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楚竹书《周易》研究管窥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摘要:作者通过阅读《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三辑《周易》文本及其相关的研究成果后发现,该文本的研究仍有一系列问题亟待澄清和解决。本文即从“问题意识”出发,试图对一些正在讨论的热点话题,如“特殊符号与卦序名辞”、“文字考释与版本比较”、“思想蕴涵与学术价值”等方面的研究发表个人看法。本文认为,对出土文献楚竹书《周易》的研究应该冷静、慎重地从多方面解决好每一个问题,稳步推进研究进程,不可急于下定论。
关键词:楚竹书《周易》;特殊符号;文本考释;思想价值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三辑《周易》[1]问世一年以来,海内外的学者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并纷纷发表各种不同的看法。或从文字考释,或从版本比较,或从学说思想,或从符号探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综观各家的研究方向和所得,笔者发现该出土文献的研究还有一些重要的问题值得认真探讨。以下拟从几个方面提出问题,并发表笔者的一管之见。
一、关于特殊符号与卦序名辞
上博楚竹书《周易》最引人注目最有特色的地方,莫过于有规律散见其文本中的六种红黑组合的特殊符号。这六种符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妨分开说明:
A、纯朱红色的大方块“█”。
B、纯朱红色的“匚”中含嵌一墨黑色的小方块“■”。
C、墨黑色的大方块“█”。
D、墨黑色的“匚”中含嵌一纯朱红色的小方块“■”。
E、朱红色的大方块“█”正中包含一墨黑色的小方块“■”。
F、墨黑色的“匚”(没有包含任何方块符号,据《说文》此为古字“方”)。
这些符号之所以引起特别重视,主要因为它是迄今为止首次发现的与《周易》经文本紧密相联的最古老的图案符号,而且与《周易》的阴阳思想似乎也有密切联系。就此而言,该符号的出现的确是为易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在笔者看来,由此符号的表象就可引发一系列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这些符号组合的颜色只有两种,而且是红与黑?由于阴阳学说在先秦时期就已产生并流行,且与《周易》学说关系密切;一般情况下,红色代表“阳”,黑色代表“阴”,刚好存在对应的关系。所以,研究者大多由此推定该符号与阴阳的象征符号相关,也就让人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没什么奇怪的。我以为,我们思考这个问题,不能一概以“阴阳学说”介入思考,应该多加考虑其它种可能性。比如可以设想,用两种不同的颜色纯粹就是为了起“标志”或“标记”的区别作用,而与阴阳学说无关;只用红与黑两色,是因为当时的色彩单调,要在竹简上留下颜色在技术上只能达到仅取红与黑而已。甚至可以设想,该文本如果是完整保留的话,可能还有其它种颜色;或是说,有些本是其它色彩而退化成黑色。凡此种种,都是该残缺文本留给我们的悬念,都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第二,为什么是六种符号,而不是两种、四种、八种或其它种?这个问题可从两个方面来思辨。一方面是,该文本有残缺,可以猜测该文本可能还有其它种符号存在,即可能不止已见的六种符号。按道理,这种可能性是可以成立的。就以现有的六种符号的特征加以分析,也可说明问题。透过已见的六种符号不难发现:A与C的图形和颜色正好相反;B与D的图形一样,而颜色正好相反;可是,E与F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图形。如果因循A与C、B与D的造型染色规律,可能还存在与E对应的G(其图色是墨黑色的大方块“█”正中包含一朱红色的小方块“■”),与F对应的H(其图色是朱红色的“匚”),这样一来就有八种符号了。我们还发现,文本中只有三个开口朝右的方字号“匚”,没有开口朝左的方字号“]”。如果假设有“匚”必有“]”的话,那么该文本的特殊符号就有可能增加到十二种(增加的图色符号为:与B、D图形相反的两种,再加上色彩相反的两种,再加上与F图形、色彩相反的两种),也有可能增加到十四种(前十二种,再加上假设可能存在的G与H两种)。问题是这些新增的符号都是假设而已,在文本中根本没有出现过。我们可以因此推测不存在新增的符号,但是也就似乎可以因此证明该文本的六种符号并不完全存在与“阴阳学说”完全相对应的规律存在。
另一方面是,假定该文本确实只有六种符号的前提下,来思考该文本作者为什么只用六种符号。如果从“阴阳学说”的角度介入,阴与阳的关系用图色的表现形式也不应该仅体现为已见文本的六种。如果仅有A和C两种,恰好表示一阴一阳,也是合理的;仅有A、B、C、D四种,与《易传》所言的“四象”(太阴、太阳、少阴、少阳)可形成对应,也是合理的;也可有八种,以A、B、C、D、E、F分别与八经卦象乾、震、坤、艮、离、巽对应,假设存在的G、H分别与坎、兑对应,也是较为合理的(A纯朱红色可象征纯阳之乾;B外一分红内包两分黑可象征下一阳上二阴之震;C纯墨黑色可象征纯阴之坤;D外一分黑内包两分红可象征下二阴上一阳之艮;E外围二分红内包一分黑可象征上下各一阳中包一阴之离;F左外围一分黑内中空无可象征下一阴上二阳之巽;G外围二分黑内包一分红可象征上下各一阴中包一阳之坎;H左外围一分红内中空无可象征下二阳上一阴之兑)[①]。既然只有六种符号,就说明这其中或许还有其它规律,而与今本《周易》的“阴阳学说”有相异之处。可见,如何来认识此符号总数为“六”,仍有待作深入研究。
第三,为什么这些特殊符号要与每一卦联系在一起,而且必出现在每卦的首尾?如此首尾相联有何目的或特殊意义?楚竹书《周易》文本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是,每一卦的文字都是独立的,不存在两卦的文辞符号同属一枚简,即如
第四,这六种红黑符号的排列分布与该文本的卦序排列是否有一些或必然的联系呢?从前三个问题的分析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六种特殊符号在文本中的排列似有规律可循,但又很难加以简单的概括。如果以今本《周易》的卦序作为参照,可以发现这些已见的符号有着耐人寻味的排列规律:A和C两种符号只在上经出现(从《需》首符至《比》尾符只出现A;从《大有》尾符至《大畜》首符只出现C);从《咸》尾符至《旅》首符只出现B和D(《咸》尾符至《睽》尾符只出现D;《蹇》首符至《井》尾符只出现B;《革》首符至《旅》首符只出现D)。有了这些“规律”迹象似乎就可以表明,这些符号与卦序有关联。当然,有论者认为与卦序无关,而与“标签”分类有关,也是有道理的[3]。因为,该文本的每一卦简都是相对独立的,借助这些相对平均划分六十四卦的分类号,以及分类号之间的某种联系,就可以迅速查阅每一卦的内容(对占卜者更有利);也可以防止错简乱简的现象发生。但是,倘若真与卦序相关的话,该文本符号所体现的是与今本《周易》的卦序相同还是相异呢?
第五,此六种符号与先秦时期的阴阳学说有何联系?如果六种特殊符号中的红与黑,果真与阴阳有对应关系的话,那么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无疑能说明阴阳之间的复杂关系。但是,进而言之,倘若这些符号也代表着一种阴阳学说,其与先秦时期萌芽的各种阴阳学说又有何关系呢?且不问在学理上的联系,就问与其它阴阳学说在出现年代上孰先孰后的问题,就需要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才有可能解决。至于,把这些符号与某种未曾出现的高明理论联系起来,更需要做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行。在研究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这六个符号都与“方形”相关,有三个符号都是正方形,另外三个的主要构图形式都是以古字“匚”为主。这说明此特殊符号与 匚形关系密切。这让我们想起一个未解之谜:为何古人会把《周易》占筮术和一些神巫之术统称为“方术”,把操持此术的人称为“方士”?把治国的策略称为“方针”、“方略”?把中药单称“药方”,把做事的思路称“方法”……?莫非此“方”果真与《周易》学说有密切的联系?笔者据此猜测,六种符号的形成可能与“匚”或方形物有关系,甚至连早期的阴阳、八卦等符号的形象化和抽象化也与此“匚”相关。
第六,这六种符号与后来问世的太极图、易图是否有所联系?如果能够认定这六种特殊符号确实与《周易》文本内容或卦序相关的话,是否也可以认为这些符号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易图呢?我以为,在假设的前提下应该是可以成立的。但这又凸现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已被证实的易图至唐末五代时期才出现,与楚竹书《周易》的符号产生年代相距在千年以上,如何才能解释清楚易图的开始出现与大量出现的时间竟然要相隔那么遥远?如果能够认定这六种符号与《周易》的阴阳学说基本一致,也就与由阴阳鱼构成的太极图所表现的意义相一致。从实际情况来看,太极图所表现的“两仪四象”、“阴阳互包”、“阴阳转化”、“阴阳互根”等意义,也可从六个符号的排列中领略出来,那么是否可由此来说明这六个符号就是早期原始的简单的方形的太极图呢?……在这些问题面前,我们可以考证、猜想、推测,甚至可以借此构建新的理论思想,但是不可以回避的是由此特殊符号引发的种种问题都有可能成为永远解不开的谜团。这个谜团尽管可能解不开,但却给了我们研究者很多有益的启示。
二、关于文字考释与版本比较
楚竹书《周易》虽然已经整理出版了,但是在文字考释方面仍存在不少的争议,这从近年来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可以得到有力的说明。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呢?主要来自两方面原因:一是竹简上的文字符号痕迹难以完全分辨清楚;二是竹简上的所谓楚地文字,今人基本上无法直接辨识。这无疑就给文字的考释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首批整理者固然都是文物考古、古字鉴别的专家,但也并非都是能够破解所有古字的专家,也就不可能整理出完全合乎实际的文本来。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出版的楚竹书《周易》文本的考释当是错误在所难免,值得学界作进一步的研究。我想,很多学者纷纷撰文讨论文字的考释问题,也正是缘于此因。
对楚竹书《周易》文本文字的再考释虽然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仍应该注意一些问题。在我看来,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重视:第一,考释的方法。之所以要考释,就是认不出该字的音和义。而硬要考释的话,只能旁敲侧击,援引相关的说法为证。既是硬加考释,就难免要出错,甚至是大错特错。这就关系到考释的方法问题。我比较赞成单纯从文字的角度出发来“识字”,因为只有始终因循文字自身的规律来“识字”,才不会识错字。否则就会陷入望文生义的泥潭,就如小学生或半文盲认生字那样,容易产生推认的错误。所以,我非常反对主要借助今本《周易》或相关经典的文辞内容,来考释楚竹书《周易》文本中的生僻字。当然,要是能先认出其字音形义再与今本《周易》的对应文字辞义校正的方法,还是颇为可取的。否则,对楚竹书《周易》文本的考释,不仅会错误百出,而且会使之固有的价值大打折扣。第二,考释的证据。文字考释的基础,就是要找到可靠可信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充分,就可能考释出错字来。古人云:“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句话对我国传统的字形多变的象形文字的识别来说,无疑是很恰切的。“天”与“夫”、“土”与“士”、“人”与“入”等等仅是细微的差别,却是音形义迥然有别。所以说,要考释正确,就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而不能凭借任何的猜测或推想,因为只要一个细微的环节猜想错误,就一定会认错字。那么,如何才能找到充足的证据呢?我以为,要想做楚竹书《周易》的文字考释工作,除了必须具备文字考释的素养外,还必须对楚文字的演变规律作深入的研究,此外还必须对《周易》乃至先秦两汉的经学有深入的理解。否则,所做的考释工作就会如“瞎猫捉鼠”一般,除非撞到“死老鼠”才有考释正确的可能。换句话说,楚竹书《周易》的文字考释工作,并非一般的研究者可胜任。如果不胜任者,硬要来尝试发表考释文章的话,必将给该文本的考释工作带来更多的麻烦。第三,考释的结果。既然是考释,其结果就未必是实际结论,尽管考释的方法科学和证据确凿。这一点,可以说是常理。但是,许多文字考释者总是忘乎所以,硬是以为自己的考释结果就是正确结论。诚然,有些结果就是正确结论,但也往往造成错误的结论被当作定论。纵观古今学术史,可资借鉴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以为,这种不必要的教训,对今天的考释者们应该努力吸取。如果能够吸取教训,那么我们所考释的结果,都应该留给后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和指向,而不能试图以定论来掩盖考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环节。话说回来,既然一些名家的考释结果未必是定论的话,也就不能在具体的考释过程中以名家的考释结果作为主要的佐证,否则就会导致因讹出错的现象屡屡发生。
对楚竹书《周易》的研究,文字考释工作是一个基础性的前期工程,也是后续研究工作的重要前提。如果首批整理者的考释工作大多不到位,就会导致后续的研究产生各种偏差。比如,会推导出本不具有的思想来,或会对以往的研究工作产生干扰,等等。由此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周易》各版本的比较问题。众所周知,今本(通行本)《周易》乃是我国世代相传的一个重要的权威版本,在马王堆帛书《周易》本出土之前乃是人们唯一可见到的版本,随着阜阳汉简《周易》本和上博楚竹书《周易》本(这两种都是残本)的面世,《周易》的版本也日益多样化。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问题就是:如何判定这几种版本的优劣呢?我认为,可以不作比较,就可判定今本《周易》是最优的,不仅是因为它最完整,而且是在至少两千多年的流传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并经受了考验。于此甚至可以进一步断言,即使有更多的出土文献《周易》本出现,也是比不上今本《周易》的。倘若硬要比较的话,首先离不开一个重要的前提:必须把出土文献本的文字考释真正搞清楚。其次不能离开一个原则:考量评比的结果应该是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对此,我非常赞同
三、关于思想蕴涵与学术价值
我们之所以会把现当代的三种新出土文献版本内容也称为《周易》,就是因为这些出土的文献内容与今本《周易》的内容有着很大的相同之处。如果是存在太大的差别,就应该视作不同于《周易》的著作文本。从实际情况来看,帛书本、阜阳汉简本、楚竹书本,确实都与今本《周易》大同小异。而“小异”部分,除了卦形符号的表现形式不同之外,主要是一些文字上的差别。这种文字上的差别,在我看来主要是不同时地的用字不同造成的。先秦时期,文字的用法存在很大的差别。同是齐鲁之地,春秋时期与战国时期的用字就有差异;同是中国之地,齐与鲁、齐鲁与楚地的用字也有差异。从汉文字的发展规律看,前者因时代的差异一般较小,而后者因地域的差异则较大。今本《周易》主要发源于早期的中原地区,并因历代统治者的重视而得到广泛的正规化流传,所以文本的文字与汉字的流传演化的步调基本一致。如果不存在前人肆意篡改古本以成今本《周易》的话,那么今本《周易》在孔子删定六经之后的版本流传应该是相当可靠的。当然,也不能排除两个可能:一是在由口耳相传到著于竹帛或由竹简转为帛书的环节中出现差错;另一是汉初《易》家在各自的口传私授的传承中导致文本内容的错乱和缺失。而帛书本是发掘于湖南长沙,阜阳本是发掘于安徽,楚竹书本可能是发掘于荆楚之地(今湖北一带),从地域上看在先秦两汉时期这三本的流行地,都应算是非常远离中原文明之地的。不言而喻,这三本《周易》的文本记录形式都会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于此,我们不能忽视两个重要环节:一是先口耳相传再著于竹帛。这个环节会出现两种可能性的结果:“传”者读音不准确而使“著”者将错就错;“传”者以方言的替代字(或为地方用字)来“著”《周易》,以便不识“汉字”的某些尊贵读者可以读懂。一是著于竹帛时进行转译工作,有如六朝时期以格义方法翻译佛经一般,造成文本文字的“半文半土”。从这些角度看,出土文献的文本内容与今本相比较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倘若如此,尽管出土文献本的内容与今本有差异的地方,具有独具一格的思想性,也是不能视为原本《周易》蕴涵的思想的。所以,我认为,要挖掘出土文献本的思想蕴涵,最好不要与《周易》原本的思想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应该更多地从地方学或民俗学的角度来考虑。否则,我们很有可能因此过于抬高或贬低《周易》原本的思想内容及其学术价值。另外,还必须强调的一个观点是,应该从文字发展演变的规律出发来认真考释出土文献的文字符号,才能为思想价值方面的研究提供最为可信的版本依据。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来看待楚竹书《周易》的学术价值?对此,我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在认真做好文字考释和思想研究工作的同时,要着力解决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证明楚竹书《周易》文本的真伪?大量战国楚竹书的面世,不仅为我中国增添了一笔非常宝贵的“国宝级”文化遗产,也满足了海内外广大中国学术研究者热衷于依靠出土文献研究国学本源的愿望。所以,在这批楚竹书发现乃至面世以来,几乎所有的人都宁愿信其为真,而不愿疑其为伪。但是,众人的愿望并不能铸成坚实可靠的证真佐证,一切还得实事求是才有说服力。因为,这是一批“劫余截归”(第1页)[6]的文物,连最起码的发掘人、时、地都一无所知;早期的流传过程也是置若罔闻;就连由香港古玩市场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