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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朱熹論《易》之制作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3-03     点击次数:

朱熹論《易》之制作
文章类型:学人论易 文章加入时间:2010年3月3日11:1

《易》大槩欲人恐懼脩省。(楊與立語畧)

“易”有兩義:一是變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對待底。(同上)

《易》文本是兩下説在那裏,不可執定看。(同上)

《易》是虚設之辭,不可以實迹論。(同上)

《易》難看,無箇言語可形容得。盖爻辭是説箇影象在那裏,無所不包。

漢書:“《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至隱。《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易》以形而上者,說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以形而下者,說上那形而上者去。(沈僴録)

“潔靜精微”之謂《易》。《易》自是不惹着事,只懸空說一様道理,不比似他書各着事上說。所以後來道家取之與《老子》為類,便是《老子》說話也不就事上說。

“潔靜精微”是不犯手。(記曽云:“‘潔靜精微'是各自開去,不相沾 黏 。”黄顯子録)

“潔靜精微”是不滯着一箇物事。

《易》自伏羲至伊川,自成四様。(楊與立編)

伏羲《易》自是伏羲《易》,文王《易》自是文王《易》,孔子《易》自是孔子《易》。

孔子之《易》,非文王之《易》;文王之《易》,非伏羲之《易》;《伊川易傳》又自程氏之《易》也。故學者且依《古易》次第,先讀本爻,則自見其本 ? 矣。(黄顯子録)

聖人作《易》,有說得極踈處,甚散漫。如爻 象,盖是泛觀天下萬物取得來闊,徃徃只髣髴有這意思,故曰:“不可為典要。”又有説得極密處,無縫罅,盛水不漏,如說“吉凶悔吝”處是也。學者須是大着心胷,方看得。譬如天地生物, 有生得 極細巧者,又有突兀麤拙者。近趙子欽得書云,某說語《孟》極詳,《易》說太畧。此譬云燭籠,添一條骨,則障了一路明。若能盡去其障,使之統體光明, 岂不 更好!盖着不得詳說也。(黄顯子録)

上古之時,民心昧然不知吉凶所在,故聖人作《易》教之卜筮,使吉則行之,凶則避之,此是開物成務之道。故繫辭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正謂此也。初但有占而無文,徃徃如今人用《火珠林》起課者相似。但用其爻而不用其辭,則知古人占不待辭而後見吉凶。 至文王 、 周公方作彖爻之辞,使人得此爻者,便观此辞之吉凶。 至孔子,又恐人不知其所以然,故又復逐爻解之,謂此爻所以吉者,謂以中正也;此爻所以凶者,謂不當位也。明言之,使人易曉爾。至如《文言》之類,却是就上面發明道理。非是聖人本意,知此方可學《易》。(潘時舉録)

先生曰:“看《易》,湏是看他未畫卦爻以前是怎生模様,却就這裏看他許多卦爻象數非是杜撰,都是合如此。未畫以前,便是寂然不動,喜怒哀樂未發之中,只是箇至虚至靜而已。忽然在這至虚至靜之中有箇象,方說出許多象數吉凶道理,所以《禮》曰:‘潔靜精微,《易》教也。'盖《易》之為書,是懸空做出來底。謂如《書》,便真箇有這政事謀謨,方做出《書》來;《詩》便真箇有這人情風俗,方做出《詩》來。《易》却都無這已徃底事,只是懸空做底。未有爻畫之先,在《易》則渾然一理,在人則湛然一心。既有爻畫,方見得這爻是如何,這爻又是如何。然而皆是就這至虚至靜中做出許多象數道理出來,此其所以靈。若是似而今說得來恁地拖泥合水,便都沒理 ? 處了。”(吕煇録)

林少頴解“放勲”之“放”,作“推而放之四海”之“放”,比之程氏說為優。人自有合讀底書,如《大學》、《語》、《孟》、《中庸》等書,豈可不讀?讀此四書,便知人之所以不可不學底道理,與其為學之次序,然後更看《詩》、《書》、《禮》、《樂》。某才見人說看《易》,便知他錯了,未嘗識那為學之序。《易》自别是一箇道理,不是教人底書。故記中只說先王“崇四術,順《詩》、《書》、《禮》、《樂》以造士”,不說《易》也。《語》、《孟》中亦不說《易》。至《左傳》、《國語》方說,然亦只是卜筮耳。盖《易》本為卜筮作,故夫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如程子所說)以動者尚其變,(已是卜筮了。《易》以變者占,故曰:“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以制噐者尚其象,(十三卦是也)以卜筮者尚其占。”文王、周公之辭,皆是為卜筮。後來孔子見得有是書必有是理,故因那隂陽消長盈虚,說出箇進退存亡之道理來。要之,此皆是聖人事,非學者可及也。今人才說伏羲作《易》,示人以天地造化之理,便非是。自家又如何得知伏羲意思?兼之伏羲畫卦時,亦無意思,他自見得箇自然底道理了,因借他手畫出來耳,故用以占筮無不應。其中言語,亦煞有不可曉者,然亦無用盡曉。盖當時事,與人言語,自有與今日不同者。然其中有那事今尚存,言語有與今不異者,則尚可曉耳。(如“利用侵伐”,是事存而詞可曉者。只如比卦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之頖,便不可曉。)某嘗語學者,欲看《易》時,且將孔子所作《十翼》中分明易曉者看,如《文言》中“元者善之長”之類。如中孚九二,“鳴鶴在隂,其子和之”,亦不必理 ? 鶴如何在隂?其子又如何和?且將那《繫辭傳》中所說言行處看。此雖淺,然却不到差了。盖為學只要理 ? 自己胷中事耳。某嘗謂上古之書莫尊於《易》,中古後書莫大於《春秋》,然此兩書皆未易看。今人才理 ? 二書,便入於鑿。若要讀此二書,且理 ? 他大義。《易》則是箇尊陽抑隂,進君子而退小人,明消長盈虚之理;《春秋》則是箇尊王賤霸,内中國而外夷狄, 明 君臣上下之分。(輔廣録)

問《易》。曰:“聖人作《易》之初,盖是仰觀俯察,見得盈乎天地之間者,無非一隂一陽之理。有是理則有是象,有是象則其數便自在這裏,非特《河圗》、《洛書》為然。盖所謂數者,祗是氣之分限節度處,得陽必竒,得隂必耦,凡物皆然,而《圗》、《書》為特巧而著耳。於是聖人因之而畫卦。其始也,只是畫一竒以象陽,畫一耦以象隂而已;但纔有兩,則便有四;纔有四,則便有八;又從而再倍之,便是十六。盖自其無朕之中,而無窮之數已具,不待安排,而其勢有不容已者。卦畫既立,便有吉凶在裏。盖是隂陽徃來交錯於其間,其時則有消長之不同,長者便為主,消者便為客;事則有當否之或異,當者便為善,否者便為惡。即其主客、善惡之辯,而吉凶見矣,故曰‘八卦定吉凶'。吉凶既決定而不差,則以之立事,而大業自此生矣。此聖人作《易》教民占筮,而以開天下之愚,以定天下之志,以成天下之事者如此。但自伏羲而上,但有此六畫,而未有文字可傳;到得文王、周公,乃繫之以辭,故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盖是卦之未畫也,因觀天地自然之法象而畫;及其既畫也,一卦自有一卦之象。象謂有箇形似也,故聖人即其象而命之名。以爻之進退而言,則如剥、復之類;以其形之肖似而言,則如鼎、井之類。此是伏羲即卦體之全而立箇名如此。及文王觀卦體之象而為之彖辭,周公視卦爻之變而為之爻辭,而吉凶之象益著矣。大率天下之道只是善惡而已,但所居之位不同,所處之事既異,而其幾甚微。只為天下之人不能曉 ?, 所以聖人因此占筮之法以曉人,使人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不迷於是非得失之塗,所以是書夏、商、周皆用之。其所言雖不同,其辭雖不可盡見,然皆太卜之官掌之,以為占筮之用。有所謂‘繇辭'者,左氏所載,尤可見古人用《易》處。盖其所謂象者,皆是假此衆人共曉之物,以形容此事之理,使人知所取舍而已。故自伏羲而文王、周公,雖自畧而詳,所謂占筮之用則一。盖即那占筮之中,而所以處置是事之理便在那裏了。故其法若粗淺,而隨人賢愚,皆得其用。盖是文王雖是有定象,有定辭,皆是虚說,此箇地頭,合是如此處置,初不黏着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無窮之事,不可只以一事指定說。他裏面也有指一事說處,如‘利建侯'、‘利用祭祀'之類,其他皆不是指一事說。此所以見《易》之為用,無所不該,無所不徧,但看人如何用之耳。到得夫子,方始純以理言,雖未必是羲、文本意,而事上說理亦是如此,但不可便以夫子之說為文王之說。”又曰:“《易》是箇有道理底卦影。《易》以占筮作,許多理便也在裏,但是未便說到這處。如《楚詞》以神為君,以祀之者為臣,以寓其敬事不可忘之意。固是說君臣,但是先為他說事神,然後及他事君,意趣始得。今人解說,便直去 解作事 君底意思,也不喚做不是他意,但湏是先與結了那一重了,方可及這裏,方得本末周備。《易》便是如此。今人心性褊急,更不待先說他本意,便將道理來衮說了。《易》如一箇鏡相似,看甚物來都能照得。如所謂‘潛龍',只是有箇潛龍之象,自天子至於庶人,看甚人來都使得;孔子說作‘龍德而隱,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无悶,不見是而无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 ?, 潛龍也',便是就事上指殺說了。然 ? 看底,雖孔子說也活,也無不通;不 ? 看底,雖文王、周公說底也死了。湏知得他是假託說,是包含說。假託說不惹着那事,包含是說箇象在這裏,無所不包。”又曰:“卦雖八,而數湏是十。八是隂陽數,十是五行數。一隂一陽便是二,以二乗二便是四,以四乗四便是八。五行本只是五,而有十者,盖是一箇便包兩箇,如木便包甲乙,火便包丙丁,土便包戊己,金便包庚辛,水便包壬癸,所以為十。彖辭文王作,爻辭周公作,是先儒從來恁地說,且得依他。謂爻辭為周公者,盖其中有說文王,不應是文王自說也。”

問:“卦下之辭為彖辭,《左傳》以為繇辭,何也?”先生曰:“此只是彖辭,故孔子曰:‘智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如‘元亨利貞',乃文王所繫卦下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此名彖辭。‘彖,斷也。'陸氏音中語。所謂彖之經也。‘大哉乾元'以下,孔子釋經之辭,亦謂之彖,所謂彖之傳也。爻下之辭,如‘潛龍勿用',乃周公所擊之辭,以斷一爻之吉凶也。‘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所謂大象之傳;‘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所謂小象之傳,皆孔子所作也。‘天尊地卑'以下,孔子所述《擊辭》之傳,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無經可附,而自分《上繫》、《下繫》也。《左傳》所謂‘繇'字,從系,疑亦是言‘繫辭'。繫辭者,於卦下繫之以辭也。”(董銖録)

又云:“今人讀《易》,當自分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讀伏羲之《易》,如未有許多彖、象、文言說話,方思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也。伏羲畫八卦,那裏有許多文字言語? 只是说八个卦有某象,乾有乾之象而已。其 大要不出隂陽剛柔、吉凶消長之理。時亦未嘗說破,只是教人知得此卦如此者吉,彼卦如彼者凶。 今人未曾明得乾坤之象,便先说乾坤之理,所以说得都无情理。 及文王、周公分為六十四卦,添入‘乾元亨利貞',‘坤元亨利牝馬之貞',早是非伏羲之意,也是文王、周公自說他一般道理了。時猶是就人占處說,如卜得乾卦,則大亨而利於正。及孔子繫《易》,作彖、象、文言,則‘元亨利貞'為乾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盡是說道理,然猶因卜筮而言,也就卜筮上發出許多道理,教人曉得所以吉凶。卦爻好則吉,不好則凶。卦爻大好而自家之德相當則吉;卦爻雖吉而己德不足以勝之,则虽吉亦凶;卦爻雖凶而己德足以勝之,则虽凶亦吉。反復就卜筮上發誨人底道理。如‘需于泥,致寇至',此爻自不好,象却曰:‘敬慎不敗也。'盖爻雖不好,占者知慎畏,則亦不至於敗。盖需者,待也。需有可待之時,故就需之時思患預防,而不至於敗也。此則聖人就占處發明誨人之理也。”

某嘗謂,雖使聖人復生,亦只將六經《語》、《孟》之所載者,循而行之,必不更有所作為。伏羲再出,依前只畫八卦;文王再出,依前只衍六十四卦;禹再出,依前只是《洪範?九疇》。外此更有甚差異事?

問:“伏羲畫卦,以寫隂陽之變化;文王、周公作繇、爻辭,以斷天下之疑;孔子作彖、象,以推明事物當然之理。然爻畫既具而三者已備乎其中,前聖後聖互相發明耳。”答云:“此說近之,然亦未盡。”(答林學蒙)

問:“以伏羲《易》觀之,則看《先天圗》如寒暑徃來、隂陽代謝,若有推排而又莫知其所以然者。以文王、周公《易》觀之,則六十四卦之名乃十八變以後之私記,三百八十四爻乃三變竒耦之私記,潛龍、牝馬等物如今之卦影,‘勿用'、‘利有攸徃'等語如今斷卦之文。以孔子《易》觀之,則卦名者,時也,事也,物也。初、二、三、四、五、上者,位也,而初、上又或為始終之義。九、六者,人之才也。處某事、居某時、用某物,其才位適其所當則吉,不然則凶。”答云:“此說近之,然既知此,而又不免為前叚之支蔓穿鑿,何邪?”(同上)

問:“《易》有取兩卦象以為法者,有取卦名之義而思所以處之者,有取二義而思所以處之者。”答云:“亦不必如此籠罩。”(同上)

劉礪問云:“聖人作《易》,只是明箇剛柔隂陽、吉凶消長之理而已。”先生曰:“雖是如此,然伏羲作《易》,只是畫八箇卦如此,何嘗明說隂陽剛柔吉凶之理?然其中却具此道理。想得古人教人,也不甚說,只說箇方法如此,教人依而行之。如此則吉,如此則凶, 如此则善,如此则恶,未有许多言语。 如伏羲八卦,那箇有甚麽言說?”

聖人作《易》,以立人極,其義以君子為主,故為君子謀而不為小人謀,觀、泰、否、剝、復名卦之意,則可見矣,而曰古今豈有無小人之國哉。嗚呼!作《易》者其知道乎?其不知《易》者甚哉!(鄭公藝圃折衷辨)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亦無一節無非天理流行。《易》三百八十四爻時義,便正是就日用上剖析箇天理流行底條目。(陳淳録)

問:“子貢既得聞之後,嘆其不可得聞,何也?”曰:“子貢亦用功至此,方始得聞。若未行得淺近者,便要知得他髙深作甚麽!教聖人只管說這般話,亦無意思。天地造化隂陽五行之運,若只管說,要如何?聖人於《易》,方畧說到這處。‘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只看這處,便見聖人罕曽說及。”(徐 ? 録)

胡叔噐問:“謝氏文章性、天道之說,先生何故不取?”曰:“ 程 先生不曽恁地說。 程 先生說得實,它說得虚。”陳安卿問:“先生不取謝氏說者,莫是為它說‘只理 ? 文章,則性、天道在其問否'?”曰:“也是性、天道只在文章中。然聖人教人也不恁地。子貢當時不曽恁地說。如‘天命之謂性',便是分明指那性。‘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便是說天道。‘一隂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便是說性與天道。只是不迎頭便恁地說。”

天下道理,只是一箇包兩箇。《易》便只說到八箇處住。《洪範》說到十數住。五行五箇,便有十箇:甲乙便是兩箇木,丙丁便是兩箇火,戊己便是兩箇土,金、水亦然。所謂“兼三才而兩之”,便都是如此。(黄義剛録)

如公說《易》,只大綱說箇三百八十四爻皆天理流行。若恁地,一部《周易》只一句便了。聖人何故作許多十翼,從頭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聖賢之學,非老氏之比。老氏說“通於一,而萬事畢”,其他都不說。少間和那一又都要無了,方好。學者固是要見總 ? 處。如今只說箇總 ? 處,如“與 ?” 之類,只恐孤單没合殺,下梢流入釋老去,如何 ? 有“詠而歸”底意思?(同上)

石洪慶問《易》數,先生云:“都不要說聖人之畫數何以如此。譬之草木,皆是自然恁地生,不待安排。數亦是天地間自然底物事,才說道聖人要如何,便不是了。(潘時舉録)

大凡《易》數皆六十:三十六對二十四,三十二對二十八,皆六十也。以十甲十二辰,亦揍到六十也。鍾律以五聲十二律,亦積為六十也。以此知天地之數,皆至六十為節。(余大雅録)

初三日夜問學《易》,曰:“恁底說也得。然聖人自說《易》之無窮,不成只是聖人用了,他人無用處?今曰《易》道,以何為《易》?只是吉凶消長、天理人事是也。”(黄顯子録)

又問:“‘七十從心',‘學《易》無大過'。”曰:“聖人自言《易》之難盡。若如此看,却是低小了聖人。”(同上)

問:“時與位,《古易》無之。自孔子以來方說出此義。”曰:“《易》雖說時與位,亦有無時義可說者。”(廖德明録)

(《文公易説》卷十八,王天宗标点)

原为“大”,据《语类》补正。

原缺“ 有生得 ”,据《语类》补正。

原缺“ 岂不 ”,据《语类》补正。

原缺“ 至文王周公方作彖爻之辞,使人得此爻者,便观此辞之吉凶。 ”,据《语类》补正。

原为“只是畫八箇卦(此處有錯後來親問過答見别處)某卦有某象而已”,据《语类》补正为“ 只是说八个卦有某象,乾有乾之象而已。其 ”。

原缺“ 今人未曾明得乾坤之象,便先说乾坤之理,所以说得都无情理。 ”,据《语类》补正。

原缺“ 如此则善,如此则恶,未有许多言语。 ”,据《语类》补正。


文章出处: 周易研究中心
文章作者: 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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