深。

“昔者聖人之作《易》,將以順性命之理”,聖人作《易》,只是要發揮性命之理,模寫那箇物事。下文所説“隂陽”、“剛柔”、“仁義”,便是性中有這箇物事。“順性命之理”,只是要發揮性命之理。(同上)

問:“‘將以順性命之理'而下,言立天、地、人之道,乃繼之以‘兼三才而兩之',此恐言聖人作《易》之由,如‘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始作八卦'相似。盖聖人見得三才之理,只是‘隂陽'、‘剛柔'、‘仁義',故為兩儀、四象。八卦,也秪是這道理。 六画而成卦,也只是这道理 。 不知如何?”曰:“聖人見得天下只是這兩箇物事,故作《易》只是模寫出這底。”問:“模寫出來,便所謂‘順性命之理'。‘性命之理',便是‘隂陽'、‘剛柔'、‘仁義'否?”曰:“便是‘順性命之理'。”問:“‘兼三才'如何分?”曰:“以一卦言之:上兩畫是天,中兩畫是人,下兩畫是地;兩卦各自看:則上與三是天,五與二為人,四與初為地。”問:“以八卦言之:則九三者天之陽,六三者天之隂,九二者人之仁,六二者人之義,初九者地之剛,初六者地之柔,不知是否?”曰:“恁地看也得。如上便是天之隂,三便是天之陽;五便是人之仁,二是人之義;四是地之柔,初是地之剛。”(楊道夫録)

問:“‘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此《易》所謂‘人道、地道、天道之立'歟?”曰:“此即《通書》所謂二氣、五行之説也。”(金去偽録)

“隂陽”、“剛柔”、“仁義”,看來當曰“義與仁”,當以仁對陽。仁若不是陽剛,如何做得許多造化?義雖剛,却主於收斂,仁却王發舒。這也是陽中之隂,隂中之陽,互藏其根之意。且如今人用賞罰:到賜與人,自是無疑,便做將去;若是刑殺時,便遲疑不肯果決。做這見得陽舒隂斂,仁屬陽,義屬隂處。( �1�0 淵録)

�1�0 亞夫問:“‘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如何比剛?”先生云:“人施恩惠時,心自是直,行無疑憚。行刑罰時,心自是疑畏,萬一有失則奈何?且如春生則氣舒,自是剛;秋殺則氣收斂而漸衰,自是柔。”(蕭佐録)

問:“‘立天之道曰隂陽',道,理也;隂陽,氣也。何故以隂陽為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噐',明道以為湏着如此説。然噐亦道,道亦噐也。道未嘗離乎噐,道只是噐之理。如這交椅是噐,可坐便是交椅之理;如這人身是噐,語言動作便是人之理。理只在噐上,理與噐未嘗相離,所以‘一隂一陽之謂道'。”曰:“何謂‘一'?”曰:“一,如‘一闢一闔謂之變'。只是一隂了,又一陽,此便是道。寒了又暑,暑了又寒,這道理只循環不已。‘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萬古只如此。”(陳淳録)

因説仁義,先生曰:“只有《孟子》説得好。如曰:‘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此是外面收入裏來。如曰:‘人之有是四端,知皆擴而充之。'又要從裏面發出去。凡此出入徃來,皆由這箇心。”又曰:“所謂‘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都是恁地。”

問仁義禮智體用之别,曰:“自隂陽上看下來,仁禮屬陽,義智屬隂;仁禮是用,義智是體。春夏是陽,秋冬是隂。只將仁義説,則‘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若將仁義禮智説,則春,仁也;夏,禮也;秋,義也;冬,智也。仁禮是敷施出來底,義是肅殺果斷底,智便是收藏底。如人肚藏有許多事,如何見得。其智愈大,其藏愈深。正如《易》中説:‘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解者多以仁為柔,以義為剛,非也。却是以仁為剛,義為柔。盖仁是箇發出來了,便硬而强;義便是收斂向裏底,外面見之便是柔。”(沈僴録)

仁禮屬陽,義智屬隂。袁機仲却説:“義是剛底物,合屬陽;仁是柔底物,合屬隂。”殊不知舒暢發逹,便是那剛底意思;收斂藏縮,便是那隂底意思。它只念得“於仁也柔,於義也剛”兩句,便如此説。殊不知正不如此。又云:“以氣之呼吸言之,則呼為陽,吸為隂,吸便是收斂底意。《鄉飲酒義》云:‘温厚之氣盛於東南,此天地之仁氣也;嚴凝之氣盛於西北,此天地之義氣也。'”(同上)

問《大學或問》中“健順仁義禮智之性”,曰:“此承上文隂陽五行而言。健,陽也;順,隂也;四者,五行也。分而言之:仁禮屬陽,義智屬隂。”問:“‘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何以屬隂?”曰:“仁何嘗屬隂!袁機仲正來爭辯。他引‘君子於仁也柔,於義也剛'為證。殊不知論仁之定體,則自屬陽。至於論君子之學,則又各自就地頭説,如何拘文牽引得!今只觀天地之化,草木發生,自是條暢洞逹,無所窒礙,此便是陽剛之氣。”(同上)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又曰:“‘有是四端於我者,知皆擴而充之',《孟子》説得最好。人之一心,在外者又要收入來,在内者又要推出去。《孟子》一部書皆是此意。”又以手作推之狀,曰:“推,湏是用力如此。”又曰:“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世間只有箇闔闢内外,人湏自體察取。”(錢木子録)

仁義禮智,既知得界限分曉。又湏知四者之中,仁義是箇對立底關鍵。盖仁,仁也,而禮則仁之著;義,義也,而智則義之藏。春夏秋冬,雖為四時,然春夏皆陽之屬也,秋冬皆隂之屬也,故曰“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是知天地之道不兩則不能以立,故端雖有四,而立之者則兩耳。(陳埴録)

凡讀書,須看上下文意是如何,不可泥著一字。如揚子:“於仁也柔,於義也剛。”到《易》中,又將剛來配仁,柔來配義。如《論語》:“學不厭,智也;教不倦,仁也。”到《中庸》如謂:“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此等須是各隨本文意看,便自不相礙。

隂陽,是陽中之隂陽;剛柔,是隂中之隂陽。剛柔以質言,是有箇物了,見得是剛底、柔底。隂陽只是以氣言耳。(黄顯子録)

問:“隂陽以氣言,剛柔則有形質可見矣。至仁與義,則又合氣與形而理具焉。然亦一而已矣。盖隂陽者,陽中之隂陽;柔剛者,隂中之隂陽也;仁義者,隂陽合氣,剛柔成質,而是理始為人道之極也。然仁為陽剛,義為隂柔,仁主發生,義主收斂,故其分屬如此。或謂楊子雲‘君子於仁也柔,於義也剛',盖取其相濟而相為用之意。”答云:“仁體剛而用柔,義體柔而用剛。”(答董銖)

“兼三才而兩之”,初剛而二柔,三仁而四義,五陽而六隂。陽化為隂,只恁地消縮去無痕迹,故謂之化。隂變為陽,其勢浸長,便較突兀,有頭面,故謂之變。隂少於陽,氣理數皆如此,用全用半,所以不同。(舒髙録)

“兼三才而兩之”,初剛而二柔,三仁而四義,五陽而上隂。“兩之”,如言加一倍。本是一箇,各加一箇便為兩矣。(黄顯子録)

問:“‘分隂分陽,迭用柔剛',隂陽、柔剛只是一理,兼而舉之否?”曰:“然。”(揚道夫録)

問:“‘山澤通氣',只為兩卦相對,所以氣通。”曰:“澤氣升於山,為雲,為雨,是山通澤之氣;山之泉脉流於澤,為泉,為水,是澤通山之氣。是兩箇之氣相通。”(同上)

“山澤通氣,水火不相射”,山澤一髙一下,而水脉相為灌輸也;水火下然上沸,而不相滅息也。或曰:“‘射'音‘亦',與‘斁'同,言相為用而不相厭也。”(沈僴録)

“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射”,猶犯也。(萬人傑録)

“水火不相射”。一音“亦”,是不相厭之義;一音“食”,是不相害。水火本相殺滅,用一物隔着,却相為用。此二義皆可通。(楊道夫録)

問:“‘水火不相射',或音‘石',或音‘亦',孰是?”曰:“音‘亦' 。水火與雷風山澤不相類,本是相克底物事,今却相應而不相害。”問:“若以不相厭射而言,則與上文‘ 通气' 、 ‘相薄'之文 相類,不知如何?”曰:“‘不相射',乃下文‘不相悖'之意;‘不相悖',乃不相害也。水火本相害之物,便如未濟之水火,亦是中間有物隔之;若無物隔之,則相害矣。此乃以其不相害,而明其相應也。”(楊道夫録)

問“八卦相錯”,先生答云:“乾坤自是箇不動底物事,動是隂陽,如一隂對一陽,一陽對一隂。六十四卦圓轉,皆如此相錯。”(吕煇録)

“數徃者順”,這一段,是從卦氣上看來,也是從卦畫生處看來。恁地方交錯成六十四。( �1�0 淵録)

“易逆數也”,似康節説方可通。但方圖則一向皆逆,若以圓圖看,又只一半逆,不知如何。“雷以動之”四句,取象義多,故以象言。“艮以止之”以下四句,取卦義多,故以卦言。又曰:“喚山以止之,又不得;只得云‘艮以止之',其義方得。”(林學蒙録)

先天圖直是精 ?, 不起於康節,希夷以前元有,只是秘而不傳。次第是方士輩所相傳授底。《參同契》中亦有些意思相似,與歷不相應。季通云:“紐捻將來亦相應也,用六日七分。”某却不見康節説用六日七分處。文王卦序亦不相應。他只用義理排將去,如復只是用一陽生處。此只是用物,而此也不用生底次第,也不應氣候。楊雄《太玄》全模放《易》,他底用三數,《易》却用四數。他本是模《易》,故就他模底句上看《易》,也可略見得《易》意思。温公《集注》中可見也。康節云“先天圖心法,皆從中起”,且只説圓圖。又云“文王八卦,應地之方”,這是見他不用卦生底次第,序四正卦出四角,似那方底意思。這箇只且恁地説,無大段分曉證佐。未甚安。( �1�0 淵録)

問:“巽順以入於物,必極乎下,有命令之象。而風之為物,又能鼓舞萬類,所以君子觀其象而申命令。”曰:“風,便也是 ? 入物事。”因言丘墓中棺木能畨動,皆是風吹。盖風在地中氣聚;出地面,又散了。

後四卦不言象,也只是偶然。到後兩句説“乾以君之,坤以藏之”,却恁地説得好!(同上)

“帝出乎震”與“萬物出乎震”,只這兩段説文王卦。

“勞乎坎”,是説萬物休息底意思。“成言乎艮”,艮在東北,是説萬物終始處。

問:“‘帝出乎震'以下,何以知其為文王之卦位?”曰:“邵康節之説如此。”問:“子細看此數段,前兩段説伏義卦位;後兩段自‘帝出乎震'以下説文王卦位。自‘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下有兩段,前一段乃文王卦位,後一段乃伏羲底。恐夫子之意,以為伏羲文王所定方位不同如此。然生育萬物既如文王所次,則其方位非如伏羲所定,亦不能變化。既成萬物,無伏羲底,則做文王底不出。竊恐文義如此説,較分明。”曰:“如是,則其歸却主在伏羲上。恁地説也好。但後兩段却除了乾坤,何也?”答曰:“竊恐着一句‘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引起,則乾坤在其中矣。”曰:“恐是如此。”問:“且如雷風、水火、山澤,自不可喚做神。”曰:“神者,乃其所以動,所以撓者是也。”(楊道夫録)

“帝出乎震”,萬物發生,便是他主宰,從這裏出。“齊乎巽”,曉不得。離中虚明,可以為南方之卦。坤安在西南,不成西北方無地 !西方肅殺之地,如何云“萬物之所説”?乾西北,也不可曉,如何隂陽只來這處相薄?“勞乎坎”,“勞”字去聲,似乎慰勞之意。言萬物皆歸藏乎此,去安用慰勞他。

問:“‘戰乎乾',何也?”曰:“此處大底難曉。恐是箇肅殺收成底時節,故曰‘戰乎乾'。”問:“何以謂之‘隂陽相薄'?”曰:“乾,陽也,乃居西北,故曰‘隂陽相薄'。恐是如此,也見端的未得。”

問“勞乎坎”,曰:“恐是萬物所歸,有箇勞徠安定他之意思。”(同上)

問:“‘勞乎坎',據下文云‘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竊意‘勞'字,當作去聲讀,未知是否?”答云:“恐或如此,然此一節多難曉處。”(答潘時舉)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至)“既成萬物也”。《本義》云云。

某竊謂止言六子用文王八卦之位者,以六子之主時成用而言,故以四時為序,而用文王後天之序。下言六子用伏羲八卦之位者,推六子之所以主時成用而言,故以隂陽交合為義,而用伏羲八卦之序。盖隂陽各以其偶合而六子之用行,所以能變化,盡成萬物也。伏羲八卦,則兊、震以長男而合少女,艮、巽以長女而合少男,皆非其偶然。故自“動萬物者,莫疾乎雷”至“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皆别言六子之用,故以四時之次言之,而用文王八卦之序。下則推其所以成用,於隂陽各得其偶,故用伏羲八卦之序。若上用伏羲卦次,則四時失其序;下用文王八卦,則兊、震、艮、巽皆非其偶矣。伏羲卦序與今卦序不同,不知是孔子創為之而作《序卦》邪,抑自文王、周公繫辭之後,已更伏羲之序如此,而孔子特以《序卦》明義邪?

“水火相逮”一段,又似與上面“水火不相射”同,又自是伏羲卦。

問“《易》象”,先生曰:“便是理 ? 不得。如乾為馬,而乾之象却專説龍。如此之類,皆不同。”(林恪録)

楊至問:“艮何以為手?”先生曰:“手去捉定那物,便是艮。”又問:“捉物乃手之用,不見取象正意。”先生曰:“也只是大槩略恁地。”陳安卿説:“麻衣以艮為鼻。”先生曰:“鼻者,面之山,晉管輅已如此説,他亦各有取象。”安卿又問:“麻衣以巽為手,取義於風之舞,非是為股。”先生蹙眉曰:“亂道如此之甚!最亂道是《麻衣易》。”(黄義剛録)

《易》中占辭,其取象亦有來歷,不是假説譬喻。但今以《説卦》求之,多所不通,故不得已而闕之,或且從先儒之説耳。(答鄭可學)

程德夫説:“徐彦 章説 先生《易》只説得箇占。”“其説不然。説象牽合,坤為牛,遍求於諸卦必要尋箇牛,或以一體取,或以一爻取,如坤牛不可見,便於離一畫是牛。頤之 龟,又虎視,更説不得。”因曰:“《易》,象也,湏是有此理。但恁底零零碎碎去牽合附 ? 得來不濟事,湏是見他一箇大原,許多名物件數皆貫通在裏面方是。以離為雉,又著了討許多來。”程又謂:“渠謂:‘占只是火珠林一法。'”曰:“只自火珠林始。因舉《洪範?稽疑》舜亦(闕)占,又《左傳》(闕),其來已久矣。”(黄顯子録)

“震一索而得男”(云云)一段,看來不當專作揲蓍看。揲蓍有不依這序時,便説不通。大槩只是乾求於坤而得震、坎、艮,坤求於乾而得巽、離、兊。一二三者,以其畫之次序言也。(同上)

“‘震一索而得男',‘索'字訓‘求'字否?”曰:“是。”又曰:“非‘震一索而得男',乃是一索得陽爻而後成震,乃是震者‘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又曰:“一説,是就變體上説,是就坤上求得一陽爻而成震卦。一説乃是揲蓍求卦,求得一陽,後面二隂,便是震卦;求得一隂,後面二陽,便是巽卦。”(林學蒙録)

乾坤三索,則七八固有六子之象,然不可謂之六子之策。若謂少隂陽為六子之策,則乾坤為無少隂陽乎?

八卦次序,是伏羲底,此時未有文王次序。三索而為六子,這自是文王底。各自有這道理。( �1�0 淵録)

卦象指文王卦言,所以乾言“為寒、為冰”。(同上)

為乾(音干)卦。“其究為躁卦”,此卦是巽下一爻夔則為乾,便是純陽而躁動。此盖言巽反為震,震為決躁,故為躁卦。亦不繫大綱領處,無得工夫去 ? 檢他這般處。若恁地逐段理 ? 來,也無意思。(同上)

“八卦之性情”,謂之“性”者,言其性如此;又謂之“情”者,言其發用處亦如此。如乾之健,本性如此,用時亦如此也。(同上)

(《文公易説》卷十七,王天宗标点)

原误为“该”,据《文公文集》补正。

《语类》做“能”。

原为“ 雖 ”,据《语类》补正。

原缺“ 六画而成卦,也只是这道理 ”,据《语类》补正。

《语类》做“石”。

原缺“ 通气'、‘相薄'之文 ”,据《语类》补正。

原做“他”,据《语类》补正。

文章出处: 周易研究中心
文章作者: 周易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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