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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書》與今本《周易》之乾、坤二卦四題
文章类型:易学与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易学部分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7日21:59

                                朱冠華 

摘要:本文就《帛書》與今本《周易》的乾、坤兩卦中,找出四個相關的問題,進行比較分析,
包括:①三才分位,不適用於《乾卦》;②重新定位,有助了解朝乾、夕惕義;③《周易》申明
《坤》須從陽,與《帛書.衷》言陽之得陰,男下女不同;④《周易》用「用」,與《帛書》用
「迵」,是先賢用《易》從神權通向人文的結果。

關鍵詞:三才、中不在人、朝乾夕惕、惕如、无咎、時宜、坤陰隨陽、喪朋得朋、反躬、先迷後
得、用迵、疑、蓍之神、卦之神

《帛書》的發現,對研究經學的人來說,確實是一件喜事,同時令到過去許多備受質疑的傳統舊
說,重新受到重視。因為不用舊說,許多問題很難獲得解通,尤其「《易》經三聖」中的孔子,
曾在《易》學上作過重大貢獻一點,重新獲得肯定,這是令人鼓舞的。有些專家更認為,往後的
學術研究,多數人都會因此而回歸到傳統的概念上去下功夫,從而對於祖先們的文化遺產多了一
份親切感,少了一分爭端,這是最好不過。可是,自從《帛書》出土之後,縱使經過眾多海內外
學人多年來的廣泛研究,有許多問題似乎還未能使人饜心懾服,於是筆者也不自嫌淺陋,僅就個
人能力所及,就《帛書》與今本《周易》的乾、坤兩卦的義理同異問題,提出一些觀點,以就正
於方家,礙於學養和識力的不足,亦請知者不吝斧正賜教為盼。


一、 三才分位,不適用於《乾》卦

三才位分,是根據《易緯.乾鑿度》所引孔子「三才六位」之說而來的,他說:
《易》有六位三才,天地人道之分際也。三才之道,天地人也。天有陰陽,地有柔剛,人有仁
義。法此三者,故生六位。 

《易緯》將《易經》的六畫卦象結合天、地、人三才,與及陰陽、柔剛、仁義道德等說,亦即
《上繫》第一章「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下繫》第十章「《易》之為書也,廣大備悉,有
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和《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
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
成章」諸說的總和,泛指《易》學涵攝天、地、人之道。加上後來《說文》王字注:「天下所歸
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者王
也。 孔子曰:‘一貫三為王’。』」《史記.太史公自序》:「通天地人之變,成一家之言」,
《郭店楚簡.語叢》:「《易》,所以會天道、人道者也」種種,予人一種清晰理念:《易》學
就是一種參造化,究天人之學。更由此說而衍生揚雄的「仁柔義剛」的細節, 即匯聚成一套完善
「天人合一」的理論,所謂「天大地大人亦大」。把人的地位提升到與天地並列,范文瀾《中國
通史》以為是由於春秋以來,人的地位逐步提高,是人性醒覺的表現,從而加強了孔子「人本」
思想,也是《易學》從原始宗教迷信,通向人文主義的結果。

然而,把三才套入卦象六爻位序之中,天地人究竟誰孰?此種三分之法又是否完全適合六十四
卦,抑或只適合用於某些卦象之中,《經》、《傳》都沒有明確交代。第一個把「三才」用於
「六畫卦」之中,以「六爻位象三才」,替它定位的,據現存的資料得知,是東漢時的鄭玄,他
分別在《乾卦》的二、三和五爻之下注云:

二于三才為地道,三于三才為人道,五于三才為天道。 

鄭玄是馬融的學生,這位被尊稱為「五經無雙」的大儒,當然聞道有自,有本有源,到了唐時孔
穎達編纂《五經正義》,也直取其說而無所懷疑。孔氏在《周易注疏.乾卦》九二「見龍在田,
利見大人」下《疏》引「先儒」云:「《易》含萬象,為例非一,及其六位,則一二為地道,三
四為人道,五上為天道。」 所指的「先儒」說,李道平謂「即鄭義也」。 至於南宋朱熹在《易
經集註.下繫》第十章「《易》之為書也」一段之下也認同鄭說,云:

三畫已具三才,重之故六,而以上二爻為天,中二爻為人,下二爻為地。

三才的劃分,解家每每拿《隨卦》舉例,六畫之卦包括天、地、人之陰陽、柔剛、仁義在內,所
謂「奇耦之畫,函三於一」,於是三才六位之說,今日已廣為學《易》者所接受。不過,正如鄭
玄也得承認「《易》含萬象,為例非一」, 按照《易經》一貫「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
虛(六爻之位),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的特點, 處處教人善變趨宜,
不可墨守成規,及後王弼的學生韓康伯在此數句之下注,也叫人「不可立定準」,只要大家一讀
《乾.文言》對九三、九四兩爻的闡釋,不難發現「三才六位」義確有圓鑿方枘,鉏鋙不相入
處。九三曰:

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又九四曰:
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文言》於兩爻的釋義,文字幾乎一樣,只是九四多了「中不在人」四字,對於如何安頓這四
字,先儒有三說:

(一)、孔穎達《周易正義》說:
三之與四,俱為人道。但人道之中,人下近于地,上遠于天。九三近二,是下近于地,正是人
道,故九三不云「中不在人」。九四則上近于天,下遠于地,非人所處,故特云「中不在人」。

(二)、侯果說:
兩爻為一才也。初兼二地也,三兼四人也,五兼六天也。四是兼才非正,故言「不在人」也。 

(三)、程伊川說:
中不在人,出人上也。

三說之中,要以孔穎達說的影響最鉅,自唐迄清,幾成定論。然而依鄭玄上天、下地、中人的劃
分,三、四兩爻分明俱在「人道」當中,但上引三家卻分別以「上天遠地」,「兼才非正」,
「出人上也」的理由,硬要把其中的九四與「人道」關係抽離,有似一些褊心狹隘的父母,對待
同出於己的子女骨肉而有厚薄之異,很難令人饜心喙息。細審此句自王嗣輔不注,明來瞿唐冥搜
神契,頗多勝解,解釋九三沒有錯誤;釋九四時,見於《周易集註》,仍取孔穎達說而稍變之,
到了撰寫《易經來註圖解》,竟付諸闕如。可見後儒的刻意迴避,究非孔穎達的疏釋能夠穿合彌
縫得來。朱熹(1130-1195)的《周易本義》大抵懾於傳統舊說,亦指「在人謂三」,未能擺脫前
人窠臼甚明;至謂「九四非重剛,『重』字疑衍」,其意蓋指「以剛居剛為『重剛』,九三則猶
可,九四則不通矣,豈其然乎?」 細察《乾卦》六爻,純陽無陰,除初、上爻之外,二、三以上
皆「重剛」(此從卦象之三、四兩爻置身於重重剛爻之中為言,不取陽爻居陽位為說),但二、
五得中,可以無論;三、四不得中,故兩爻同稱「重剛不中」,「重」字不能說是「衍」文。此
義虞翻早有明訓,指是:「以乾接乾,故『重剛』。」朱子反而不之從,令人費解。推之孔子贊
《易》,無一字虛設,安有九三與九四,卦位爻位全異,而上、下兩句同一解釋呢?故稍後的俞
琰(1258-1314)即不取其說,反稱「不若從虞翻之說為長」, 而同俞說者,還有明熊過《周易
象旨決錄》、來知德《周易集註》,及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

《上繫》第十二章說:「《乾》《坤》,其《易》之縕耶?」謂《乾》《坤》兩卦包含一部《易
經》的義縕。又《下繫》第六章說:「《乾》《坤》其《易》之門耶?」則《易》之入門是
《乾》《坤》,內縕亦是《乾》《坤》,研究《易學》的人,如果在初下手時便於《乾》《坤》
處受阻,又或不精於《乾》《坤》的義縕,便有不得其門而入之歎,所以實有詳加探索的必要。
按《下繫》第九章說: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

「功」,是天數之功,三、五爻皆天數,即是陽數。位,指卦位。「等」,指類別、級別。 三處
下卦之極位,五處上卦之中位,雖同是天功,而卦位迥異,若《乾卦》以天言,義取上下,上卦
(上三畫)為「在朝」,為貴。下卦(下三畫)為「在野」,為賤。虞翻解《說卦傳》「天地定
位」,以為「五貴」,誠是。《乾文言》所謂「在天」、「在田」之異。細察《乾卦》六爻,分
別為潛、見、惕、或、飛、亢,前三者屬在野,後三者屬在朝。把《乾》、《坤》兩卦作朝、野
之分,先師陳湛銓先生實發其端,見所著《周易乾坤文言講疏》,質諸孔子與虞翻等說而無惑。
準此,九四稱「或龍」,屬於上卦的初位,比喻初出仕的「新官」,爻辭釋謂「或曰在淵,無
咎。」是要曉諭那些「初當官」的人,要是能力不逮,就不要貪戀權貴;如果是真正的人材,就
不要稍遇折阻,便輕言放棄;無論去留與否,都要有兩手準備,全在「或」字見義。「或」不等
於「迷惑」,而是「或出或處」之「或」,是個無常、無恆的未定之詞。《文言》寫九四「重剛
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者,是先說明他
的「處境」,然後叫他作抉擇。

九四處身於重重剛爻之中,比喻對手林立,監察他的人力量不可小視,而己又非居中而位卑;即
使一旦顯貴,置身朝列,但地位勢力又不同於九五之貴中尤貴。「下不在田」者,下,是對下卦
言,謂己雖處上卦的初位,位卑勢微,但總算已入仕,屬於食祿君子。所謂「中不在人」,亦因
為九四屬於上卦,在朝,不再是平民身分,不在廣大人群之中,不能如初三以下之平淡安逸,而
有職責在身。「人」,指在野的平民;九三不言「人」,是因其本屬在野之故。

明白到這點,故此九四的去留,都不僅是個人的榮辱問題,而是關係國家民族的利益。九四爻辭
言「或曰在淵」,包含兩層意思:第一,孔子體諒到讀書人「學而優則仕」背後的苦衷,故說士
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厚於德而深於學者,遭時所須,未有不能大造群生,劉彥和謂
「安有丈夫學文,而不達於政事哉!」如果能力所及,時機配合,宜如龍之躍而上;要是真正的
人材,卻因偶不快心,便貿然放棄,委實可惜。其次,既出之後,發現自己之德學才略未能勝
任;或世太溷濁,試手生棘,非所克堪,則宜躍歸在淵。時行則可由躍而飛,時止則宜復潛在
淵;上下進退,從道污隆,沒有既定原則。孔子所謂:「上下常,非為邪也。進退恒,非離
群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或上或下,或進或退,由「或之」然後「疑之」,
疑,通凝,定也。 通過實踐行事,作出的決定,合情合理,所以「無咎」。取義比起在不在「人
位」更為重要。

《說卦傳》「立天之道」諸說,只是從弘觀上,泛指《易學》乃貫通天地人之學;自從鄭玄、孔
穎達等從微觀處,硬立規範,並套用於各個卦中,遂令此句的真義晦而不明矣。

《易經》的六畫上、下卦,對於某些卦而言,是可作「三才六位」之分;但如果對它卦不可通
時,則應該重新定位,從別處考量。比如《乾》、《坤》皆須分兩卦,別朝野以解之,其餘卦象
又不盡然,更何況「三才」亦不必專指天、地、人,正如王肅所說:「陰陽,剛柔,仁義為三
極。」三極即三才,若然,此說涵蓋之義更為廣泛,自不必執滯於某一卦爻之中矣。當知《易》
學亦是一門假設類推,磨練思考的學問,「聖人(伏羲)有以見天下之賾,擬諸其形容」而畫
卦,占者學者以不同情事比附卦象,「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議,擬議以成其變化」,畫卦擬
事,彼此都有無限變換空間,學者本著《易》學的知識,汲取前人的經驗,「神以知來,知以藏
往」,對來事作出合理的推測;其推測的層次愈高,又能符合理性的判斷,不難產生運籌帷幄,
致勝千里的後效。

二、 重新分位,有助了解《乾卦》「朝乾、夕惕」義
《乾卦》九三說:
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先從句讀說,「君子終日乾乾」,與「夕惕若」兩句, 各自獨立,相對成義。只是「夕惕若」一
句,孔穎達《周易正義》用王弼說,以「若」字連下讀,這是值得商榷的。孔穎達說:
夕惕猶若厲也者,言雖至於夕,恆懷惕懼,猶如未夕之前常若厲也。……據其上下文勢,「若」
字宜為語辭,但諸儒並以「若」字為「如」,如似有厲,是實厲也,理恐未盡,今且依如解
之。

按,孔沖遠說不可從。所謂「惕若」者,猶云「惕如」,即是惕然,是實有其事,不作「如似」
假設解。此種句法《易經》屢見,如《離》 之九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巽》 之九二:
「用史巫紛若。」《豐》 之六二:「有孚發若。」《節》 之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皆是
其證。又按《孟子‧梁惠王上》:「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觳觫若」,即是「觳
觫如」、「觳觫然」,是有諸內而形諸外的寫照;牛本來就是無罪,再加「若」字在前,便變得
累贅,問題並不在於《孟子》的文字本身,而在於後來斷句者點金成鐵的錯誤。

其次是「厲」字,應該一字獨立,不宜與上或下連文,它是承上文朝乾、夕惕兩事而來,謂身處
九三位列的人,除了做足上述朝乾、夕惕功夫外,仍然未足,還要保持危厲的憂患意識;「厲」
就是憂危, 嚴重之意。《書‧冏命》:「怵惕惟厲,中夜以興,思免厥愆。」(孔《傳》:「言
常悚懼惟危,夜半以起,思所以免其過悔。」正用《易》義。)又《君牙》:「心之憂危,若履
虎尾,涉于春冰。」《詩‧小雅‧六月》:「戰戰競競,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若履虎尾,臨
深履薄,刻劃了這種心態的表現。依《易經》的慣例,「厲」和「无咎」屬於兩種不同程度的
「示警語」,如果把「厲無咎」三字放在一起,不但不成文理,而全句的重點亦落在「無咎」之
中,不知不覺把九三君子所受到威脅的嚴重性,暨其人所宜作出補救功夫的急切性完全忽略,孔
子丁寧周至的苦心也隨之盡失了。
最後是「无咎」兩字,是全文的總結,謂九三這一爻原本屬於凶象,而最後才說「無咎」者,先
曉示以守身的道理,使人惕然於懷,立於無過之地,則吉不待言,亦能福長而無禍。 凡日乾、夕
惕、厲,是因;無咎是果。《上繫》第三章說:「無咎者,善補過也。」大抵《易經》的要義,
總在於「無咎」,同時又主張扶陽抑陰,為君子謀。《菜根譚.評議章》:「天欲福人,必先以
微禍儆之;所以禍來不必憂,要看你會救。」要是危而不知悔,極而不思反,則凶禍固常慘酷。
日間乘時而進,夜間夕惕檢討;日間固然乾健不息,火滅亦宜修容補過,此在《抱朴子.外篇.
勗學》謂之「明暗之學」,方才「可以廣明德慧」(《說苑.建本》)。合此兩事看來,聖人之
情見乎辭,「日乾」,「夕惕」與「厲」三者,突出了文王、周公從《乾》健不息的天道體會,
應用於人生全身遠害的積極態度。

今本《周易》九三卦爻的文字,和近年發現《帛書易傳》相差不遠,然而學者對於帛書的內容和
今本《易》文的理解,存有很大分跂。《帛書易傳.二三子》說:

《卦》曰:「君子終日鍵鍵,夕沂若,厲,無咎。」孔子曰:「此言君子務時,時至而動,□□
□□□□屈力以成功,亦日中而不止,時年至而不淹(努力不止)。君子之務時,猷馳驅也。故
曰:『君子終日鍵鍵』。時盡而止之以置身,置身以靜。故曰:『夕沂若,厲,無咎。』」


又《帛書易傳.衷》說:

子曰:……「君子冬日鍵鍵」,用也;「夕沂若,厲,無咎」,息也。《易》曰:「君子冬日鍵
鍵,夕沂若,厲,無咎。」子曰:知息也,何咎之有?人不淵不躍,則不見□□□□□□反居亓
□□。


《周易》「夕惕若」的「惕」,兩引《帛》書作「沂」,有學者以為是「息」字之誤。 「是講君
子在『時至』之時要努力用事,于『時盡』之際要知道及時休息。」一動一靜,一用一息,
「『日』、『夕』成了『時至』、『時盡』的代名詞」。這種說法,贊同的學者根據《淮南子.
人間訓》之「『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
道者能行之」一段以為佐證,且以為保留《易陰陽》解釋《周易》經文的重要資料;這種和陰陽
順天時而「動」、「息」的思想,正合魏相所表采之《易陰陽》的主旨云云。 是否如此,大有可
商。
按惕,〈蔡侯尊〉作 ,〈禺邗王壺〉作 ,《侯馬盟書》作 ,〈中山王鼎〉作 ,《說文》作 ,
或體作 (《楚辭.九章》「悼來者之悐悐」及《漢書.王商傳》「卒無怵悐」並見),諸字外形
結構相差不遠,廖名春以「沂」為「惕」的異寫,是很正確。 至於惕字的義訓,《說文》:
「惕,敬也。」(《夕部.夤》字注:「敬惕也。」)又訓作「驚也」,《文選》潘岳〈射雉
賦〉李善《注》引《說文》「惕,驚也。」張平子〈東京賦〉「猶惕戒於一夫」薛綜《注》同。
又訓作「懼」,陸德明《經典釋文.周易音義.乾卦釋文》「夕惕」下曰:「怵惕也。鄭玄云:
『懼也。』《廣雅》同。」《書.冏命》:「怵惕惟厲。」孔安國《注》,《左傳》襄公廿二
年:「無日不惕」杜預《注》,《國語.楚語上》:「豈不使諸侯之心惕惕然」,又《楚語
下》:「是之謂日惕」韋昭《注》,均同。此外,顧野王《玉篇》卷八,亦有「憂也」、「疾
也」等義。 通過以上對惕字的考察,無論在字形和義訓上,都和現今所見的相差不遠。如果將之
解作「息」,不但未見前聞,且使下文「厲咎」三字變得義無所承。此等「及時作、及時息」
的見解,早在堯帝時候已有老人擊壤歌於路塗之中,要是聖人的議論也是這般格調,那《易經》
的可讀性便受質疑。又按《淮南子.人間訓》云:

古者,五帝貴德,三王用義,五霸任力。今取帝王之道而施之五霸之世,是由乘驥逐人於榛薄,
而蓑笠盤旋也。今霜降而樹穀,冰泮而求穫,欲其食,則難矣。故《易》曰「潛龍勿用」者,言
時之不可行也。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
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惟有道者能之。


上引文字,劉安用《易》的重點在於「潛龍勿用」一句,「言時之不可行也」,「時」不一定訓
「時間」,亦可解作「時宜」、「時勢」。《爾雅‧釋詁》:「時,寔。是也。」是猶宜也。
《艮‧彖辭》:「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豫‧彖辭》:「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
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坎‧彖》:「天險(守之以德)
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欲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適宜之用)大矣哉!」《遯‧
彖》:「遯之時義大矣哉!」《睽‧彖》:「睽之時用大矣哉!」《蹇‧彖》:「蹇之時用大矣
哉!」《解‧彖》:「解之時大矣哉!」《姤‧彖》:「姤之時義大矣哉!」《革‧彖》:「革
之時大矣哉!」《旅‧彖》:「旅之時義大矣哉!」時,俱訓作適宜之宜。《逸周書‧周祝
篇》:「凡彼濟者,必不怠觀彼聖人必趨時。」趨時,是趨向於是正,非隨俗浮沈之謂。《史
記.韓世家》:「屈宜臼曰:『……吾所謂時者,非時日也,人故有利不利時。』」時有利、不
利,於是人的行為也有潛現動靜、進退取捨種種調整;這裡則偏重於靜,相當於《艮.彖辭》:
「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側重於「時止」,「時行」是陪襯義;淮
南先以「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為句,不在「若」字作斷,取其行文之相偶,亦加強「潛
龍」之當措手義而已。如果沒有首尾讀一過上引《淮南》的一段,全豹未窺,則此義容易疏忽,
完全看不出劉安純粹針對《乾》之初九而發,要是拿它來解釋《乾卦》九三,就變得郢書燕說,
無法釋疑止爭了。

《乾卦》六爻通以「龍」為喻,初九和九三,由於卦位的不同,彼此象徵的人事意義亦判然差
異。首先是初九之「潛龍」,此爻何以要「潛」而「勿用」?茲可據《小象》「陽在下也」,
《文言》「龍德而隱者也」、「下也」、「陽氣潛藏」、「隱而未見,行而未成」五說得見。從
卦位說,此爻位於初位,在下卦之下,代表不足,為卑、不及之意。比喻初出茅廬,位卑狼藉,
所仔肩的責任不重,目睹在野而環境不佳,應宜隱居求志,如龍之潛,勿求用世。《淮南.俶真
訓》所謂:「體道者不專在於我,亦有繫於世矣。……置猿檻中,則與豕同,非不巧捷也,無所
肆其能也。」教人識時辨世,知道時勢迫人,需放手時便放手,要勉強也勉強不來;「祿厚者責
重,爵尊者神勞」,「潛龍」相對所得名利權甚少,心無掛礙,大可掉臂不顧,根本亦無所謂動
與靜的困擾。

九三的性質則截然不同,比起潛龍入世已深。稱之為「惕龍」,取譬的君子何以要「朝乾夕
惕」?則又可從卦位看出:《易》貴得中,《文言》指九三「重剛不中」,謂它身處下卦極位,
便是不中;而「三多凶」,其位置本屬凶危之地,上下皆陽爻,乘承皆剛,即所謂「重剛」。對
人而言,此爻承前九二的「見龍」升至九三,寓意在野的「大宗師」事業再上一層,到了(下
卦)極位。《淮南子.原道訓》說:「先者,則後者之弓矢質的也。」故九三的君子雖仍然是平
民身份,但由於名聲大噪,久負盛名,最易成為大眾競爭目標、擊倒對象。如果不在知識學能上
保持優勢,加上惕厲的警覺,一旦犯了過錯,卻因為你是社會的公眾人物,大眾對你的要求也相
應提高,失足的責任必然雙倍於一般百姓平民,最終遭受身敗名裂的厄運。由此可見,九三的君
子必須做到日乾夕惕且危厲,才僅免咎殃,否則必凶;明白到他為何在夜間疲累需要休息之時,
仍然抱持「悚怍之情,夙宵兢惕」的必要。故訓「沂」為「息」,就不如李學勤於「沂」下直標
為「惕」,來得言簡意賅,愜然貴當。 推之「日乾」與「夕惕」,相對成義,乃古人的慣用語:

1.《國語.魯語下.公父文伯之母論勞逸》條云:

是故天子大采朝日,與三公、九卿祖識地德(地德廣生);日中考政,與百官之政事,師尹維
旅、牧、相宣序民事;少采夕月,與太史、司載糾虔天刑(恭修刑法);日入監九御,使潔奉
禘、郊之粢盛(祭祀),而後即安。諸侯朝修天子之業命(事令),晝考其國職,夕省其典刑,
夜儆百工,使無慆淫,而後即安。卿大夫朝考其職(官職),晝講其庶政,夕序其業,夜庀(治
也)其家事,而後即安。士朝受業(受事於朝),晝而講貫(習也),夕而習復(覆也),夜而
計過無憾,而後即安。自庶人以下,明而動,晦而休,無日以怠。


2.《曾子.立事篇》:

日旦就業,夕而自省,思所歿身,亦可謂守業矣。(則此章見曾子本於孔子之教甚明)

3. 賈誼《新書.修政語上》:

湯曰:「學聖王之道者,譬如其日;靜思而獨居,譬其若火。」

4. 徐幹《中論.修本篇》:
故其嚮道,……晝也與之遊,放也與之息。此《盤銘》之所謂「日新」,《易》曰:「日新之謂
盛德。」

所引四事,在在說明古之有承擔的人,其於夜裡休息之時,仍然不遑安寢,不敢豫逸。孔穎達在
斷句上用了王弼的曲說而漠視了「諸儒並以若為如」的觀點,這是受到疏不破注慣例的局限,但
他對傳統舊解,依然恪守不渝。下降至清季,朱駿聲釋「夕惕若」義,即用「文王勤于日昃,大
禹惜寸陰,周公坐待旦」事例為證, 雖與拙文以《乾卦》分朝、野,下卦為平民之身說不合,但
亦足見身居顯赫的領袖,為了守住隆名高位,每每「食不甘味,寢不安席」,其於夕間退陰以息
之時,仍然繼續反躬修省,事殊而一致,其受《易傳》影響之一貫脈絡亦鮮明可睹。《乾》之初
九與九三,各具象徵,此一時,彼一時,「時乘六龍以御天」,要是兩爻只作一爻解,聖人何必
多費脣舌?

外此其餘,究竟《乾卦》九三的君子在夜裡本來應該休息的時間,還要忙些什麼呢?也得說明。
孔子在《小象》說: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又《文言》說: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
以進德也(進德之要途,莫善於忠信,信以忠為質,德以信為實);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
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終日乾乾,行事也。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小象》所謂「反復道」,即是教人往來皆不失於道,此一訴求原自「乾乾」與「夕惕」兩途。
「乾乾」的具體功夫見於「進德修業」之中;本卦的九二只說「信謹」,這裡更言「進修」、
「行事也」,要求不斷自我強化,其細節就是「忠信」與及「修辭立誠」兩項。「夕惕若」則是
教人同時要「反躬修省」,此則見於「知至知終」部分。志安容易犯上逞志作威的毛病,其能轉
危為安,在於做到「反身自律」之故。此爻由於失中處極,從自覺危機的存在開始,日間努力不
懈,不斷自我充實;又於夜間退陰以息之時,「月悔朔,日悔昨」(《淮南.原道》)。要是不
讀書,不求進取,人如何會上進?不能反省,不敢反省,不願反省,如何寄望他向前看與提升?
這就是《大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恆保「反復道也」的保證。能夠德學益進,自然
就會不蹈有過之地。自知個人「重剛不中」的缺點,與及「上不在天,下不在田」的事業局限,
因而做到行止取捨合宜,就是「與時偕行」。《曾子.立孝篇》申《詩》「夙興夜寐,無忝爾所
生」之旨,指謂「廣明德慧」(《說苑.建本》),「無自舍也」,取義與此正同。
年青時知所進取,初由「知至」而獲致今日的成就。然而「物不至者則不反」(《列子.仲
尼》)。當事業過了常限與常量,達到顛峰極限之後,便要向相反方向轉化,即是「物極必反」
的道理。「知終」,就是自覺客觀環境已發展至終結階段,當措手時,便當放下。由其內心不為
「物役」、「物化」,反而令自己思慮澄明,足以存義。存,察也;經常在存察省覽之中,守義
不失,不致有過。知至知終是「知」的功夫,至之終之,是「行」的結果,都由夕惕知懼開始所
做的修瑕補漏工作發軔。「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
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下繫》第十一章)是從《易》學的憂患意識中奮鬥
逆轉過來。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亦說:「無內省慎獨之功,而矯為剛強,是意氣用事。」由於
自知不足,於是「居上不驕」,安位自守卑健之道;能捨能放,胸懷豁達,所以「不憂」,遂能
化險為夷,義歸无咎,全屬於反躬內省功夫的知行體現。孔門弟子之中,顏子不貳過,曾子日三
省,最得斯「道」之傳。

三、《周易》明坤須隨陽與《帛書易傳.衷》言陽之得陰,男而下女異義
《坤卦.卦辭》: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上引文字,又須從句讀方面先作交代。首三句,是總論整卦的德性,「利牝馬之貞」是喻體。
「君子有攸往」是會獲「利」,「利」字承「後得主」而來,宜一句獨立。此一句讀,明來知德
《易經來註圖解》及清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同之。蓋必須克服「先迷」的條件,並於「得
主」之後,才可獲「利」。甚麼是「迷」、甚麼是「得」呢?下文補充說:「先迷」在於「得
朋」,「後得」由於「喪朋」;唯能「喪朋」,方能長享「安貞」之「吉」之利。 

《易經》雖主陰陽平衡,但又強調坤須「隨陽而動」,此在《易》中關係重大,學者不可不知。
文王為申明此義,在《卦辭》中分別條舉「利牝馬之貞」與及「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兩例
予以說明。

先是「元亨,利牝馬之貞」句,《乾》卦以龍喻,《坤》卦則以馬為比喻。蓋壯健的母馬行地
上,最能負重致遠,「應地无疆」,比如天道運行不息一樣。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引干寶
說:「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馬類之中,又以牝者最為柔順,此亦柔義之所本。餘
外,母馬亦具備「貞正」的美德。宋儒俞琰《周易集說》謂:「北地馬群,每十牝隨一牡而行,
不入他群;是為牝馬之貞。坤道以陰從陽,其貞如牝之從牡則利,故曰「利牝馬之貞」。據說,
牝既配牡之後,其他牡馬欲侵犯牠,都受到蹄齧拒予接近。後世每每用男女之事,來興託於君臣
之際,比如《古詩十九首》所抒寫離臣棄婦那種惓戀不捨的情懷,也是基於這種依附性「忠貞」
態度。在夫妻方面說,「壹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是妻之依順於丈夫;君臣之交,
也不例外,「忠臣不事二君,貞女不更二夫」,「士有一定之論,女有不易之行」, 此臣之服從
於君,在在說明坤之隨陽要求。

再有是「先迷後得主」句,孔子《彖辭》申明其義說:「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
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準此,「先迷失道」是由於「西南得朋,
乃與類行」;惟有「東北喪朋」才可以「乃終有慶」。按〈文王後天八卦方位圖〉,西南為
《兌》、《坤》、《離》,是母與中、少二女,都是屬於陰方。東北為《震》、《艮》、
《坎》,是長、少、中三男,皆陽方。《淮南子‧詮言訓》說:「陽氣起於東北,盡於西南;陰
氣起於西南,盡於東北。」陰陽兩類各據東北,西南兩部份。王肅說:「西南陰類,故得朋;東
北陽類,故喪朋。」 清楚表明以陰遇陰為得朋,陰遇陽為喪朋;而「先迷」即誤於陰逢陰之「得
朋」;「後得」,在於「離其黨,之于反類」的「喪朋」。 黃壽祺〈「義理」研究的方法〉提出
「陰陽為朋」, 「陰得陽之朋」,取義和拙文相近,獨黃文對「得」、「喪」兩字的分析,似乎
仍有未盡,這裡亦需進一步說明。

《易》道以「得朋」為凶,「喪朋」為吉;要是「君子有攸往」而滯留於「同類」之中,叫做
「迷」。《韓非子》所謂:「凡失其欲往之路而妄行者,謂之迷。」 《坤》的「有慶」不是源出
本身,而是「吉自外來」(王船山《周易內傳》)。在《說卦傳》中,《乾》、《坤》兩卦雖然
各自代表不同的事類象徵,但要是《坤》與《乾》卦相對旁通來申義時,它就變成了「乃承天」
(《坤.彖辭》)的地道、臣道、妻道、子道,來突顯坤地與乾天相倚相濟的輔佐哲學。 坤要隨
陽而動,而不能純陰為用。即是教為臣、為妻、為人子女者,必須自我捨棄,絕類離倫,毋與天
爭功、爭先後(《鶡冠子.世兵》:「是以忠臣不先其身而後其君。」), 一以《乾》為主導,
以己為附從、為輔,善於運用居亞自處之道。譬如婦人「謂嫁曰歸」,「往之女家,必敬必
戒」。 倘若未嫁在室,雖得姊妹之助,也算是迷於失道。古人視生兒育女,相夫教子為女性最大
天職,「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家人.彖辭》),「無攸遂,在中饋,貞吉」(《家
人.六二.爻辭》),是古人對婦女的期望。從優生學說,如果你本身是一位優質人仕,所選又
是優質的配合,所生亦必為優質子女;於是向他提供優質教育,將來亦必然成為一位優質人才。
一切均由「出嫁從夫」開始,揭開人生新葉。《文言》所謂「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
這是儒家人倫思想的本源,必先取得共識。要是不經此途,則有牝雞司晨,犯分僭越之弊,更談
不上「安貞吉」了。後儒每每弄不清楚「得」、「喪」兩字的相反成義,以為「得朋」為利,
「喪朋」為不利,一如范蔚宗《後漢書‧朱穆傳.論》「黨俠生敝,而忘得朋之義」,便是錯用
《易》義。

由於《坤》卦的卦德是「柔順」,《說卦傳》:「坤,順也。」從正面說,《坤》能受善,亦能
隱惡,最為柔順,故孔子於《大象》中也教人效法此一精神。說道:「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
物。」從負面說,坤性圓柔,圓柔者多昧而無定見,易於迷惑失道,世俗所稱的「玻璃蛋」,又
圓又滑又通透,就是取笑這種「旗幟不鮮明」的人,最終引致「陰疑陽必戰」的惡果。因知
《坤》不能停留在「靜態」之中,孤芳自賞;必須隨陽而行,方為得正,就是所謂「後得主而有
常」的意思。《坤》由於能隨陽而動,於是在性格上,就出現了前後動靜變化的分別。比如
《坤》六二《小象》:「六二之動,直以方也。」《坤文言》說:「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
方。」意謂《坤》的性格原本是至柔、至靜、至圓,一旦隨《乾》而動,則亦變成剛而且方。結
合《繫辭傳》「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
生焉」的說法, 得到的結論就是:《坤》之性本屬陰柔、內歛,但須恪守柔順從人之德,故言
「坤道其順乎!」但當其「承天而時行」的時候,就變得與《乾》的性格幾乎一致了。

令人關注的是,《坤卦.卦辭》:「西南得朋,東北喪朋」二句,《帛書易傳.衷》兩見,云:

「東北喪朋,西南得朋」,求賢也。 

歲之義,始于東北,成于西南。君子見始而弗逆,順而保彀。易曰:「東北喪崩,西南得崩,
吉。」



《帛書》「東北喪朋,西南得朋」二句,文字次序與今本《易經》互易。上文按照〈文王後天八
卦圖〉分析了《坤卦》西南、東北的得喪,在於陰之從陽,女之順夫。從圖象方位顯示,是女方
由上而之下,由外而之內(《易》以上為外,下為內)的變換過程。又文王八卦方位,陽卦是由
《乾》至《震》,陰卦是由《巽》至《兌》。據此以觀《帛書易傳.衷》東北、西南的得喪,剛
好正以反其類為比喻,拿「喪」字來要求乾陽、男性之得坤陰,絕類離倫;由東北而之西南,男
而下女;一變而為「柔上而剛下」(《咸.彖》),「志在隨人,所執下也(《咸.九四.小
象》)。」於是「喪朋」、「得朋」都變成了好事。日出於東而入於西,代表一次完整生命歷
程,君子見微知著,故來而不拒。應用於現實人生,就是「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採陰補陽,
既符合人性本然,亦切合《易經》「一陰一陽之謂道」(《上繫》第五)基本原則。要知道純陰
為用固然未善,純陽為用亦屬不可。「獨陰不生,獨陽不長」(《穀梁》莊三年),必須遵從
「萬物負陰抱陽,沖氣為和」(《老子》四十二)的陰陽調和自然規律,才能獲「吉」,取得
「天地位,萬物育」的理想生活,知者所以「見始弗逆,順而保彀」。這是心底話,由衷言。
《左傳》:「信不由中(中同衷),質無益也」(隱三年),正是此意。《周易.坤卦》與《帛
書易傳.衷》各自揭櫫兩種不同觀點,要是拿《衷》來質疑《坤》,或者強之而為一,不獨於理
不合,且亦大乖《易》旨。



四、《周易》的「用九」、「用六」與《帛書.易經》作「迵」解

《周易》的《乾》、《坤》兩卦的上九、上六之後,特別多了「用九」、「用六」一條,關於
「用」字的含義,先儒蓋有兩說:

一是與占筮有關:

朱子《語類.易四.乾上》:

凡占法,皆用變爻占。故凡占得陽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占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蓋七
為少陽,九為老陽,六為老陰,八為少陰,老變而少不變。凡占用九、用六者,用其變占也。 

朱子說的「占筮」,是指「大衍之數五十」的「大衍筮卦術」,即是「揲蓍」。揲者數也。透過
數蓍草類似宗教的活動來進行「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上繫》第九章)。四
營,是指「揲蓍」一分、一掛、二扐而成一變的過程。三變成一爻,每卦六爻,故謂「十有八變
而成卦。」所成、所起的卦,都是通過複雜幽玄的別蓍布卦過程,得出六、七、八、九的「四
象」,決定該卦六爻之孰為老少陰陽,變與不變。《周易》主張窮變,所謂「易,窮則變,變則
通」(《下繫》第二章),九為老陽,六為老陰;不舉七、八。陽數主進,陰數主退。所以陽道
窮厄,就要反進為退,即九退一為八,為少陰之數;陰道窮厄,又宜反退為進,六進一則七,為
少陽之數,不外乎爻畫上的「剛柔相推」(《上繫》第二章)「陰陽變易」,不離於動靜窮通的
更迭運用,故朱子謂「凡占用九、用六者,用其變占」,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引劉瓛《注》
言:「蓋《乾》惟用九故能變,《坤》惟用六故能化」,其實是指卦爻變化,本卦與之卦所以可
變的原則,達到預知吉凶禍福,乃至於人之生死的一種技術。

一是人事方面的運用:

上文根據筮法的數字進退變化,闡述了「用九」、「用六」的爻畫變化關係;其應用在人事方
面,即是教人善用此陰陽進退之道,窮而知變,或退處少陰,剛而能柔;或進處少陽,柔而能
剛。一以「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為得宜,《尚書.洪範》謂之「沈潛剛克,高明柔克」,要能剛柔相濟的妥善運用,王荊公謂
「用九」常欲合「上九」解之, 此說最具啟發。《乾卦》上九「亢龍有悔」之後,復有「用九。
見群龍無首,吉。」此是針對上九的「窮高失中」,取象於領袖、首長級一類的人物,是一個偏
激極端,株守一隅,而且獨斷專橫,威福自任,疏離賢臣,丟了群眾的人。於是透過「用九」教
他謙卑柔退,降情接下;現於群龍之中,不以元首自居,比如神堯茅茨,周公下白屋之類,謹守
「敬勝怠,義勝欲」的教誨。要是「迷者不問路,溺者不問遂,亡人好獨」(《荀子.大
略》),遂有羸角之羊,窮于進退;焚巢之鳥,終見號咷,又有何益?推其類而反之,《坤卦》
上六的爻辭說:「龍戰於野,其血玄黃。」此下復有「用六:利永貞。《象》曰:用六永貞,以
大終也」一條。究龍、馬何以交戰於野呢?據《文言》的解釋,是由於「陰疑於陽」的原故。
「疑」字有三解:

1. 懷疑。《禮.檀弓上》:「使西河之民,疑女於夫子。」《坤》的上六是比喻在野享
負盛名的社群領袖,社會賢達一類的焦點人物。然而此人處事圓柔含混,見義不為,完全沒有半
點社會道義的擔荷。他的內心未必一定是邪惡,但所表現的作風,亦必為明快之君子懷疑他是譁
眾取寵,如果是讀書人則被懷疑是曲學阿世之類,必然會受到於是社會上正義人士,本著防閑邪
闢的精神,向他鳴鼓而攻擊了。

2.凝也。陰氣不斷凝聚膨脹,已經失原初稱「牝馬」,「利於貞正」的本質,其勢盛極,最終必
和人主相爭,故云「龍戰」。

3.擬。陰氣極盛,化為陰剛高亢的堅冰,不把乾陽放在眼中,《小象》所謂「其道窮也」,直與
乾陽相比擬,甚至於「為其嫌於無陽也」,最終便有「龍戰於野,其血玄黃」的事情發生,王弼
謂「血」字,正是陰陽相犯之象。 

如何解除「疑」的問題?方法就是「利永貞」。要做到「貞」的地步,一是「含章」而不敢成,
即不能與天爭功,尤其見於「或從王事」的時候,更要謙遜韜晦,功成不居。另一方面,能含己
之「章」,亦要含君之惡,為君分謗。更重要是恪守「黃裳元吉」的原則。蓋「黃是中正之
色」,「裳是臣下服飾」。作為人臣、下屬,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恭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
極。假如問為何要如此?答案就是因你是「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方不至於被革職,甚或
遭受殺害。這是唯一明哲保身,留身以待之道,才能有機會讓你「以時發也」,顯示你的「智光
大也」,最後功成身退,全其始終,「以大終」也。

由此可見,不善處極,無論六、九,必窮而凶,《易》中屢見。如《比》 之上六:「比之無首,
凶。」《隨》 之上六:「拘繫之,乃從維之。」《象》曰:「拘繫之,上窮也。」《夬》 之上
六「無號,終有凶。」《象》曰:「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無妄》 上九:「無妄,行有
眚,無攸利。」《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姤》 之上九:「姤其角,吝。」《象》
曰:「姤其角,上窮吝也。」《巽》 之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象》曰:「巽
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皆其證。若求脫離凶災,全在於善行用九、用六陰陽
進退之道,《繫傳》所謂「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者是也。

用,《帛書.易經》作「迵」,《經法.原道》:「恆無之初,迵同太虛。」迵,解家多訓為
通,按《說文》:「迵,迵迭也。」帛書《太玄.達》:「中冥獨達,迵迵不屈。」范望
《注》:「迵,通也。屈,盡也。中心冥冥,獨達於事,故通而不盡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
聲》把「迭」改為「達」,愚意以為不必。迭,有更迭義,「迵九」、「迵六」的更迭變化,與
上言筮法的九、六數字,與人事進退變化,「迭用柔剛」(《說卦傳》)、「往來不窮謂之通」
(《上繫》第十一章)、「推而行之存乎通」(《上繫》第十二章),達到條暢無滯的目標,不
謀而合,則《帛書》用「迵」,亦屬古義。究「迵」何以轉為「用」?則又值得思考。鄧球柏
〈《帛書易傳佚書》研究〉認為:

「迵九」、「迵六」就是通達知曉神秘的數字「九」、「六」的意思,……要占筮問吉凶,在古
人神秘的思維中就要求達神旨,通神靈。因此,鄭康成將「七」、「八」叫做「精氣」,「九」
「六」叫做「游魂」。云:「精氣,謂七八也。游魂,謂九六也。……精氣謂之神,游魂謂之
鬼。」  可見「七八」、「九六」成了鬼神的代名詞。賈公彥則謂:「則筮之神:自有七八九六
成數之鬼神。」 ……表面上看來是個爻畫爻題,而實際上卻表示筮之神,成數之鬼神。 



「蓍」與「卦之神」說,鄧氏據鄭玄及賈公彥立論,此說可上溯到《洪範》「龜筮共違於人,用
靜吉,用作亡」,叫人尊重占筮的結果。明儒王夫之更謂:「聖人有天祐人助之德,可以不患而
不輕自恃;有憂未當之情而決於筮,而免於患。資『蓍之神』以窮其變而知來,資『卦之知』以
明所守。」 申明連聖人也不敢過乎自信,而服從於策筮。在神權時代,確有「卜者所以協之於先
君,考之於神明」的習尚。《論語.子路篇》孔子引南人之言:「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
劉寶楠《正義》謂巫、醫都屬於「世有傳授,故精其術,非無恆之人所能為」,要由專業者承
擔。古謂「醫不三世,不食其藥」,《恆》之九三亦謂:「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足見兩家都
是長日加益功夫,不是濫竽者可以充任。茲就從事占筮工作的人來說,使其人對占筮用得其所,
亦不外乎行道救世。像嚴遵君平賣卜於成都,對人子說時便教他孝順父母,對人臣說時就提醒他
盡忠職守(《高士傳》)。要是問卜的人非正人,事非正事,尤不可妄用占筮,孔子說:「不占
而已矣。」荀卿亦謂:「善為《易》者不占。」即謂拒絕替他筮占。既屬於專業精神體現,亦糾
正世俗斥之卑汙,比之賤簡的錯誤觀點。「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
告」,似亦「筮之神,成數之鬼神」化身賓白口吻。加上「聖人以神道設教」(《觀.彖》),
此說在初民之原始宗教背景下,乃有一定程度說服力。然而,「《易》有聖人之道四」(《上
繫》第十章),占筮只屬其一;而「以言者尚其辭」,「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上繫》
第二章),還有許多其他用《易》途徑。鄧氏以「迵」為「達神旨,通神靈」,可不可以說:
「用」則是不求諸渺冥不可必之天,而取決於「正心誠意之己」?《說文》:「用,可施行也。
从卜从中。」徐鉉曰:「卜中乃可用也。」《周易》以「人事」為主體,教人用之得宜,「从
中」之用,故取「用」。《帛書》仍處於尚「鬼」,故用「迵」。後世人文思想大行,改而作
「用」,其深於《易》者必明白到陽極而凶,宜退而用陰;陰極而凶,宜進而用陽。從「九」、
「六」兩個數字中,正取譬於物極必反,物忌盛滿,士君子應如何商略損益,比較參詳於進退得
失、剛柔存亡之間,自然達到致中和,位天地,育萬物,庶免乎凶咎,一切都在自自己情智範
疇,不必乞靈於大力鬼神之助。由「迵」轉「用」,是孔子撰寫《十翼》的自鑄偉辭。

孔子對於《易》學的貢獻,在於通過思辨篤行而注以新的內涵;即是由神道天道轉化為人道,尤
其著重人文教育,作為人類安身立命,乃至於禮樂刑政、飲食男女的行為典範。像他據《魯史》
而修《春秋》一樣,賦予一種「竊取」之義,也是他學《易》之後回輸,注入德義教化,使
《易》成為經,且居群《經》之首的最足寶貴地方。舉凡「《易》,所以合天道、人道者也」的
天人合一思想,原創之性,都從斯出。從而揭開了過去《易經》只服務於卜筮的原始宗教神秘面
紗,由宗教通向人文,繼羲皇,文、周等三聖之後,把《易經》中的天道來講人事,「絜靜精
微」、「本隱以之顯」,納宇宙於人生。明顯地,「迵」之轉為「用」,是經過思辨與篤行的結
果。


 
結論

1. 變動不居,不可典要
上文分析了《帛書》與今本《周易》《乾、坤》兩卦的四個問題,就是要指出一個事實:現存的
《周易》本身,有著一套專門的義例與思想體系,由孔子作《十翼》開始,再加上他的弟子及後
學逐步完成,有其縱性悠久的承接發展傳統,與及橫性與其它學問之間的相關連繫。從這些縱橫
交織處,見到其所說義理有本有源,非出偶然。無可否認,在部分的義例之中,用它來解《經》
時,的確存在適於此而塞於彼的扞格不通問題,不可能墨守不變。如謂《易經》是一部涵攝天地
人之道的書,是一個大原則、大方向,可以接受的說法。但要是縮小到某一卦象,甚至再小至硬
性規限每一卦之初與二為地,五與上為天,三與四為人,都是不盡全對,又非全錯的說法。由於
各個卦象取義重點有所不同,某些卦象可以如此,有些卦象又非盡然。不能執一廢百,以偏概
全。王弼在釋《小畜.彖辭》時已指出,即使在同一《卦象》中,往往出現《彖》、《象》、
《爻》各自表述情況。獲見一部《易經》,難得有一種規律可以貫通全書。正正提醒了學《易》
者要善於掌握《易》學這種「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不可為典要」的特質進行探索。
雖然,又不能因為這些問題而完全孤立,甚至於放棄這些傳統體制來看《易經》、《帛書》,否
則或可一時間說得頭頭是道,又豈會是根底本然?在取捨之間,孰是孰非,就「神而明之,存乎
其人」,王夫之亦謂「不可據義例為典要,在學者之知通爾」。

2. 《帛書》的產生

關於《帛書易傳》的成書年代,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第五篇.〈長沙馬王堆帛書〉說:
其整體的形成是很遲的,有可能晚至秦亡以後,它應該是楚地易學一派整理的結果,而〈繆
力〉、〈昭和〉篇所記諸人,便是這一派的經師。



愚意正好相反。把《帛書》和現存的《易經》比較,不難發現它使用的文字和好些議論,為現存
典籍所未見。前者,似是當時弟子在「口傳筆錄」之間,使用了大量奇怪突兀字;亦由這些文字
顯示,《帛書》不可能產生於具備了大量同音假借字的漢代的胎記。 後者,亦弟子紀錄孔子說
《易》時,解釋文、周《卦》、《爻辭》的演繹。整體而論,《帛書易傳》的源頭思想非孔子不
能道出,非孔門弟子不能執經問難,亦非孔門後學不能記得如此要約。源本分鑣,指歸殊致。此
書可以視為孔子早年講《易》的紀錄,卻不是晚年最後定論之作。孔子晚而喜《易》,自衛返
魯,曾經慨嘆游、夏輩之從於陳、蔡者,皆不及門,故《易》學傳於商瞿,不傳子夏,茲可從汲
冢《周易》無《彖》、《象》、《文言》、《繫辭》事獲得旁證。當日子夏居西河教授甚久,
「于時仲尼造之于魯,尚未播之遠國」(杜預《春秋左傳注.後序》),子夏不在孔子身邊,沒
有見到,也未嘗「贊一辭」,所以不傳,魏人亦不知。 《帛書.要篇》也提到子貢問孔子何以晚
而好《易》?亦緣他早年「不受教命,惟貨財是殖」(何晏《論語.先進.集解》),「至是始
得聞之而歎其美」(朱熹《論語.公冶長.注》)。綜合徐英《論語會箋》,王向榮《論語二十
講》的說法,時間當在孔子「六十九至七十三歲」的「刪述期」事,與《史記》謂孔子正在沈潛
陶醉於「序《彖》、《繫》、《象》、《說卦》、《文言》」之中吻合。然則,他如《帛書易
傳.二三子問》所載之義而不見於《易傳》者,它的成書時間當比〈要〉篇還要早。

3. 是誰把《易傳》南傳到楚地

我考查過《七十二弟子列傳》,孔門弟子中和楚地有關的有二人:一是任不齊,一是澹臺滅明
(子羽),要以後者的可能性最大,他於「仲尼既歿」,「南游至江,從弟子三百人,設取予去
就,名施乎諸侯。」康有為《論語注.雍也.注》視他為「孔子南派之大宗」。李學勤推測子貢
可能與帛書《易傳》南傳有關, 愚意亦以為不然,《孟子.滕文公上》記「孔子沒三年之外,
……子貢反,築室於場,獨居三年,然後歸。」即使他曾到過吳、越,時間應該在守罷孔子之喪
之後。依理說,孔子身後,他的著作仍有一段時間須由門弟子整理剞劂才面世。子貢在《貨殖
傳》中被列為第二人,憑他的學養財力,「使孔子名布揚於天下者,子貢先後之也」,說明了子
貢沒有即時離開魯國,有份參與整理老師遺著事。則由澹臺滅明率先把《易》學知識南播荊楚,
成為今日帛書資料傳媒中介,不無可能。而澹臺所帶去楚地的,只是早歲上課時的聽受筆錄,相
比孔子晚年「舊學商量加邃密」之後定稿的《易傳》,內容面貌,當然不會一樣。如果反拿它來
輕脫疑古,未免釋正入迷,知數星而遺皎月了。

4. 出土材料與現存文獻之間

班固謂「《易》更三聖,世歷三古」,足見《易經》是包含多位先聖哲賢的智慧結晶,絕不會是
漢儒一時一地所能創作得來。同時也可見到,考古發現的東西不是一定最好,可能目前保留的文
獻才是最足寶貴。「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出土的材料只能提
供參考價值,要不是現存的典籍出了問題,無法解釋,抑或有所闕漏,也不必事事求證於這些殘
篇斷簡,此在前人研究《竹書紀年》的經驗獲知,「這部地下發現的珍貴的編年史籍,當日曾轟
動過一時,好些學者利用此項材料,訂正了歷史上若干問題。因之,它也遭到傳統派學者所不
滿,而加以排斥,從此由顯而晦。」 從《竹書》的「由顯而晦」事例足瞻,並不是傳統學者的故
意挑剔,而是「巧者不過習者之門」,以致該書「雖保存很多珍貴材料,尚不能視為信史」, 這
些經驗之談,對於新舊資料的取捨態度,應該是一個共識。筆者礙於學問水平,孤陋自是者在所
難免,亦請方家不吝斧正賜教為盼。
1. 作者簡介:朱冠華,香港道教學院及志蓮夜書院教授。

2.黃奭輯:《易緯》(《諸子百家叢書》.上海古籍1993年版).第二卷.葉14。
3.按今本《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篇》,許君所引略有減省,《初學記》九作「取其天地與人之才而三通之,非王者其孰能若此乎?」《藝文類聚》十一引《董子》作「取天地與人之才而參之,非王者其孰能當是乎?」
4.揚雄《法言.君子篇》:「或問君子之柔剛。曰:『君子於仁也柔,於義也剛。』」
5.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引(北京: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版).卷一.葉29-33。
6.孔穎達《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台北藝文).卷一.葉9。
7.同注3.葉30。
8.同注5。
9.《下繫》第八章文。
10.同注3.葉64。
11.俞琰《周易集說.文言》.《通志堂經解》冊七.葉3822。
12.同上注。
13.《漢書.甘延壽傳》:「投石拔距絕於等倫。」又《後漢書.蔡茂傳》:「以高等擢拜議郎。」
14.《詩.大雅.桑柔》:「靡所止疑,云徂何往。」《毛傳》:「疑,定也。」《釋文》:「魚陟反。」
15.俞琰亦主「『夕惕若』為句。」
16.《說文》「夤」字注引《易》作「夕惕若,夤」,但《骨》部又引作「厲」,不知何據?段玉裁改作「厲」。李富孫《易經異文釋一》或以「夤」為孟氏古文,蓋假借字。
17.同此說者,有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及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
18.廖名春〈《周易》乾坤兩卦卦爻辭五考〉.《周易研究》.1999年第一期(總第三十九期).葉39。
19.本劉大鈞說。見《海峽兩岸易學與中國哲學研討會.論文集(易學卷)》.葉109。
21.同注16。
21.《國語.吳語》:「一日惕,一日留。」韋昭《注》:「惕,疾也。留,徐也。」則疾又訓速。
22.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第五篇.〈長沙馬王堆帛書〉.葉266。
23.見朱著《六十四卦經解》(香港.文昌書局)卷一.葉七。
24.《禮.郊特牲》文。
25.《淮南子.原道訓》文。
26.見朱震《漢上易叢說》引。
27.本王弼說。孔穎達《周易正義》卷一,葉51。
28.江國樑《易學研究基礎與方法》.臺北.易學齋2000年版.葉171。
29.《韓非子‧解老篇》文。
30.邵康節《漁樵問對》:「……天依地,地附天, 天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依氣。」
31.孫映逵.楊亦鳴《〝六十四卦〞中的人生哲理與謀略─《易經》對話錄》亦有近似說法。葉
29。
32.《孟子.滕文公下》文。
33.《上繫》第六章文。
34.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卷68.冊五.葉1699。
35.來知德《易經來註圖解》(台北:惠文書局.1976年版).葉150。
36.見王弼《小畜.六四》注。
37.見《上繫》:「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下引。《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
華書局.1994年版).葉555。
38.引文見賈氏《周禮.春官.天府》「季冬,陳玉以貞來歲之媺惡」下疏.《周禮正義》(北京
中華.1987年版)卷38.冊6.葉1569。
39.同注24.葉291-2。
40.王夫之《周易內傳.繫辭上傳》卷五.《船山遺書全集》(台北.自由出版社.1972年版).
冊一.葉552。
41.左民安《漢字例話》:「據統計,漢代的《說文解字》共收9353個,其中形聲字7679個約佔總
數80%。」
42.此反用崔東壁說。詳《崔東壁遺書.洙泗考信錄卷之三.歸魯上.辨作《易傳》之說》.葉
311。
43.同注14.葉274。
44.《竹書紀年八種.例言》.(台北:台北世界書局.1989年版)葉1。
45.同上注.葉87〈年表說明〉。












文章出处:周易研究中心
文章作者:朱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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