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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彖象义理探微》

发布人:易学中心     发布时间:2001-04-21     点击次数:

 黄沛荣教授著,(台北)万卷楼有限公司2001年4月出版。全书232页。本书共分四章,分别名为“彖传义理”、“大象传义理”、“小象传义理”、“彖传、大象传、小象传之比较”。如作者所说“本书撰作之目的,乃是据义例以言象数,据辞义以明哲理”,故每章均包括“阐释义例”与“分析哲理”两部分。阐释义例,作者着力于“正诸家之误释”及“补旧说之未备”。以为,“上”、“下”、“往”、“来”之说实为反覆卦之义例,而旧说每以爻变或爻之升降说释之,误也!又以为,“六二”、“九五”居中得正,其应者每多以“凶”、“吝”,故所谓 “正”、“应”之吉,亦须视乎其他因素。此等均一一辨误以正之。又以为,“志行”之说,诸家多未有释,偶有论及,则率以“应”或“不应”释之。窃以为“志行”之取义,在于阴阳之承乘关系……凡阳据阴上,皆曰“志行”,与 “正”、“应”之说本不相关。此等则于前人未尝措意处,皆随文补苴,以发明传义。分析哲理,作者首论诸传思想,次论哲理之渊源。以为,诸传不出于一人一时之手,故义理各有偏重,《彖传》较重天道,而《大象》则以政治哲学为主。又以为,《彖传》或作于秦始皇三十四年李斯倡言焚书之后,其作者则为荀门子弟,因荀子取道家天道观以肯定人治之重要,并藉以发挥儒家之人本精神,而《彖传》之天道观亦以人事为依归,这可能是受到荀子影响。此外,作者也亦重文义训诂对阐发义理的影响,由其考证“义”当训为“宜”,可见一斑。全书广征群注,详加考论,阐微显幽,时发精妙之论,于《彖》、《象》之研究,可备一家之言,颇有价值。